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着新时代砥砺奋进
——从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
2018-01-24 08:58: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被称为“动真碰硬”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拉开大幕。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从夯基垒台到立柱架梁,司法体制改革滚石上山、闯关夺隘,不断向纵深发展,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以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
改革,何处发力?深化,意味何在?
让诉讼更加公正高效——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2017年7月3日上午,一场宣誓活动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367人进行宪法宣誓,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
数据显示,各级法院在总编制不变情况下,一线办案力量、人均办案量、结案率普遍增长2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10%以上,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这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实际成效。
党的十九大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完善员额管理制度、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建立新型权力监管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这些与改革效果息息相关的难题怎么破?
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给出了系列方案——
要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入额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办案数量要求,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达不到要求的退出员额。
要健全类案强制检索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机制,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
要坚持以办案数量为主,兼顾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效果,科学设计绩效奖金发放标准,不搞平均主义。最大限度激励入额人员多办案、办好案。
要强化司法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让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让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员额。
要抓紧落实按期晋升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健全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制度。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指导各地重点解决好院庭长办案、有序放权、有效监督等问题。
让正义更快实现——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聂树斌、呼格吉勒图、陈满……这些普通人的名字被人们所熟悉,缘于有共同的遭遇——蒙冤多年终获昭雪。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纠正了一批重大冤错案件,这充分展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为什么侦查、起诉、审判都经过了环环相扣的严密程序,仍难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如何让“迟来的正义”加快脚步?
反思近年来纠正的一些历史错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对此,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依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特别是被告人不认罪和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
刚刚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联合发布了系列指导性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人民法院推进此项改革形成具体指导;《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完善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
一系列制度的密集出台,进一步健全落实了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进一步筑牢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和程序防线。
完善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扎实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逐步扩大应当出庭人员范围,保证庭审发挥决定性作用。完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让与会者清晰感受到,2018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继续精准发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占法院案件总数的85%左右。面对有限的司法资源,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产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相统一?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作出了部署。比如,要推进化解方式多元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要推进诉讼程序精细化,适当提高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上限,深化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
让公正在便捷中实现——用现代科技提升司法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
庭审语言识别转换、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裁判结果智能纠错、移动终端办案……近年来,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标志的智慧法院让司法服务更加透明便民,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正在引发超越历史、创造未来的颠覆性变革,释放了新的司法生产力,给司法体制改革带来无限空间和广阔前景。为探索司法运行新模式、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牢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自觉把科技创新作为政法工作的强大引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大力加强智能化建设,形成信息动态感知、知识深度学习、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网络安全可控的科技应用新格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指出。
司法实践反复证明,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往往来自于裁判的一致性。实行司法责任制后,责任划分如何把握,裁判标准如何统一,法官认识差异如何解决?
会议指出,要优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功能,提高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的类脑智能推理水平,促进类案同判。
用大数据给所有法官办案画出相同的“一把尺”,避免类案不同判,这是人民法院遵循司法规律,将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的积极探索。
路边假借手机打电话,却卷走手机逃之夭夭。这样的案件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曾发生过。然而,当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时,法官们发现类似案件却有着不同的判决。
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历史上300多万件同类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了智审辅助量刑裁决系统。
在江苏法院,同案不同判系统支持法官上传判决书自动预测判决结果及计算偏离度,准确率达到90%。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法信”系统、智慧法院,自动提供各地类似案件裁判结果,既让法官运用好以往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又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提高司法公信力。
现代科技应用一小步,司法文明前进一大步。实践证明,只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善于把制度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起来,就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发展之路。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这又是一次开创新局的伟大远征。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一个渐行渐近的法治中国梦,正向世人走来。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以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
改革,何处发力?深化,意味何在?
让诉讼更加公正高效——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2017年7月3日上午,一场宣誓活动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员额法官367人进行宪法宣誓,这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落实。
数据显示,各级法院在总编制不变情况下,一线办案力量、人均办案量、结案率普遍增长2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上升10%以上,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
这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实际成效。
党的十九大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完善员额管理制度、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建立新型权力监管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这些与改革效果息息相关的难题怎么破?
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给出了系列方案——
要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入额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办案数量要求,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达不到要求的退出员额。
要健全类案强制检索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机制,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体系。
要坚持以办案数量为主,兼顾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效果,科学设计绩效奖金发放标准,不搞平均主义。最大限度激励入额人员多办案、办好案。
要强化司法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让考核优秀者优先晋升,让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员额。
要抓紧落实按期晋升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健全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制度。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指导各地重点解决好院庭长办案、有序放权、有效监督等问题。
让正义更快实现——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聂树斌、呼格吉勒图、陈满……这些普通人的名字被人们所熟悉,缘于有共同的遭遇——蒙冤多年终获昭雪。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纠正了一批重大冤错案件,这充分展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为什么侦查、起诉、审判都经过了环环相扣的严密程序,仍难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如何让“迟来的正义”加快脚步?
反思近年来纠正的一些历史错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对此,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依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特别是被告人不认罪和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
刚刚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联合发布了系列指导性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人民法院推进此项改革形成具体指导;《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完善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
一系列制度的密集出台,进一步健全落实了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进一步筑牢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和程序防线。
完善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扎实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逐步扩大应当出庭人员范围,保证庭审发挥决定性作用。完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让与会者清晰感受到,2018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继续精准发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占法院案件总数的85%左右。面对有限的司法资源,如何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产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相统一?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作出了部署。比如,要推进化解方式多元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要推进诉讼程序精细化,适当提高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上限,深化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
让公正在便捷中实现——用现代科技提升司法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
庭审语言识别转换、法律文书自动生成、裁判结果智能纠错、移动终端办案……近年来,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标志的智慧法院让司法服务更加透明便民,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正在引发超越历史、创造未来的颠覆性变革,释放了新的司法生产力,给司法体制改革带来无限空间和广阔前景。为探索司法运行新模式、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要牢牢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自觉把科技创新作为政法工作的强大引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大力加强智能化建设,形成信息动态感知、知识深度学习、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网络安全可控的科技应用新格局。”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指出。
司法实践反复证明,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往往来自于裁判的一致性。实行司法责任制后,责任划分如何把握,裁判标准如何统一,法官认识差异如何解决?
会议指出,要优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功能,提高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的类脑智能推理水平,促进类案同判。
用大数据给所有法官办案画出相同的“一把尺”,避免类案不同判,这是人民法院遵循司法规律,将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的积极探索。
路边假借手机打电话,却卷走手机逃之夭夭。这样的案件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曾发生过。然而,当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时,法官们发现类似案件却有着不同的判决。
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历史上300多万件同类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了智审辅助量刑裁决系统。
在江苏法院,同案不同判系统支持法官上传判决书自动预测判决结果及计算偏离度,准确率达到90%。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法信”系统、智慧法院,自动提供各地类似案件裁判结果,既让法官运用好以往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又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提高司法公信力。
现代科技应用一小步,司法文明前进一大步。实践证明,只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善于把制度优势和技术优势结合起来,就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发展之路。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肩负的崇高历史使命。这又是一次开创新局的伟大远征。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一个渐行渐近的法治中国梦,正向世人走来。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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