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瀚:扎根贫困乡村服务农民群众的基层法官
2018-01-23 10:3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宣
张作瀚法官到当事人家中送达文书
  张作瀚

  男,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吉林省大安市法院舍力人民法庭庭长。他踏踏实实工作,诚诚恳恳做人,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力量,用自身的努力实现了法律赋予的职责,总结出“四要四不要”工作法即要和颜悦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将心比心,不要居高临下。曾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吉林好人标兵等荣誉称号。

  张作瀚在基层从事法律工作的21年中,时刻践行着“调解是最高质量的审判”这一理念,在审判工作中刻苦学习,任劳任怨,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明法析理,让法律的价值凸现;他巧理千家事,让法治精神深入万人心;他用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让法律成为和谐社会的基石。

  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他用一次次公平的判决,播撒法律温暖的阳光,征服了当事人的心

  舍力法庭只有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要负责全辖区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及送达工作,张作瀚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他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对于每个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中和庭审后认真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在王某诉付某返还财产一案中,王某起诉称,付某多种了他一垄地,已经种了三年,他家连续三年往回要,但付家拒绝返还,并说没有多种他家的地。前段时间,王某的姐姐因这一垄地被付某打伤住院花了3000余元,付某被派出所拘留罚款,经本村村委会调解付某曾同意返还这一垄地,但是现在付某又反悔了,认为他家的地不多,王某要种这一垄地,付某拿出刀子对他说:“这是我家的地,谁种我就弄死谁。”立案后,张作瀚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如不及时处理,后果不堪设想,张作瀚立即带领同事到村里调查二垄土地承包时双方当事人承包地的数量,并请求村委会成员和分地组成员协助测量双方当事人实际耕地面积,事实是付某确实多种了王某的一垄地。在取得第一手证据之后,张作瀚把做好付某的思想工作作为突破口。刚开始付某出言不逊,张作瀚不急不躁,静听付某的推脱。付某东拉西扯,从早上一直说到下午三四点,许多话其实与案情无关,但张作瀚还是耐心地听完了。临走时,张作瀚告诉付某,法庭就是让人讲理的地方,你这么拖下去不是办法,今天你想不通,明天我再来。第二天,付某早上6点多起床,张作瀚在他们起床之前已守候在门前,说服教育工作一做就到了晚上8、9点。“都是本乡本土的,一个村老邻旧居多少年了,应和睦相处,不能因为一垄地伤了多年的感情。你多种了人家的地,就该返还啊。”最终,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了付某。付某说:“从来没见过这样认真的法官!”在张作瀚的积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事后双方当事人分别找到张作瀚,感激地说:“真得好好谢谢你,张法官,是你解开了我们的心结,要不然我们两家的仇得作一辈子。”

  倾情服务,倾心为民,倾力助民,他一直在寻求一种化解矛盾的最佳途径,一个法理和情理的最佳结合点

  多年的农村法庭经验使张作瀚意识到,基层法庭的法官,不但要公平公正地适用法律条文,还要担负起让法律平民化,让司法大众化的职责,使大众百姓了解法律、理解执法者,让法律走近百姓生活。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张作瀚总结出自己的工作方法:与老百姓打交道要做到“四要四不要”,即要和颜悦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将心比心,不要居高临下。法律条文是死的,但是适用法律的人是活的,法律在有爱心的人手中,总是有温度的。在开庭时,张作瀚尽量把深奥的法律术语变为通俗易懂的土言土语,让老百姓觉得法官了解他们的生活,懂得民间常情,从而对法官有了亲近感,更信任法官。2014年村民孙某找到张作瀚称自己羊进入李某的花生地,将部分花生损坏,五只羊被李某扣留,用来赔偿花生损失,司法和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现在要求起诉返还被扣留的羊,但是李某家也养羊而自家的羊又没什么特征,现在这些羊和孙某的羊混在一起。张作瀚接案后,感觉虽然事情不大,但是让孙某举证相对困难,如果按照程序审理可能导致无法分辨孙某的羊,就立即带领干警找到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做通返还的工作,但是李某也无法分清自己抓来的那五只羊。张作瀚根据多年农村工作经验,感觉事发时间不长,就用孙某的羊群根据气味带出这五只羊。双方当事人都佩服地说:“看这法官岁数不大,经验还不少呢,这种土办法都能想出来。”2012年审理范启臣、范生玉父子赡养纠纷一案中,因范生玉认为父亲财产分配不公,多年来产生很深积怨,拒绝给付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张作瀚多次找其给付赡养费1500元,因本身存在抵触情绪且确实生活特别困难,而且赶上春耕季节,种地投入需要花费,子女未成年需要花费,其父亲也确实需要赡养。在一次找到范生玉时他对张作瀚说,法官你要是能相信我就帮我一把,把今年的钱帮我垫上,张作瀚看到他那为难的样子就对他说,可以帮你垫钱,但是希望你能解开你与你父亲的积怨。范生玉低头沉默。垫钱后张作瀚并没有找其催要,秋收后,夫妻俩共同将钱送到法庭说,“我当时说你给我垫钱,也就是试试的心理,没想到你真的能给我付这个钱,真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法官。既然你能这么做,我也答应你一定不会再因为这事让你操心,我会好好对待我父亲。”

  人情左右,恪守本分,淡泊名利,他用一次次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年轻法官的廉洁风采

  在原告刘某与被告张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被告为了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少承担赔偿责任,曾托镇领导出面说情,张作瀚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地向说情者给予解释,说服他们要为当事人做好正面工作,排除各种外界干扰,依法公正地将案件审结。工作中遇到类似这种情况会很多很多,张作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凡事从大局出发,以法律为准则,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己任,他知道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做好审判工作就应该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在审判实践中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多年来,他所办结的案件无错案和执法过错,亦无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张作瀚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他执著坚守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张作瀚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在庭审中被当事人因误解或不懂法律规定而侮辱和谩骂;记不清有多少次因拒绝吃请、拒绝说情而得罪亲戚朋友;记不清有多少个晚上伏案工作,翻阅卷宗、撰写法律文书;记不清有多少次因开庭而忘记了吃饭,因此得了胃病;更记不清多少次因公正裁判让当事人愤恨而来满意而去;也记不清多少次案件审结之后,当事人拉着他的手一再表示感谢……“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对此,张作瀚一直认为:“长年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虽然又苦又累,但看到经过自己的努力,所审理的每起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满意,这就是我最大的欣慰”。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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