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 执行不“难”
广西南宁兴宁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纪实
2018-02-03 22:09: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费文彬 桂西 梁丽 明吴昊
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线索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梁某的住所进行强制执行。图为梁某正在执行笔录上签字。吴昊 摄
  “兴宁区法院不断推新招、出重拳,想法设法破解执行难题,大量案件得到执行,作为一名长期关心关注‘执行难’问题的人大代表,我对他们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代表、兴宁区昆仑镇副镇长张燕说。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从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中寻找突破口,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在流程衔接、司法拍卖、案款管理等方面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7年,兴宁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916件,同比上升59.78%,执结2634件,同比上升57.44%,结案率为90.33%,位居南宁市各法院之首。

  改革制度“第一招” 强化审执不脱节

  2017年10月17日,65名出租车司机涌进了兴宁区法院。该院执行局通知他们前来办理执行案款退款手续,并现场向他们发放执行案款260万元。

  “我上有老下有小,小孩上大学又急需用钱,这笔款项来得很及时,法院做事深得人心,不辞辛苦帮我们追这个钱,我很感激他们!”出租车司机韦女士说。

  2010年,韦女士向南宁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了7万元的出租车承包压金,其中4万元是以“借款”的名义交给第三方公司,并签订了《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期为6年。然而承包期届满后,运输公司仅退回3万,“借款”4万元拒不退回。

  “虽然这笔钱已经判是我们的了,但是能不能够拿回来当时我们没有底。”法院判决胜诉后,另一位出租车司机覃女士表示了担心。

  系列案调解结案后,该院执行局马上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执前督促告知书,内容包括权利人申请执行的途径、期限、义务人履行判决的途径、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的风险、后果等,告知执前风险。该运输公司收到告知书后,立即按照调解书的义务如期向法院履行260万元。

  “我们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前,通过送达相关执行告知书等执前督促程序进行执行分流,让一部分案件化解在执行程序之前,减轻执行案件的压力。”执行局副局长林炜明说。“这样,我们有效地提高了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了裁判文书的‘含金量’,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自2017年2月以来,兴宁区法院通过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共有60余人主动向法院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额达300多万元,同时还有30多人主动向法院报告其履行计划,并按其计划将案款转至法院账户或者权利人账户上。

  打出评估“第一拳” 网络拍卖提效率

  2017年4月26日,兴宁区法院在淘宝网上对南宁市高档住宅小区的一套房产进行司法竞拍,引来了网友13190次围观、64人设置提醒、5人报名竞拍。最后该房产经过41次竞拍以738万元成交,款项当天就打入兴宁区法院帐号。这次竞拍的溢价率超过42.78%,也刷新了南宁法院系统同类网络拍卖的成交记录。

  申请执行人王某的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徐某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兴宁区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

  “以前我们委托有关机构评估鉴定,少则一个月,多则一年半载,老百姓很不理解。”主办法官尹振中说。

  如何突破这个瓶颈,提高司法为民的效率,成为了摆在兴宁区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解决这个难题,我们只能从执行机制创新入手,改变以往委托评估机构的做法。借助相关地税机关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即可快速精准查询到该地段的税控交易价格,再以这个价格为基准制定起拍价,运用网络拍卖平台高效完成资产处置。”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建忠说。

  3月3日,尹振中将王某案件进行拍卖的标的物房屋列表报送兴宁区地税局,当天就查询到该地段的税控交易价格。

  王某在兴宁区法院领到了全部执行款项后,不停地称赞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高效公正,“拍卖成交价格比我预想的价格高,而且比同栋房产同期的拍卖成交价还高。”被执行人徐某也表示满意。

  “评估询价不仅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出标的物的实际价格,同时还能够缩短拍卖时间,拍卖‘溢价率’也会有所提升,司法评估拍卖工作的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兴宁区法院院长罗君说。

  自启动拍卖标的询价评估机制以来,兴宁区法院通过该询价系统共询价46件次,经询价挂网拍卖96次,拍卖成交额达 4873.78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 243.6890万元。

  推行廉政“第一手” 案账对接阳光高效

  “案款扣划成功,本次扣划被执行人夏某银行存款48500元,该款项已全额进入本院‘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现在电脑系统上已经能够点击该款项并进行退款审批操作。”2017年8月7日,兴宁区法院快执组传出捷报,该院成功运用“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完成首例执行案款扣划。

  “我们通过案款管理系统,为执行主账户分配足额虚拟账号,每个案件自动生成一个专属的虚拟案号,只要扣划钱款一到账,我们就能知晓,有助于我们及时将执行款项向当事人进行清偿。”尹振中介绍说。

  “以前我询问法官扣划钱款是否到账的时候,法官自己也表示要问财务才清楚。现在好了,法官能清楚地知道我的执行款项是否到账,有利于保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到法院办理执行案款清偿手续的当事人蓝某说道。

  去年3月15日,兴宁区法院与农行南宁民族支行举行执行案款管理合作签约暨‘一案一账号’系统启用签约仪式。“我们的执行案款入账17610.9万元,已支付15200.2万元,执行案款发放给当事人的比例达到 86 %以上。”李建忠用一组数据说明了该管理模式的好处。

  “‘一案一账号’程序以公开透明的管理方式,规范高效地管理和发放每一笔执行款,解决了过去执行款‘无名账’ ‘滞留款’等问题;同时还相当于给每一个案件都建立了一个廉政档案,促进了案款管理与廉政建设同步前进。”1月5日,南宁市人大代表、兴宁区五塘镇友爱村村主任陆念宗对记者说。

  挥出奖赏“第一棒” 压缩“老赖”生存空间

  “法官,我知道梁某在哪,你们来就对了。”2017年12月11日上午,热心群众张某在看见南宁市西南商都LED大屏幕上发布的“悬赏”公告后主动与执行局联系。

  梁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由于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长期下落不明,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悬赏公告。

  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尹振中带领着自己的执行团队于第二天一大早前往梁某暂居的南宁市青秀区某城中村。

  看见4名身穿警服,手持装备的法警,梁某不得不向法官说实话:“我现在确实拿不出10万,但是我愿意分期偿还。”

  当日下午,梁某在兴宁区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将分期履行。张某因此也获得了1000元奖金。

  尹振中介绍,去年6月13日,兴宁区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备忘后,正式推出“执行无忧”执行悬赏保险,申请人仅需缴纳少量保费,即可通过保险公司向社会有偿征集被执行人线索,成功后由保险公司支付赏金。

  “‘执行悬赏保险’有效化解了执行工作中‘找人难’‘找物难’的两大难题,能充分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执行工作,从而达到举报人有奖、申请人实现债权、法院执结案件、‘老赖’无处藏身的多方共赢,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南宁市人大代表、南宁市华强路小学音乐教师李筱艺说。

  2017年,兴宁区法院通过互联网发布失信被执行名单等形式向社会征集102名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共有63名被执行人被举报,或主动与法院联系要求履行,执行结案32件,执行到位金额134.74万元,拘传39人,拘留12人。

  “创新永远在路上,我们将继续利用大数据平台精准投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精确查找被执行人活动的数据,打破他们规避执行的妄想,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今年率先在南宁市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罗君说。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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