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双双锒铛入狱
2018-01-04 14:47:43
     中国法院网讯 (李兵)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夫妻二人均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何某、肖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从1995年起一直在资兴市从事陶瓷生意。2007年起,为解决扩大经营和在经营周转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二人便开始向他人借款,以1分—3分不等的月息为诱饵,许诺定期还本付息,至2016年,何某、肖某先后共吸收罗某、刘某、王某等117名被害人的存款金额本金总计人民币3075.28万元,其中还本付息共计3062.653万元,尚有本金739.2018万元未还。2016年12月,何某主动到资兴市公安局投案,2017年7月,被告人肖某被抓获归案,二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资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伙同肖某以通过向被害人所谓“借款”许诺高额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社会不特定群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考虑到何某有自首情节,肖某有坦白情节,且二人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被告人肖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易发、多发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老百姓对投资领域缺乏了解,仅看回报而忽略风险,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蛊惑,公众对社会上的高额回报宣传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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