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
黄尔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02-28 15:21:26
中国法院网讯 (刘婧) 今天(2月28日)上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暨惩处和预防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与性侵害违法犯罪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尔梅指出,反家暴法颁布两年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观念发生根本性改变,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有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法院应进一步深化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认识,审理好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和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协同合作,让反家庭暴力的贯彻实施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支持。
黄尔梅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儿童司法保护领域,要有新视野、新作为。要树立性别的视角、儿童特殊优先保护等先进司法理念,着力实现案件审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健全相关机制,加快司法解释的制定,推动建立强有力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充分用好现有法律制度和措施,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大力推进我国妇女、儿童综合司法保护。
全国妇联、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代表、专家代表及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较有特点的7家人民法院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并发言。
黄尔梅指出,反家暴法颁布两年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观念发生根本性改变,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有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法院应进一步深化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认识,审理好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和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协同合作,让反家庭暴力的贯彻实施工作得到社会各界支持。
黄尔梅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儿童司法保护领域,要有新视野、新作为。要树立性别的视角、儿童特殊优先保护等先进司法理念,着力实现案件审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健全相关机制,加快司法解释的制定,推动建立强有力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充分用好现有法律制度和措施,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大力推进我国妇女、儿童综合司法保护。
全国妇联、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代表、专家代表及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较有特点的7家人民法院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并发言。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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