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勒索“跳单”客户20万元被公诉
2018-01-20 20:18:48 | 来源:北京晚报 | 作者:安然
  为客户买房跑前跑后了一段时间,客户最后“跳单”了,愤怒的蔡某向客户张某索要辛苦费,历经半年多没要到,他又把费用从5万涨到了20万,同时不断拨打城管热线举报客户所购房产存在违建。最后,对方答应给钱,蔡某却在收钱的时候被警方抓获。近日,他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审。

  敲诈20万 拿钱时被抓

  起诉书显示,2016年,蔡某在通州区爱屋吉屋中介公司工作期间,遇到客户张某,张某准备在宋庄镇疃里村某别墅区购买房产,蔡某为他提供了居间服务。之后,张某因中介费高,另行委托一家中介公司购买了房产。从去年年初开始,蔡某以对方失信“跳单”为由,索要人民币5万元,并威胁不给钱就举报这套新购置的别墅存在违建问题。去年6月,蔡某果然开始拨打城管部门热线,实名举报张某所购别墅存在违建问题,并以对方拖着不给钱的时间太长为理由,向张某索要20万元,之后,他又持续多次拨打城管部门热线举报,以此威胁继续要钱。

  2017年9月6日,蔡某与张某相约在宋庄镇六合桥附近见面准备给钱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最初在公安机关讯问时,蔡某并不承认自己在敲诈勒索,他说,这笔20万元是封口费,是张某为了让他不再举报,主动提出来要给他的。“他曾经给我转过来2万,我没要,又给他转回去了。过了几天,他说钱准备好了,让我去拿钱。到了地方,我们在马路中间隔着隔离带说话,刚说了一半,埋伏在周围的警察就冲出来把我抓了。”

  “你不给钱 我就举报你”

  但是在法庭上,听完检察官宣读起诉书之后,蔡某直接认罪认罚。“我当时在爱屋吉屋房产公司担任销售,张某打来电话要买别墅。我连着几天陪着他去看了好几套房,前后持续了26天。这些天里几乎没干别的,一直在给他办这个事。”蔡某说,后来交易没成,不过过了不久,他得到消息,张某已经和业主做完了物业交割——原来他已经通过其他中介买了房子。不过他承认,双方并无关于“房子必须在我这里买,否则算违约”的书面约定。

  蔡某在庭上说,如果交易成功,他能提成大约5万到7万。眼睁睁看着应该到手的钱没了,蔡某大为愤怒。“他不给我钱,我给他打电话,说‘你要是不给我钱,我就举报你的房子有违建问题。’”蔡某说,这套房子存在加盖问题,属于私搭乱建。但是当时张某表示“愿意去哪儿举报就去哪儿举报”。蔡某很快拨打了城管热线,做了实名举报。

  为何被诉敲诈勒索?

  张某出具的证言显示,蔡某要的中介费太高,他后来找到了其他的中介,以更便宜的中介费用购买了房产。“结果因为我没从他这儿买,在好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不断地骚扰,蔡某的行为给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我实在忍无可忍,才最后报警。”

  回答检察官的讯问时,蔡某始终强调“他失信,他失信”。“他先是跳单,后来答应说给我钱,但是又一直不给。”在这个过程中,蔡某一边要钱,一边把费用涨到了20万,从当年6月到8月,他频繁拨打城管热线举报。“我找他要20万,是因为中介费不打折的情况下,就应该是这么多。”接到举报后,城管部门也曾实地调查,确实发现了违建情况,但直至本案开庭,也尚未作出明确的处理结论。

  检察官最后表示,客户本人虽然确实存在一定过错,但作为中介人员,本应了解遇到这类问题时应该如何依法处理,而且他索要钱款的数额,远超过正常的收益。“在索要钱款的过程中,只要现金不要汇款,可以反映出他本人了解索要的钱款不合法。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但由于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

  此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刘瑞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