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聚众赌博 难逃法网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8-03-05 15:28:40
     中国法院网讯 (郑姝)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赌博歪风盛行。涉赌行为,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虽然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赌博,但仍有人为了谋取私利铤而走险,开设赌场招揽赌徒聚众赌博。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廖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27日20时许,被告人廖某在临湘市某水库附近闾某家中设置赌博场所,以“划船”的形式组织张某、戴某、方某等十余人进行赌博,并雇佣陈某为赌场的工作人员,负责赌场的发牌和“抽水”,汪某和梅某为赌场放哨。当天,被告人“抽水钱”17000元。案发后,临湘市公安局现场扣押了被告人在赌场的非法所得17000元,被告人于2017年5月23日主动到临湘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以营利为目的,设置赌博场所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廖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廖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并责令其接受社区矫正。临湘市公安局现场扣押的廖某违法所得17000元应予没收,上缴国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娱乐也好,谋生也罢,都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参与赌博,害人害己,广大群众应洁身自好,不可心存侥幸,更不可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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