薛江武代表: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
2018-03-07 10:45:13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吴贻伙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据薛江武介绍,安徽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4条意见”、服务和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12条意见”、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意见”、服务保障安徽创新发展“16条意见”等政策指导文件,不断健全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持续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安徽省检察机关注意准确把握政策与法律界限,慎重处理涉产权案件,严格区别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严格遵守司法程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尤其是加强对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近两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及产权案件466件,监督侦查活动违法336件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安徽省检察机关还注意发现和纠正产权错案,通过探索建立涉产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机制,建立健全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及产权纠纷信访案件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有效解决产权纠纷。2017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已办结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43件,对有冤错可能的4起案件,安徽省检察院进行了挂牌督办,目前已办结3件。

  薛江武表示,安徽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保护。她特别强调,办理产权案件,重要的是要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同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手段,绝不能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绝不能因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损害企业正常经营。

  “我们将强化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意识,认真受理涉产权投诉,加大对涉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开展集中清理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专项活动,坚决监督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产权错案冤案,营造保护产权的良好环境。”薛江武说。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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