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界人大代表热议深化智能化建设
科技创新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2018-03-04 22:04:44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刘子阳
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正在引发超越历史、创造未来的颠覆性变革,给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带来无限空间和广阔前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政法界人大代表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政法工作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
推进实战应用智能化
科技成果只有与国家需要、人民需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科学研究、实验研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价值。
2017年8月1日,江苏检察机关“案管机器人”上岗,开启智能辅助办案新时代。半年多来,“案管机器人”已辅助江苏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检察官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169件,系统审查、甄别、推送的准确率达99.7%。
“如今,江苏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对外监督、内部管理等工作环节上,‘案管机器人’已渗透全领域。它只认规则,在辅助办案时‘铁面无私’;辅助办案全程‘雁过留痕’,有迹可循。”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将“案管机器人”称为检察官的秘书、监理、统计员、分析师。
据统计,江苏检察机关利用减刑模块已办理案件49673件,纠正不当减刑250件;利用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块办理案件3681件,采纳智能审查结论1059件,变更强制措施2539件,交付执行模块已自动筛查出疑似未交付案件1170件,目前已提出纠正意见21件。
“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智能化建设。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方兴未艾。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才能紧跟时代步伐,才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说,“智慧检务”的关键在于应用,要依靠科技力量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实现用20%的力量办理80%的一般案件。
2017年,河南省检察院建成了统一应用业务系统、检务保障、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应用平台,检察涉密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三张基础网络,用科技为检察官们减负。
用好理性的“钥匙”
大数据是一把超级理性的“钥匙”,为探索未知、求解问题、科学决策提供新思维新手段。
“目前,湖北法院依托大数据平台,能够实时采集、分析司法数据,及时掌握各级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发现纠正审判质效问题。”据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介绍,如今通过覆盖三级法院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系统,湖北已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动态监控和实时管理,及时监测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促进审判效率提高。
李静表示,湖北法院今年将在拓展司法大数据功能,分析研判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司法预测预判、应急响应等能力。
大数据是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的新增长点。
“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类、分析、预测,我们从复杂的数据中挖掘隐秘规律和内在联系,构建立体化、空间化的信息关联体系,综合分析应用并产生巨大价值。”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李晴说。
李晴建议,打牢大数据情报基础,推进资源互通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统一的“舆情预警监测处置平台、网络安全通报预警平台、网络安全服务平台”,强化发现预警能力,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互联网企业、社会力量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集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应急处置于一体的网络安全防护格局。
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时代是出卷人,政法机关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如何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深切更实在的获得感?
据李静介绍,湖北法院建成诉讼服务网,推行远程接访、电子签章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等便民服务。湖北省宜昌市法院通过银联支付、支付宝等渠道,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缴费功能,网上立案占比达37%。
李静认为,群众对“老赖”深恶痛绝,只有让“老赖”无法、无处、无计去躲藏,才能让司法公平、正义得到执行。湖北法院在全国率先启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成集“统一管理、信息共享、现场调度”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与金融、工商、车管和不动产等部门建立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的实时在线查控。
截至目前,湖北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信用惩戒系统联通对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5万人,2.8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如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是李晴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应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高度,从提升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最广泛的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力量,构建一体化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有效应对当前社会发展新局面。”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政法界人大代表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政法工作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
推进实战应用智能化
科技成果只有与国家需要、人民需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科学研究、实验研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价值。
2017年8月1日,江苏检察机关“案管机器人”上岗,开启智能辅助办案新时代。半年多来,“案管机器人”已辅助江苏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检察官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169件,系统审查、甄别、推送的准确率达99.7%。
“如今,江苏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对外监督、内部管理等工作环节上,‘案管机器人’已渗透全领域。它只认规则,在辅助办案时‘铁面无私’;辅助办案全程‘雁过留痕’,有迹可循。”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将“案管机器人”称为检察官的秘书、监理、统计员、分析师。
据统计,江苏检察机关利用减刑模块已办理案件49673件,纠正不当减刑250件;利用羁押必要性审查模块办理案件3681件,采纳智能审查结论1059件,变更强制措施2539件,交付执行模块已自动筛查出疑似未交付案件1170件,目前已提出纠正意见21件。
“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智能化建设。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方兴未艾。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才能紧跟时代步伐,才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说,“智慧检务”的关键在于应用,要依靠科技力量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实现用20%的力量办理80%的一般案件。
2017年,河南省检察院建成了统一应用业务系统、检务保障、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应用平台,检察涉密网、检察工作网、互联网三张基础网络,用科技为检察官们减负。
用好理性的“钥匙”
大数据是一把超级理性的“钥匙”,为探索未知、求解问题、科学决策提供新思维新手段。
“目前,湖北法院依托大数据平台,能够实时采集、分析司法数据,及时掌握各级法院审判运行态势,及时发现纠正审判质效问题。”据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介绍,如今通过覆盖三级法院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系统,湖北已实现对办案流程的动态监控和实时管理,及时监测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促进审判效率提高。
李静表示,湖北法院今年将在拓展司法大数据功能,分析研判司法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联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司法预测预判、应急响应等能力。
大数据是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的新增长点。
“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归类、分析、预测,我们从复杂的数据中挖掘隐秘规律和内在联系,构建立体化、空间化的信息关联体系,综合分析应用并产生巨大价值。”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李晴说。
李晴建议,打牢大数据情报基础,推进资源互通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统一的“舆情预警监测处置平台、网络安全通报预警平台、网络安全服务平台”,强化发现预警能力,健全政府职能部门、互联网企业、社会力量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集监测预警、态势感知、应急处置于一体的网络安全防护格局。
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时代是出卷人,政法机关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如何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深切更实在的获得感?
据李静介绍,湖北法院建成诉讼服务网,推行远程接访、电子签章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等便民服务。湖北省宜昌市法院通过银联支付、支付宝等渠道,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缴费功能,网上立案占比达37%。
李静认为,群众对“老赖”深恶痛绝,只有让“老赖”无法、无处、无计去躲藏,才能让司法公平、正义得到执行。湖北法院在全国率先启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建成集“统一管理、信息共享、现场调度”于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与金融、工商、车管和不动产等部门建立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的实时在线查控。
截至目前,湖北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信用惩戒系统联通对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5万人,2.8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如何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是李晴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应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高度,从提升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最广泛的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力量,构建一体化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有效应对当前社会发展新局面。”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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