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7月23日下午,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颁奖仪式暨研讨交流会在北京举行,20家法院分别获得“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和“十佳新媒体案例奖”。
本次活动由光明日报社、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安部新闻宣传局、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指导,光明网主办,今日头条、清博大数据、新浪微博、抖音提供数据支持。其中,“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通过采集主流新媒体平台政法机关政务账号2018年度数据,经过客观分析、综合研判,评审委员会审议得来。“十佳新媒体案例奖”精选政法机关单位推选的2018年优秀案例,经过网上公示、投票,结合专家评审最终评出。
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运用新媒体技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各地法院均探索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产品,并不断收获新的经验。各级法院持续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推出大量获得大众认可的宣传产品,持续输出了法治文化影响力,最终20家法院在本次推选活动中脱颖而出。
在研讨交流环节,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等8家获奖单位代表介绍了各自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举措、分享了获奖案例的创作过程,围绕政法系统政务新媒体如何建设等话题做了阐述和交流。他们认为,政法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要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善于捕捉热点,注重传播内容的及时、创新,同时也要积极构建宣传矩阵,实现内容的多渠道覆盖与传播。
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
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10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10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