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法院:当事人制作贺年卡送上新春祝福
2018-02-09 16:20:21
     中国法院网讯 (金绍育)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办公室张涛主任收到当事人女儿手工制作的一张贺年卡。

  2011年,被执行人田某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通州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与申请人马某某离婚,同年8月,通州法院依法判决准予被执行人田某某与申请人马某某离婚,同时对婚生女田某抚养权及抚养费予以确定。另外,对双方当事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被执行人田某某给付申请人马某某出售北京市通州区五里店西路某房屋的折价款人民币十二万元。但判决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田某某并未依法履行义务。

  该案件于2012年2月进入执行程序,但是由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该案件的执行案款一直未执行到位。2017年,张涛接手该案件后,耐心接待申请人,仔细查阅卷宗,同时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平台对被执行人田某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总对总”查控,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在湖北省的工资账户,并予以冻结。现该案大部分执行案款已经发放给申请人,剩余案款也在继续执行中。

  为感谢张涛的尽职尽责执法,近日,当事人马某某特让其女儿田某制作了一张温馨的贺年卡送上新春祝福。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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