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聘请法律顾问当“守门员”“智囊团”
2018-03-03 10:30:1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许婧
中共上海市委2日在此间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标志着上海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丁伟、叶必丰、刘士国、沈福俊、周敬青等5人被聘任为上海市委法律顾问,马屹、王中美、王月明、王洪青、朱洪超、刘正东、刘宪权、杨力、沈国明、陈保中、郑成良、龚培华、盛勇强、盛雷鸣、蔡爱平等15人被聘任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聘任仪式上,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提高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守牢法律底线,聚焦中心工作,立足自身优势,发挥好把关、参谋、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李强说,中共上海市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就是要把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要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核心标志。
李强强调,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把向法律顾问咨询作为工作习惯培养起来,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作为必经程序固化下来。法律顾问要发挥好把关作用,以法治视角和专业眼光,在市委审议立法规划计划、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过程中,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当好“守门员”,从源头上守牢法律底线。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多研究多思考,多提建设性意见,当好市委依法决策的“智囊团”。要发挥好纽带作用,把开展工作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结合起来,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呼声,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更多正能量。
2015年,12位法学专家和律师成为上海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官方决策咨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贡献力量。2016年,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首聘法律顾问,成为沪上党委系统中首家聘请法律顾问的部门。
丁伟、叶必丰、刘士国、沈福俊、周敬青等5人被聘任为上海市委法律顾问,马屹、王中美、王月明、王洪青、朱洪超、刘正东、刘宪权、杨力、沈国明、陈保中、郑成良、龚培华、盛勇强、盛雷鸣、蔡爱平等15人被聘任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聘任仪式上,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提高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希望大家守牢法律底线,聚焦中心工作,立足自身优势,发挥好把关、参谋、纽带作用,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李强说,中共上海市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就是要把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更好地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要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使法治成为上海制度竞争力的核心标志。
李强强调,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把向法律顾问咨询作为工作习惯培养起来,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作为必经程序固化下来。法律顾问要发挥好把关作用,以法治视角和专业眼光,在市委审议立法规划计划、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过程中,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当好“守门员”,从源头上守牢法律底线。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问题,多研究多思考,多提建设性意见,当好市委依法决策的“智囊团”。要发挥好纽带作用,把开展工作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结合起来,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呼声,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更多正能量。
2015年,12位法学专家和律师成为上海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官方决策咨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贡献力量。2016年,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首聘法律顾问,成为沪上党委系统中首家聘请法律顾问的部门。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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