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社交软件性侵未成年人案增多 如何远离狼友
2017-12-13 10:38:52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潘从武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社交软件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利用交友类软件性侵案件呈多发趋势。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5年、2016年,在该院办理的性侵案件中,利用社交平台实施性侵、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共4起,而今年此类案件已达到10起。
利用社交类软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缘何频发?结合乌市沙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记者进行了调查。
“暖男”变身“大灰狼”
今年5月21日,14岁的小芳打开QQ点击“查看附近的人”选项。很快,一名自称张海的男性网友添加她为好友。
两人聊得不亦乐乎。一周后,张海约小芳在乌鲁木齐铁路局附近见面。让小芳没想到的是,两人逛了一会儿,张海就将她带回家,对其进行强制猥亵,并拍摄了不雅照片。
5月30日,小芳将此事告诉了母亲,其母立即报警。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张海有期徒刑两年。
无独有偶。6月20日,小莉通过微信添加“好友”,结识了网友董辉,并称自己想找个假期兼职的工作。董辉当即表示自己能帮忙。
6月26日,董辉将小莉约出来,陪她找兼职工作。当天午后,董辉以太累为由,在乌市沙区某宾馆开房。一进入宾馆,“暖心”大哥哥董辉顿时变了脸,将小莉强奸。当晚,小莉告诉家人并报案。7月11日,董辉因涉嫌强奸罪被乌市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董辉被乌市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随意注册不受约束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聊天软件已经不是未成年人结识新朋友的主要社交软件,各类新潮社交软件更受他们青睐。
记者通过手机下载了一款交友App,注册过程很简单,输入手机号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昵称、生日、性别),无需其他身份验证方式。之后是上传头像、定位地址等。在输入年龄时,只要输入不小于“16”的数字即可。注册成功后,界面上便会显示滑动提示,屏幕上随即出现不同的网友照片。在注册成功不足半小时内,先后有300多名网友设置了“喜欢”记者。
随后,记者又打开一些聊天软件查找好友的功能进行体验。记者发现,有的软件根据用户位置,由近到远列出正使用该功能的用户,供自行添加。有的软件则更加随机,两分钟内有6人向记者“打招呼”,其中一名网友的“打招呼”语言是“有刺激的动态图片,要不要”。
“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社交软件上随意散发的信息杂乱无序,鉴别力弱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到语言上的诱惑,进而结识心存不轨的异性。”乌市沙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魏飞说。
多措并举净化环境
据魏飞介绍,在利用社交软件实施的交友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普遍呈现出低龄化、警惕性差、以中学女生为主等特点。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手法上趋向“精准化”。
“犯罪嫌疑人通常将自己伪装成社会成功人士,然后在交谈中了解受害人的年龄、与父母的关系、学业情况等信息,进而‘因人施策’,发起‘温柔攻击’,即施以恩惠、频繁关心、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等。”魏飞说,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能很快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对于上述情况,新疆律师张昊玄建议,校方、家长应正确引导孩子。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交软件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社交软件运营商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在用户资料审核、用户年龄准入以及用户使用行为等方面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做到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魏飞说,今后该院将结合实际案例,总结相关知识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特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更多的努力和有益尝试。
据悉,目前,乌市沙区检察院已联合沙区教育局开展了“法律阳光课堂 呵护青春成长”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向辖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该院还在乌市第26小学成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利用专业优势协助学校及家长做好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为孩子们营造和谐、纯净的成长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魏飞说。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5年、2016年,在该院办理的性侵案件中,利用社交平台实施性侵、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共4起,而今年此类案件已达到10起。
利用社交类软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缘何频发?结合乌市沙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记者进行了调查。
“暖男”变身“大灰狼”
今年5月21日,14岁的小芳打开QQ点击“查看附近的人”选项。很快,一名自称张海的男性网友添加她为好友。
两人聊得不亦乐乎。一周后,张海约小芳在乌鲁木齐铁路局附近见面。让小芳没想到的是,两人逛了一会儿,张海就将她带回家,对其进行强制猥亵,并拍摄了不雅照片。
5月30日,小芳将此事告诉了母亲,其母立即报警。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张海有期徒刑两年。
无独有偶。6月20日,小莉通过微信添加“好友”,结识了网友董辉,并称自己想找个假期兼职的工作。董辉当即表示自己能帮忙。
6月26日,董辉将小莉约出来,陪她找兼职工作。当天午后,董辉以太累为由,在乌市沙区某宾馆开房。一进入宾馆,“暖心”大哥哥董辉顿时变了脸,将小莉强奸。当晚,小莉告诉家人并报案。7月11日,董辉因涉嫌强奸罪被乌市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9月,董辉被乌市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随意注册不受约束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聊天软件已经不是未成年人结识新朋友的主要社交软件,各类新潮社交软件更受他们青睐。
记者通过手机下载了一款交友App,注册过程很简单,输入手机号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昵称、生日、性别),无需其他身份验证方式。之后是上传头像、定位地址等。在输入年龄时,只要输入不小于“16”的数字即可。注册成功后,界面上便会显示滑动提示,屏幕上随即出现不同的网友照片。在注册成功不足半小时内,先后有300多名网友设置了“喜欢”记者。
随后,记者又打开一些聊天软件查找好友的功能进行体验。记者发现,有的软件根据用户位置,由近到远列出正使用该功能的用户,供自行添加。有的软件则更加随机,两分钟内有6人向记者“打招呼”,其中一名网友的“打招呼”语言是“有刺激的动态图片,要不要”。
“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社交软件上随意散发的信息杂乱无序,鉴别力弱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到语言上的诱惑,进而结识心存不轨的异性。”乌市沙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魏飞说。
多措并举净化环境
据魏飞介绍,在利用社交软件实施的交友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受害人普遍呈现出低龄化、警惕性差、以中学女生为主等特点。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手法上趋向“精准化”。
“犯罪嫌疑人通常将自己伪装成社会成功人士,然后在交谈中了解受害人的年龄、与父母的关系、学业情况等信息,进而‘因人施策’,发起‘温柔攻击’,即施以恩惠、频繁关心、谈论对方感兴趣的话题等。”魏飞说,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能很快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对于上述情况,新疆律师张昊玄建议,校方、家长应正确引导孩子。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交软件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社交软件运营商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在用户资料审核、用户年龄准入以及用户使用行为等方面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做到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魏飞说,今后该院将结合实际案例,总结相关知识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特点,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更多的努力和有益尝试。
据悉,目前,乌市沙区检察院已联合沙区教育局开展了“法律阳光课堂 呵护青春成长”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向辖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该院还在乌市第26小学成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室”,利用专业优势协助学校及家长做好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为孩子们营造和谐、纯净的成长环境,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魏飞说。
责任编辑:龙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