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因家庭债务纠纷刺伤其外甥获刑
2017-11-27 10:02:48
     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霞 李红艳)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因家庭债务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6月6日上午,被告人刘某携带一把水果刀前往其外甥被害人徐某家中,因债务纠纷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伤徐某的腹部,后两人在抢刀过程中,徐某左手食指、右手中指及刘某右手食指均被水果刀划伤,后徐某夺下水果刀并报警。被告人刘某明知徐某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待,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刘某抓获。经鉴定,刘某案发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刘某为轻微伤。案发后,刘某家属对徐某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徐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害人报警后仍留在案发现场,民警到达后,能说明自己是凶手,归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时被告人系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犯罪,且双方当事人系亲属关系,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使用凶器实施伤害行为,可酌情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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