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初步形成 信息化3.0版主体框架已确立
2018-02-13 17:03:57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张昊 朱汉夫
“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智慧法院初步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然确立。”
这是《法制日报》记者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介绍说,2017年,在最高法党组统一部署、大力推动下,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创新实践,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网络化、全流程依法公开阳光化、全方位服务智能化。
全业务办理网络化
蓝皮书显示,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日益完善。2017年3月,最高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重点》等多个文件;同年9月,审议并原则通过《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版)》《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及10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顶层设计的完善为设想切实落地、后续工作有条不紊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有效避免前进中的偏差弯路,确保信息化建设优质高效。
蓝皮书透露,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主要表现在审判职能化持续深入,执行工作日趋高效,管理自动化优势明显,司法服务更加优质。
许建峰介绍说,2017年,全国法院均实现网上办案,42%的法院实现网上立案,90%的法院开通门户网站,77%的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系统逐步实现对涉案人财物的完全覆盖和一网打尽。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浙江杭州揭牌,电子诉讼迈出坚实的一步。道路交通纠纷网络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得以推广应用。
2017年3月,最高法决定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确定北京、上海、浙江等7地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大庆等7地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互联网+”为异地立案插上“信息之翼”。蓝皮书显示,在最早试点的福建省,跨域立案已覆盖辖区所有法院,在浙江省,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已在105家法院和238个法庭全面开展。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范围内实现跨域立案的法院已有1575家,超过法院总数的45%。
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为目标,探索运用互联网审理与互联网相关的案件。起诉、立案、举证、开庭、审判、送达等案件审理全流程在线完成,任何步骤即时记录、实时留痕。截至去年12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立案4859件,审结3064件,在线判决、网上送达推进有力,彰显以信息化手段审理互联网案件的优势。
蓝皮书显示,全国2479家法院开始探索网上立案方式,934家法院开始探索网上缴费。为纾解“门难进、人难见”压力,全国绝大多数法院都能在线联系法官,支持在线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法官的高级法院28家。畅通当事人权利诉求表达渠道,各级法院积极推进网络信访工作,大部分法院均建立互联网申诉信访平台,实现远程视频接访。
各级法院运用网络平台的集约化优势,把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从线下搬到线上,突破时间空间限制,纠纷化解更加便捷高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发融平台(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平台),对诉前调解案件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具有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6大功能。当事人就近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设立的人民调解室,可以通过视频连线法院,由法官实时见证,完成司法确认、文书制作和送达工作。
全流程公开阳光化
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4大公开平台共同构筑起司法公开的坚实基础。
蓝皮书指出,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案件568762件,全国各网站访问量达42亿余次。各级法院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沟通、实时参与的特点,建立法院政务网站、法院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打造“指尖上的法院”“移动互联时代的法院”,不断拓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信息的渠道。2017年,各地法院积极利用成熟新媒体平台,拓展司法服务能力。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平台上推出“广州微法院”小程序,设有公众服务、微诉讼、微执行等4个模块19项核心功能。当事人利用该小程序,可以“刷脸”查询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在线阅卷等。
许建峰介绍说,全国所有法院均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和执行信息公开。中国裁判文书网汇集裁判文书超过4200万件,访问总量接近130亿次。2017年,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公开网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24场,涉及债权人数19896人次,各类司法公开平台使司法公开的深度不断强化、广度逐步拓展。
2017年,依托信息化平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实现执行流程节点定向推送、网络司法拍卖全民围观、信用惩戒信息社会共享和执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2017年3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2017年,全国法院通过司法网拍拍卖29.42万次,拍卖标的物20.52万余件,成交额2021.04亿元,节约佣金61.72亿元,大大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取得积极社会效果。执行公开平台让当事人、社会公众及时、全面掌握案件执行情况,把执行过程“晒”在阳光下,执行网络化成为实现执行阳光化的前提。
蓝皮书显示,信息化工作推动了司法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最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建设的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成为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
全方位服务智能化
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有效减轻了法官的工作负担。上海法院探索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融入刑事诉讼活动,研发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能够智能识别和精准提取各类数据,及时发现办案瑕疵,解决刑事案件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机器人”平台作为办案助手,其中基于语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庭审语音智能转写,已实现普通话庭审笔录完整度近100%,即使带口音的普通话识别率也能达到90%。
蓝皮书显示,辅助法官办案的法信平台、“智审”系统、裁判文书评查、同案不同判预警等职能化应用继续推广,信息技术推动审判工作改革,有力促进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全面提升了审判工作质效,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案件关联、法律法规推送、类案推送的准确性、全面性提高;法律文书辅助生成技术不断改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得以推广;全国法院电子卷宗数据汇聚接口联通,实现全国法院电子档案、电子卷宗网上调阅,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已开始使用电子卷宗调阅;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的普及为法院“送达难”提供了有效解决办法;以覆盖办理案件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为基础,网上办案派生出全程留痕、动态监督、审限预警等功能,立案信息、流程节点等审判提示精准及时;移动办公办案步入全面实践阶段。
许建峰说,大力推广以智审系统、文书纠错系统、庭审语音识别系统为代表的新一代辅助审判智能应用,切实减轻了审判法院事务性工作负担,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持续扩充,大数据分析和服务品牌效应初步显现,辅助审判执行实践、司法行政管理、国家治理服务生态不断完善。在全国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初步形成。
记者注意到,蓝皮书对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出展望,指出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仍需在省察信息化定位,以服务司法为中心;继续扭转旧观念,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系统间数据互通,避免内部信息孤岛等7个方面持续发力。
