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代理“重庆时时彩” 江西五男子获刑罚
2018-03-01 14:18: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左禄山 黄建兴
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非法代理“重庆时时彩”获刑罚的案件,以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张某、张某丙、曹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张某、张某丙、曹某在金溪县秀谷镇租住处,购买电脑和其他作案工具,招募员工,利用电脑通过互联网共同非法代理“重庆时时彩”,在多个QQ群内发布利用虚拟账户制作的虚假“重庆时时彩”中奖信息截图、广告等,引诱、发展多名会员参与投注,并按一定比例抽取所有下级代理发展的会员的投注金额。截止至2017年6月12日案发时,五被告人共计实际获利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通过网络经营“重庆时时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是共同犯罪。五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全部退赃已上交国库,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张某、张某丙、曹某在金溪县秀谷镇租住处,购买电脑和其他作案工具,招募员工,利用电脑通过互联网共同非法代理“重庆时时彩”,在多个QQ群内发布利用虚拟账户制作的虚假“重庆时时彩”中奖信息截图、广告等,引诱、发展多名会员参与投注,并按一定比例抽取所有下级代理发展的会员的投注金额。截止至2017年6月12日案发时,五被告人共计实际获利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通过网络经营“重庆时时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是共同犯罪。五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五被告人全部退赃已上交国库,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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