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零陵法院:打通“执行难”最后一公里
2018-01-04 15:29: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沈超
执行工作作为司法程序中“最后一公里”,常常因为“执行难”而导致成了断头路,阻碍了人民对于司法公正的殷切期盼。近年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致力于打通“执行难”这最后一公里,在满足人民期许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院长局长“挂帅”“出征” 亮剑“执行难”
“作为一个老城区,积案的常年累积,执行难这个问题在我们法院显得更加突出。”零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小春说。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的工作部署,作为永州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一个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今年以来,该院制定了《零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改革工作方案》、《执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员工作考核方案》等规章制度,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联系执行工作并具体管理一个执行团队。6个执行团队加上1个综合团队的“6+1”新型团队化管理模式,将以前单枪匹马变为协同作战,各团队独立考核,在执行长的带领下形成了你追我赶良性竞争的生动场面。
“院长的加入,不仅仅为我们执行工作注入了新力量、灌入了新智慧,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干劲更足了。”第一团队执行长、执行局局长彭义军法官兴奋地说道。
据了解,该院2017年执行案件新收案2554件,旧存案件181件,结案2360件,执结率为86.29%。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4.9%,结案案件数同比增长37.29%,执行质效取得了质的提升。
该院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团队化执行新模式,受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阳光执行 加速化解“执行难”
“真心感谢零陵区法院,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追回了拖欠的工资,这下我们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过个好年了。”来自贵州、四川等地30余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血汗钱,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原来,该案因为湖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工作失误将原本支付给刘某等3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30余万元,支付给了深圳市一家公司,法院判决深圳的公司将30万元工程款返还给湖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但该公司未按期履行法院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零陵区法院执行局组织精兵强将承办该案,在发现深圳的公司在当地银行有30万元银行存款后,立即将该账户冻结并火速前往深圳提取存款。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毕用了不到10天。因为社会效果反响好,该案入选全省十大民生执行典型案例,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这是零陵区法院阳光执法,加速化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阳光执法,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零陵区法院执行体制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导向。该院紧紧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以37个时间节点作为监督、考核各执行团队的依据,以督办提示和周排名的方式,敦促各团队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执行工作。如该院规定执行部门在受理执行案件后7日内完成网络查控,在标的款进入案款账户后必须一个月内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结案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案卷归档等,每步执行工作都有量化指标,每个执行阶段都有考核指标,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让执行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平均办理执行案件天数比去年缩短了10.1天,切实解决了执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2017年,该院执行工作年度考核名列全市第三,进入了第一方阵。
司法拍卖 助力破解“执行难”
2017年7月27日,一则“零陵法院首宗超千万房产网拍成交”的新闻在新浪网、湖南法院网等主流媒体上发布,这标志着零陵法院司法拍卖首次“触网”。
“司法拍卖流程的网络化,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所有的环节均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能够有效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彰显法院在保护当事人权利的立场,强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意识和决心。”零陵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继军表示。
自2017年3月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来,该院共进行了104笔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成交率达50%,平均溢价率达16.73%。
创新执行威慑机制 强力攻破“执行难”
“请求法院原谅我的错误行为,我已经深深认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判决,并且也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恳请法院对我从轻处理。”在法庭上,刘某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告在做最后陈述时忏悔道。
刘某,作为一个私营老板,经营着一个沙场、出租了16亩土地,拥有稳定收入,但却拒不履行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本金及利息。在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两次对其拘留后,仍不履行判决义务,零陵区法院果断将刘某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刘某投案自首并迅速履行了生效判决,从公安机关立案到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仅仅用了53天。
截至2017年12月,该院先后将1721名自然人、32名法人失信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437人通过官方微信、广场大屏幕、居民区公告栏进行曝光,司法拘留9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77件91人,4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拒执工作2017年度考核名列全省第五,获得省高院执行局好评。
今年以来,零陵区法院共受案标的额3.1091亿,结案标的额1.6885亿,实际执行率70.72%,标的到位率54.30%,平均执行周期64.5天。
