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 回应群众关切“零距离”
2018-01-18 10:13:34
中国法院网讯 (胡珊 朱王葱) 新年伊始,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下全力开展信访维稳“百日行动”。近日,蕲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万平在该院接待室,与来访群众刘某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面对面真诚交流,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
2013年12月,刘某向该院起诉,要求确认张某某与段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判令段某某退出其所有的门面房,归自己所有。因该案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案情较为复杂,该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作出了依法予以驳回刘某诉求的判决,后刘某上诉至市中院及申请省高院再审均被驳回,维持原判,刘某因此多次到蕲春法院上访,要求返还其门面房。
面对情绪激动的刘某,赵万平耐心地听取了刘某的诉求,针对刘某陈述的案件症结问题,从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法律条款的适用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向其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并从该案法律关系的构成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剖析讲解,对刘某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解决办法。最后,在两个多小时的深入交谈后,刘某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他当场表示将依法申请再审,不再缠访闹访。
近年来,蕲春县法院始终坚持解决有理访、稳控无理访、处置违法访的信访化解思路,坚持院领导周三约访和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实事求是、合理合法地解决上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2013年12月,刘某向该院起诉,要求确认张某某与段某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主张判令段某某退出其所有的门面房,归自己所有。因该案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案情较为复杂,该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作出了依法予以驳回刘某诉求的判决,后刘某上诉至市中院及申请省高院再审均被驳回,维持原判,刘某因此多次到蕲春法院上访,要求返还其门面房。
面对情绪激动的刘某,赵万平耐心地听取了刘某的诉求,针对刘某陈述的案件症结问题,从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法律条款的适用等方面深入浅出地向其释法析理、答疑解惑,并从该案法律关系的构成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剖析讲解,对刘某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可行性解决办法。最后,在两个多小时的深入交谈后,刘某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他当场表示将依法申请再审,不再缠访闹访。
近年来,蕲春县法院始终坚持解决有理访、稳控无理访、处置违法访的信访化解思路,坚持院领导周三约访和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实事求是、合理合法地解决上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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