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有明:执着坚守 无怨无悔
2018-01-15 14:21: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宣
史有明法官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
  史有明

  男,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人民法庭庭长。史有明同志20多年来扎根基层法庭,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一心为民、无私奉献。自2010年以来,他先后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1000多件,调解结案600多件,调解、撤诉率达60%以上,无一件上访和缠诉,判决结案的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8%。他用真诚感动着一方百姓,用法理和情理化解着各种纠纷,为山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了贡献。曾荣获全区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六盘山人民法庭条件艰苦,庭长史有明同志家住固原市区,每周一早上赶到法庭,每天24小时常驻法庭,周五晚上才能回家,这样一干就是十三年,但他却很热爱这份工作。像他这样的同志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真是可亲可敬可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宁夏调研时动情地说。

  扎根基层人民法庭二十八载无怨无悔

  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人民法庭庭长史有明从工作到现在,从来没有在县城和机关工作过一天,而是扎根基层整整二十八年。

  1989年7月,史有明从宁夏司法学校毕业后,满怀着一腔司法为民的情怀迈向了工作的第一站——固原市原州区马渠乡。在这里,他担任了4年的乡镇司法调解员。春寒料峭里他走乡串户化解邻里纠纷,夏日酷暑里他苦口婆心调停家长里短,秋风瑟瑟里他田间地头维护和谐稳定,冬雪纷飞时他徒步跋涉山间小路急群众所急。

  1993年6月,因为对法院工作的热爱,他又被调到了至今仍十分艰苦的固原市原州区炭山乡人民法庭(现已撤并)。在炭山乡人民法庭工作期间,他娶了妻成了家,可他的家就安在了法庭。他白天骑着自行车走乡串户调查取证、了解情况、说服教育、化解矛盾,晚上回到法庭撰写裁判文书、整理装订卷宗、钻研审判业务。这一干就是整整八年。由于炭山乡干旱少雨、自然条件极差,八年里,他与百姓一起吃着又苦又咸的窖水,冬天里自己拉煤生火,但他从来都没有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

  2001年9月,由于基层法庭调整撤并,炭山乡人民法庭被撤并到了三营镇人民法庭。他也因此到了工作、生活条件较好的三营镇人民法庭工作。

  2002年9月,他因工作需要又被调整到固原市原州区什字乡人民法庭。2003年4月,因固原市行政区划调整,什字乡人民法庭从原州区人民法院划到了泾源县人民法院,改名为“六盘山人民法庭”。期间院领导曾三次想提拔他回院机关担任中层领导,他都表示离不开法庭而推辞了。2007年3月,他被任命为六盘山人民法庭的副庭长;2013年9月,升任六盘山法庭庭长。数年间,法庭的一些同事想办法调回到了原州区人民法院,或者去了泾源县人民法院,但他却心甘情愿主动留在了六盘山人民法庭,至今又是十四个年头。法院的领导考虑他已年届五十,多次想照顾他调整到院机关工作,他都婉言谢绝了。

  “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想为基层人民群众做些事,如果组织允许,我想在基层法庭干到退休。”这是史有明矢志不渝的心愿。

  肩上挑着这副担子就要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法院的工作就是给老百姓服务的,我手机里存的号码除了几个家人的,其余全部是当事人的。我对家里的事都没有这样的耐心,但工作的担子压在肩上不能放,干好自己的工作就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呀。”史有明庭长道出了自己对工作既朴素又深刻的理解。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3年10月,14岁的赫小刚与10岁的金满虎因骑摩托车发生矛盾。赫小刚回家携带半可乐瓶汽油再次来到金满虎家并将汽油浇到金满虎前身点燃,造成金满虎身体重度烧伤,X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10%。后因赔偿问题,金满虎的父亲金宝军将赫小刚及其父母诉至六盘山人民法庭。案件审结后,赫小刚的父亲为逃避执行外出打工,家中只留下年幼的孩子、年迈的老人和体弱的妻子。

