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 无“微”不至添“家”爱意
2017-11-12 13:31: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庄 园
法官助理王艳萍在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一玉口中国,一瓦顶成家。家是最小国,国有千万家。”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关乎社会和谐、国家稳定。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家事矛盾化解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平台资源、优化审判方式,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武进法院共审结各类家事案件3534件,被江苏省妇联评为“江苏省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
微视频里诉深情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我不想让你们离婚。”2017年5月9日上午,武进法院第七法庭,当40岁的马先生在庭审现场看到妻子提供的这段影像视频时,原本剑拔弩张的情绪瞬间平复了下来。
15年前,马先生和孙女士恋爱结婚,并于婚后第二年生下爱子。孩子的出生没有让两人的感情更加甜蜜,反而放大了两人之间本有的矛盾。2017年3月,马先生以性格不合为由向武进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庭前沟通中了解到,马先生离意已决,而孙女士却拒绝离婚,且两人在财产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考虑到两人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建议孙女士尝试制作亲情微视频,并在调解阶段播放。
“通俗地说,亲情微视频就是由不想离异的一方制作的情感挽回视频。通过美好追忆、子女心声、再婚隐忧等内容的展现,戳中部分原告心中的泪点、回忆的悦点与情感的共鸣点,进而重新思考婚姻关系、正视婚姻问题、解决内部矛盾。”武进法院少年和家事法庭庭长秦宏表示。
对于这一做法的灵感源头,秦宏坦言来自于一位母亲的勇敢尝试:“当时男方坚决要求离婚,女方制作了一个两分钟的小视频,将他们3岁的孩子出生以来的很多美好瞬间剪辑到一起。尽管视频简短粗糙,但是男方深受触动。虽然最终两人还是判决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男方做出了极大的让步。”
让步的背后,是武进法院少年和家事法庭每一步“走心”的探索与尝试。
“家事案件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它更讲究情与理的统一、德与法的相融。法律框架之内,我们需要寻找一条当事人能够认同、易于接受的情感表达途径、矛盾解决途径,而亲情微视频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武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志清表示。
5月9日上午10时30分,马先生诉孙女士的离婚案暂时休庭。庭审结束后,马先生请孙女士将视频通过邮箱发送给他。签完庭审笔录后,他独自先行离开。3天后,承办法官收到了马先生的撤诉申请。
截至今年9月,亲情微视频已经走过了近半年的探索推广期。期间,共有7名当事人尝试制作短片,丈夫、妻子、儿女、父母,不同角色传递出不同的声音,不同声音却表达出同样的情感诉求。在观看视频之后,3位原告放弃离婚打算,2位原告的对立情绪得到有效缓和。
微团队中化干戈
“家事纠纷不宜简单地用‘一刀两断’式的判决来处理,‘调解优先’是被实践证明的正确选择。而何时调解、谁来调解、如何调解,则是化解家事矛盾的关键所在。”任志清认为,专业的团队与机制是调解成功的基本保障。
2000年,江西小伙儿王刚与一名常州女孩结婚,并入赘做了上门女婿。2015年5月,王刚的妻子以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王刚净身出户。
由于男方情绪十分激动,参与案件处理的秦宏考虑到单一判决可能滋生其他社会问题,决定邀请武进区妇联副主席朱宏英参与调解。
“除了财产问题,这起案件中还涉及到男方久积的自尊心受损问题,所以第一步是稳定情绪。”在朱宏英的推介下,常州市婚姻调解委员会的心理专家对王刚进行了心理疏导。在多方努力之下,最终实现两人和平分手。
像朱宏英一样,许多专业的社会调解人员、机构共同参与家事矛盾化解。与此同时,法院的家事矛盾化解能力也正走向专业化,而这份专业不仅体现在能力技巧上,还体现在职能分工与流程机制上。
武进法院少年与家事法庭副庭长汪丽英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已有近六年的时间。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她先后参与调解了超过280余件家事案件。自去年10月员额制改革落地以来,她感觉调解效果有了明显的改善。
“我的法官助理在庭前可通过情感感化等方式促使双方和解,这避免了庭审调查阶段,双方因在财产认定等方面存在异议而导致调和失败。若前期调解不成,我则可根据法官助理的案件评估,决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或继续进行调解。”汪丽英认为,这样的微团队配合实现了家事矛盾化解的质效双提升。