这是《法制日报》记者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2(2018)》(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暨2018年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介绍说,2017年,在最高法党组统一部署、大力推动下,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创新实践,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网络化、全流程依法公开阳光化、全方位服务智能化。
全业务办理网络化
蓝皮书显示,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日益完善。2017年3月,最高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重点》等多个文件;同年9月,审议并原则通过《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版)》《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及10项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顶层设计的完善为设想切实落地、后续工作有条不紊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有效避免前进中的偏差弯路,确保信息化建设优质高效。
蓝皮书透露,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主要表现在审判职能化持续深入,执行工作日趋高效,管理自动化优势明显,司法服务更加优质。
许建峰介绍说,2017年,全国法院均实现网上办案,42%的法院实现网上立案,90%的法院开通门户网站,77%的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系统逐步实现对涉案人财物的完全覆盖和一网打尽。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浙江杭州揭牌,电子诉讼迈出坚实的一步。道路交通纠纷网络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得以推广应用。
2017年3月,最高法决定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确定北京、上海、浙江等7地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大庆等7地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互联网+”为异地立案插上“信息之翼”。蓝皮书显示,在最早试点的福建省,跨域立案已覆盖辖区所有法院,在浙江省,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已在105家法院和238个法庭全面开展。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范围内实现跨域立案的法院已有1575家,超过法院总数的45%。
2017年8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为目标,探索运用互联网审理与互联网相关的案件。起诉、立案、举证、开庭、审判、送达等案件审理全流程在线完成,任何步骤即时记录、实时留痕。截至去年12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立案4859件,审结3064件,在线判决、网上送达推进有力,彰显以信息化手段审理互联网案件的优势。
蓝皮书显示,全国2479家法院开始探索网上立案方式,934家法院开始探索网上缴费。为纾解“门难进、人难见”压力,全国绝大多数法院都能在线联系法官,支持在线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法官的高级法院28家。畅通当事人权利诉求表达渠道,各级法院积极推进网络信访工作,大部分法院均建立互联网申诉信访平台,实现远程视频接访。
各级法院运用网络平台的集约化优势,把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从线下搬到线上,突破时间空间限制,纠纷化解更加便捷高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发融平台(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平台),对诉前调解案件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具有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6大功能。当事人就近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设立的人民调解室,可以通过视频连线法院,由法官实时见证,完成司法确认、文书制作和送达工作。
全流程公开阳光化
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4大公开平台共同构筑起司法公开的坚实基础。
蓝皮书指出,截至2017年1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直播案件568762件,全国各网站访问量达42亿余次。各级法院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沟通、实时参与的特点,建立法院政务网站、法院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打造“指尖上的法院”“移动互联时代的法院”,不断拓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信息的渠道。2017年,各地法院积极利用成熟新媒体平台,拓展司法服务能力。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平台上推出“广州微法院”小程序,设有公众服务、微诉讼、微执行等4个模块19项核心功能。当事人利用该小程序,可以“刷脸”查询案件的流程节点信息、在线阅卷等。
许建峰介绍说,全国所有法院均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庭审和执行信息公开。中国裁判文书网汇集裁判文书超过4200万件,访问总量接近130亿次。2017年,利用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件信息公开网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24场,涉及债权人数19896人次,各类司法公开平台使司法公开的深度不断强化、广度逐步拓展。
2017年,依托信息化平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实现执行流程节点定向推送、网络司法拍卖全民围观、信用惩戒信息社会共享和执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2017年3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2017年,全国法院通过司法网拍拍卖29.42万次,拍卖标的物20.52万余件,成交额2021.04亿元,节约佣金61.72亿元,大大提高了财产变现率,取得积极社会效果。执行公开平台让当事人、社会公众及时、全面掌握案件执行情况,把执行过程“晒”在阳光下,执行网络化成为实现执行阳光化的前提。
蓝皮书显示,信息化工作推动了司法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最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建设的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成为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
全方位服务智能化
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有效减轻了法官的工作负担。上海法院探索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融入刑事诉讼活动,研发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能够智能识别和精准提取各类数据,及时发现办案瑕疵,解决刑事案件证据标准适用不统一、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入“机器人”平台作为办案助手,其中基于语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庭审语音智能转写,已实现普通话庭审笔录完整度近100%,即使带口音的普通话识别率也能达到90%。
蓝皮书显示,辅助法官办案的法信平台、“智审”系统、裁判文书评查、同案不同判预警等职能化应用继续推广,信息技术推动审判工作改革,有力促进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全面提升了审判工作质效,有效规范了司法行为。案件关联、法律法规推送、类案推送的准确性、全面性提高;法律文书辅助生成技术不断改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得以推广;全国法院电子卷宗数据汇聚接口联通,实现全国法院电子档案、电子卷宗网上调阅,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已开始使用电子卷宗调阅;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的普及为法院“送达难”提供了有效解决办法;以覆盖办理案件全流程的网上审判体系为基础,网上办案派生出全程留痕、动态监督、审限预警等功能,立案信息、流程节点等审判提示精准及时;移动办公办案步入全面实践阶段。
许建峰说,大力推广以智审系统、文书纠错系统、庭审语音识别系统为代表的新一代辅助审判智能应用,切实减轻了审判法院事务性工作负担,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持续扩充,大数据分析和服务品牌效应初步显现,辅助审判执行实践、司法行政管理、国家治理服务生态不断完善。在全国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主体框架已经确立,“智慧法院”初步形成。
记者注意到,蓝皮书对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出展望,指出2018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仍需在省察信息化定位,以服务司法为中心;继续扭转旧观念,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系统间数据互通,避免内部信息孤岛等7个方面持续发力。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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