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与中央国家机关法制部门座谈会上强调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2017-11-02 08:12: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海峰
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与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共同举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江必新指出,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仅需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而且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新需求,而且要加强人权的法治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只会越来越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救济只会越来越便利,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只会越来越严,行政审判对人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只会越来越有力。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不断促进民主法治的进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丰富、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江必新强调,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前,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严格执行法律和不断完善法律的关系。既要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保新法在行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又要善于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确保行政诉讼制度健康科学发展。二是要处理好保障公民个人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既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正确把握行政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的原告资格条件,确保具有法律上利益的公民得到诉讼救济,也要注意区分私益公益,对于公民提出的公益事项探索通过法定的公益诉讼途径予以救济。三是要处理好行政诉讼与多元化解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也要注重建立完善与行政诉讼相互补充、彼此配套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行政纠纷解决的“制度群”。四是要处理好巩固改革成果和继续改革创新的关系。既要坚持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成果,防止走回头路,翻烧饼,坚持行政复议共同被告制度,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视频应诉、委托出庭、书面答辩等形式,解决复议机关应诉压力过大等问题。
江必新指出,在进行新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征程中,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承担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共同使命,人民法院要加大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举措,确保十九大提出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年多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及应诉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还就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等十余个中央国家机关法制部门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江必新指出,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仅需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而且要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新需求,而且要加强人权的法治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只会越来越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救济只会越来越便利,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只会越来越严,行政审判对人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只会越来越有力。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不断促进民主法治的进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丰富、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江必新强调,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各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前,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严格执行法律和不断完善法律的关系。既要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确保新法在行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又要善于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确保行政诉讼制度健康科学发展。二是要处理好保障公民个人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既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正确把握行政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的原告资格条件,确保具有法律上利益的公民得到诉讼救济,也要注意区分私益公益,对于公民提出的公益事项探索通过法定的公益诉讼途径予以救济。三是要处理好行政诉讼与多元化解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和作用,也要注重建立完善与行政诉讼相互补充、彼此配套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行政纠纷解决的“制度群”。四是要处理好巩固改革成果和继续改革创新的关系。既要坚持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成果,防止走回头路,翻烧饼,坚持行政复议共同被告制度,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视频应诉、委托出庭、书面答辩等形式,解决复议机关应诉压力过大等问题。
江必新指出,在进行新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征程中,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承担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共同使命,人民法院要加大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举措,确保十九大提出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和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年多来,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及应诉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还就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等十余个中央国家机关法制部门同志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责任编辑:吴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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