在构建专业化微团队的同时,武进法院还通过总结家事审判特点,探索建立家事案件二阶段审判新模式。第一阶段是对涉及身份关系部分,区别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穿插进行法庭调解和法庭教育。第二阶段是对涉及财产部分,采用普通民事案件审判程序,由谁主张谁举证为主要审查内容。
微调查下解纠纷
白艳,武进区妇联权益部部长,从事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从2016年11月开始,白艳的身份又多了一重——武进区平安家事调查员。
为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联动调处,2016年11月,武进区妇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成立“平安家庭”家事调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置在武进区的各乡镇或街道,小组内包括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平安家事调查员四名。
据白艳介绍,平安家事调查员的主要职责包括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等。
“‘平安家庭’家事调查不同于普通的调查,而是一种有特定调查对象、调查重点和调查方式的‘微调查’。法院与调查小组之间建立的是双向交互模式。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委托案发地平安家事调查员介入调查、调解等。调查员也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法官处。”秦宏介绍。
2017年4月19日,白艳受武进法院少年和家事法庭的委托,至武进区湖塘镇某小区就一起撤销监护权案件进行调查。
离异夫妻张先生与赵女士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年初离婚,婚生子张晓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离婚两年后,赵女士称张晓的亲生父亲并非张先生,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监护权。
白艳接受委托后,通过走访双方居住地社区、邻居、张晓学校后了解到,张先生和赵女士因为张晓抚养权的问题积怨颇深,张晓更因父母屡次到其学校打闹而被迫退学。根据调查到的情况,白艳向承办法官提交了一份书面调查报告。法官在采纳白艳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判决。
任志清表示:“‘平安家事调查员’是深化法治武进建设、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的重要举措。调查员们充分发挥自身熟悉民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为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结家事类案件提供强大支持。”
微视频里诉深情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我不想让你们离婚。”2017年5月9日上午,武进法院第七法庭,当40岁的马先生在庭审现场看到妻子提供的这段影像视频时,原本剑拔弩张的情绪瞬间平复了下来。
15年前,马先生和孙女士恋爱结婚,并于婚后第二年生下爱子。孩子的出生没有让两人的感情更加甜蜜,反而放大了两人之间本有的矛盾。2017年3月,马先生以性格不合为由向武进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庭前沟通中了解到,马先生离意已决,而孙女士却拒绝离婚,且两人在财产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考虑到两人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建议孙女士尝试制作亲情微视频,并在调解阶段播放。
“通俗地说,亲情微视频就是由不想离异的一方制作的情感挽回视频。通过美好追忆、子女心声、再婚隐忧等内容的展现,戳中部分原告心中的泪点、回忆的悦点与情感的共鸣点,进而重新思考婚姻关系、正视婚姻问题、解决内部矛盾。”武进法院少年和家事法庭庭长秦宏表示。
对于这一做法的灵感源头,秦宏坦言来自于一位母亲的勇敢尝试:“当时男方坚决要求离婚,女方制作了一个两分钟的小视频,将他们3岁的孩子出生以来的很多美好瞬间剪辑到一起。尽管视频简短粗糙,但是男方深受触动。虽然最终两人还是判决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男方做出了极大的让步。”
让步的背后,是武进法院少年和家事法庭每一步“走心”的探索与尝试。
“家事案件不同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它更讲究情与理的统一、德与法的相融。法律框架之内,我们需要寻找一条当事人能够认同、易于接受的情感表达途径、矛盾解决途径,而亲情微视频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武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志清表示。