“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零陵区法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针对执行威慑不足及人难查、物难找等问题,对症下药,多措并举,持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坚决打通‘执行难’最后一公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零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小春信心满满。
院长局长“挂帅”“出征” 亮剑“执行难”
“作为一个老城区,积案的常年累积,执行难这个问题在我们法院显得更加突出。”零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小春说。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的工作部署,作为永州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一个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今年以来,该院制定了《零陵区人民法院执行改革工作方案》、《执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员工作考核方案》等规章制度,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联系执行工作并具体管理一个执行团队。6个执行团队加上1个综合团队的“6+1”新型团队化管理模式,将以前单枪匹马变为协同作战,各团队独立考核,在执行长的带领下形成了你追我赶良性竞争的生动场面。
“院长的加入,不仅仅为我们执行工作注入了新力量、灌入了新智慧,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干劲更足了。”第一团队执行长、执行局局长彭义军法官兴奋地说道。
据了解,该院2017年执行案件新收案2554件,旧存案件181件,结案2360件,执结率为86.29%。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4.9%,结案案件数同比增长37.29%,执行质效取得了质的提升。
该院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团队化执行新模式,受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阳光执行 加速化解“执行难”
“真心感谢零陵区法院,没想到这么快就给我们追回了拖欠的工资,这下我们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过个好年了。”来自贵州、四川等地30余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血汗钱,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原来,该案因为湖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工作失误将原本支付给刘某等3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30余万元,支付给了深圳市一家公司,法院判决深圳的公司将30万元工程款返还给湖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但该公司未按期履行法院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零陵区法院执行局组织精兵强将承办该案,在发现深圳的公司在当地银行有30万元银行存款后,立即将该账户冻结并火速前往深圳提取存款。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毕用了不到10天。因为社会效果反响好,该案入选全省十大民生执行典型案例,受到了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这是零陵区法院阳光执法,加速化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阳光执法,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零陵区法院执行体制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的导向。该院紧紧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以37个时间节点作为监督、考核各执行团队的依据,以督办提示和周排名的方式,敦促各团队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执行工作。如该院规定执行部门在受理执行案件后7日内完成网络查控,在标的款进入案款账户后必须一个月内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结案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案卷归档等,每步执行工作都有量化指标,每个执行阶段都有考核指标,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让执行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平均办理执行案件天数比去年缩短了10.1天,切实解决了执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2017年,该院执行工作年度考核名列全市第三,进入了第一方阵。
司法拍卖 助力破解“执行难”
2017年7月27日,一则“零陵法院首宗超千万房产网拍成交”的新闻在新浪网、湖南法院网等主流媒体上发布,这标志着零陵法院司法拍卖首次“触网”。
“司法拍卖流程的网络化,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所有的环节均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能够有效减少内幕交易的发生,彰显法院在保护当事人权利的立场,强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意识和决心。”零陵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继军表示。
自2017年3月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来,该院共进行了104笔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成交率达50%,平均溢价率达16.73%。
创新执行威慑机制 强力攻破“执行难”
“请求法院原谅我的错误行为,我已经深深认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判决,并且也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恳请法院对我从轻处理。”在法庭上,刘某作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告在做最后陈述时忏悔道。
刘某,作为一个私营老板,经营着一个沙场、出租了16亩土地,拥有稳定收入,但却拒不履行偿还王某借款10万元本金及利息。在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两次对其拘留后,仍不履行判决义务,零陵区法院果断将刘某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刘某投案自首并迅速履行了生效判决,从公安机关立案到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仅仅用了53天。
截至2017年12月,该院先后将1721名自然人、32名法人失信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437人通过官方微信、广场大屏幕、居民区公告栏进行曝光,司法拘留9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77件91人,4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拒执工作2017年度考核名列全省第五,获得省高院执行局好评。
今年以来,零陵区法院共受案标的额3.1091亿,结案标的额1.6885亿,实际执行率70.72%,标的到位率54.30%,平均执行周期64.5天。
“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零陵区法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针对执行威慑不足及人难查、物难找等问题,对症下药,多措并举,持续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坚决打通‘执行难’最后一公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零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小春信心满满。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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