  “我们四处打听,得知赫小刚的父亲在青海玉树打工。庭长向院里汇报后就带上我们,驱车2000多公里到青海玉树找被执行人,当时他高原反应很严重,嘴唇发紫、脸色铁青,很吓人。后来我们的车还坏在了玉树,因为当地没有零件,要从北京邮寄过来,被困在当地一周多。所幸的是,最终为原告执行回2万元,他的精神真的让人感动。”小于法官回想当时与庭长一起办案的艰苦很自豪。

  “他本来就患有肝病,不能劳累,这次又坚持带病将案件彻底执行完毕,回来后我们看到他苍白的面容便叫他请假休息,但他还是一头扎进办案中,照旧埋头苦干。”老搭档殷旺军心疼地说。

  这样的办案故事还有很多很多,至今他还为一名离婚案件当事人丢弃在法庭的儿童垫付着每月福利院的费用。

  “老百姓不容易,我们法官能想到的尽量为当事人多想些,能做到的尽量多做些让当事人少跑路。”史有明庭长深有感触地说。

  “虽然案件这么多,审判任务这么重,可他总是宁可自己辛苦一些,多花一些时间,力争为当事人多做些事,也不愿让当事人多等一分钟。”这是书记员小李最佩服史有明庭长的。这样耐心细致为群众着想,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的办案思想,贯穿在史有明庭长的每一个案件中。

  为确保廉洁公正谨守“三条铁律”

  自古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乃真君子也。”史有明就是这样的人中君子。

  史有明庭长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一个人一百多元的工资五个人花,既要给前妻治病,又要供养两个女儿上学,还要定期给老父亲一些零用钱,他本人因患有肝病也常期服药,每月还要还一定的房贷。日子可谓拮据、艰难,但他作为法官的职业操守却永远是富有的、丰盛的。

  “他给自己定了三条戒律:一是对亲朋好友说情者讲清道理,批评教育,表明态度,不拿法律做交易;二是请客送礼的,要严厉批评,令其把钱物收回或上交纪检部门;三是戒烟戒酒,不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长期分管六盘山法庭的政工科长于光明对史有明庭长的“三条铁律”非常清楚。

  “人最大的缺点是战胜不了自己、抵御不了享受的诱惑,但你如果不吸烟、不喝酒,不图安逸享受,别人也就不会给你送烟送酒了,也就不会请你吃喝玩乐,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觉良好的生活习惯。”史有明庭长平静淡然地道出自己的人生状态。

  近三十年的司法工作,接触到的当事人可谓千千万万,不可避免的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打赢官司,总是想方设法向他拉关系,说人情,但他从来不吃这一套。他不仅自始至终坚守“三条铁律”,还为自己立下规矩:不管什么案子,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011年4月份,在他的家乡原州区头营乡发生了一起土地转包经营权纠纷。他家所在的村委会与外地来投资转包经营土地的投资商签订了一份土地转包合同,明确约定了转包土地的面积和转包期限,但因看到有利可图,村委会主任便想提前解除合同。

  “这样做太不应该了,做人做事最重要的是要讲诚信……”村委会主任认为史有明庭长是自己家乡人便请求帮忙,哪知他听后,一口气回绝了村委会主任的请求,并对该村委会主任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村主任仍不死心,当天深夜又叫自己的兄长拎着重礼到史有明家中说情。“你快把这些东西拿回去,要不然我就交到单位了。”第二天,史有明就把礼物全部上交给法院纪检监察室,请求纪检领导帮忙将礼物退还给当事人。

  “我请他吃饭都请不出来,有时乡镇和法庭配合忙完工作说请他吃饭,他就要请我,我也不忍心让他花钱就作罢了。”与史有明共事多年的六盘山镇大湾乡副书记马鑫感慨地说。

  在法与权、法与理、法与钱的较量中,他时刻捍卫着法律的尊严。近三十年来,他拒说情、拒吃请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也记不清了,拒礼、拒贿的有20人次之多。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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