5月9日上午10时30分,马先生诉孙女士的离婚案暂时休庭。庭审结束后,马先生请孙女士将视频通过邮箱发送给他。签完庭审笔录后,他独自先行离开。3天后,承办法官收到了马先生的撤诉申请。
截至今年9月,亲情微视频已经走过了近半年的探索推广期。期间,共有7名当事人尝试制作短片,丈夫、妻子、儿女、父母,不同角色传递出不同的声音,不同声音却表达出同样的情感诉求。在观看视频之后,3位原告放弃离婚打算,2位原告的对立情绪得到有效缓和。
微团队中化干戈
“家事纠纷不宜简单地用‘一刀两断’式的判决来处理,‘调解优先’是被实践证明的正确选择。而何时调解、谁来调解、如何调解,则是化解家事矛盾的关键所在。”任志清认为,专业的团队与机制是调解成功的基本保障。
2000年,江西小伙儿王刚与一名常州女孩结婚,并入赘做了上门女婿。2015年5月,王刚的妻子以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王刚净身出户。
由于男方情绪十分激动,参与案件处理的秦宏考虑到单一判决可能滋生其他社会问题,决定邀请武进区妇联副主席朱宏英参与调解。
“除了财产问题,这起案件中还涉及到男方久积的自尊心受损问题,所以第一步是稳定情绪。”在朱宏英的推介下,常州市婚姻调解委员会的心理专家对王刚进行了心理疏导。在多方努力之下,最终实现两人和平分手。
像朱宏英一样,许多专业的社会调解人员、机构共同参与家事矛盾化解。与此同时,法院的家事矛盾化解能力也正走向专业化,而这份专业不仅体现在能力技巧上,还体现在职能分工与流程机制上。
武进法院少年与家事法庭副庭长汪丽英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已有近六年的时间。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她先后参与调解了超过280余件家事案件。自去年10月员额制改革落地以来,她感觉调解效果有了明显的改善。
“我的法官助理在庭前可通过情感感化等方式促使双方和解,这避免了庭审调查阶段,双方因在财产认定等方面存在异议而导致调和失败。若前期调解不成,我则可根据法官助理的案件评估,决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或继续进行调解。”汪丽英认为,这样的微团队配合实现了家事矛盾化解的质效双提升。
在构建专业化微团队的同时,武进法院还通过总结家事审判特点,探索建立家事案件二阶段审判新模式。第一阶段是对涉及身份关系部分,区别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穿插进行法庭调解和法庭教育。第二阶段是对涉及财产部分,采用普通民事案件审判程序,由谁主张谁举证为主要审查内容。
微调查下解纠纷
白艳,武进区妇联权益部部长,从事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从2016年11月开始,白艳的身份又多了一重——武进区平安家事调查员。
为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联动调处,2016年11月,武进区妇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法院等部门成立“平安家庭”家事调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置在武进区的各乡镇或街道,小组内包括组长、副组长各一名,平安家事调查员四名。
据白艳介绍,平安家事调查员的主要职责包括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等。
“‘平安家庭’家事调查不同于普通的调查,而是一种有特定调查对象、调查重点和调查方式的‘微调查’。法院与调查小组之间建立的是双向交互模式。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委托案发地平安家事调查员介入调查、调解等。调查员也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法官处。”秦宏介绍。
2017年4月19日,白艳受武进法院少年和家事法庭的委托,至武进区湖塘镇某小区就一起撤销监护权案件进行调查。
离异夫妻张先生与赵女士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年初离婚,婚生子张晓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离婚两年后,赵女士称张晓的亲生父亲并非张先生,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其监护权。
白艳接受委托后,通过走访双方居住地社区、邻居、张晓学校后了解到,张先生和赵女士因为张晓抚养权的问题积怨颇深,张晓更因父母屡次到其学校打闹而被迫退学。根据调查到的情况,白艳向承办法官提交了一份书面调查报告。法官在采纳白艳意见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判决。
任志清表示:“‘平安家事调查员’是深化法治武进建设、强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的重要举措。调查员们充分发挥自身熟悉民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为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结家事类案件提供强大支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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