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尔梅在中国女法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
要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和经济发展新常态
充分发挥建言沟通桥梁服务等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建言沟通桥梁服务等职能作用
2016-11-11 21:08: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冀天福
11月10日,中国女法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河南省安阳市召开。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黄尔梅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到会致辞。
黄尔梅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中国女法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2015年、2016年的工作情况后指出,2017年,中国女法官协会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使命,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和经济新常态,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找准协会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广大法官、服务基层,充分发挥建言、沟通、桥梁、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
黄尔梅强调,要深入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有关机关的协调配合,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校园暴力问题、留守儿童问题、性侵儿童问题以及如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帮助培养青少年健全、健康的人格,树立懂法、知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力所能及地为留守儿童提供帮助,给他们送去温暖。想方设法帮助广大妇女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帮助她们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调研,了解法官权益受到侵害的整体发表情况;向有关方面甚至全社会大力呼吁重视这项工作,积极推动有关制度和保障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在法官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及时关心爱护,送去温暖,谴责伤害法官权益的事件。
黄尔梅要求,要继续加强全国法院法官的素质与修养培训班,培训内容的侧重点在法官的综合素质与修养,既要包括职业道德修养,更要涵盖社会人文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要积极参加妇联部署的各项活动。继续保持与全国妇联的密切联系,主动与全国妇联沟通,紧紧依托全国妇联的支持与帮助,利用一切时机发出声音,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同时,要指导帮助各级协会开展好工作,继续推进构建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的工作,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助推女法官成长成才。
会议还表彰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调整了中国女法官协会的部分理事和常务理事。
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王秀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马新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王海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李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葛晓燕,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及中国女法官协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到会。
黄尔梅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中国女法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2015年、2016年的工作情况后指出,2017年,中国女法官协会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使命,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和经济新常态,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找准协会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广大法官、服务基层,充分发挥建言、沟通、桥梁、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
黄尔梅强调,要深入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有关机关的协调配合,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校园暴力问题、留守儿童问题、性侵儿童问题以及如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帮助培养青少年健全、健康的人格,树立懂法、知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力所能及地为留守儿童提供帮助,给他们送去温暖。想方设法帮助广大妇女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帮助她们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开展调研,了解法官权益受到侵害的整体发表情况;向有关方面甚至全社会大力呼吁重视这项工作,积极推动有关制度和保障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在法官权益受到侵害时,还要及时关心爱护,送去温暖,谴责伤害法官权益的事件。
黄尔梅要求,要继续加强全国法院法官的素质与修养培训班,培训内容的侧重点在法官的综合素质与修养,既要包括职业道德修养,更要涵盖社会人文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要积极参加妇联部署的各项活动。继续保持与全国妇联的密切联系,主动与全国妇联沟通,紧紧依托全国妇联的支持与帮助,利用一切时机发出声音,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同时,要指导帮助各级协会开展好工作,继续推进构建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的工作,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助推女法官成长成才。
会议还表彰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调整了中国女法官协会的部分理事和常务理事。
中国女法官协会名誉会长王秀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马新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王海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李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女法官协会常务理事葛晓燕,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国女法官协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及中国女法官协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到会。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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