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小编注意到,《报告》中提到了一些地方法院的经验做法。
有哪些法院被周强“点名”?他们又为什么会被点名?
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
周强在作报告时说,各级法院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强化控辩平等对抗,保障被告人和律师诉讼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2016年,浙江温州两级法院证人出庭作证率达73.1%,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浙江湖州基层法院落实控辩对抗实质化,2013年以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的指定辩护率达到92%以上。四川成都法院积极推进裁判实质化,2015年2月至2017年9月底,全市法院共开示范庭866次,当庭宣判401件。
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求,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强化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非法证据的审查和排除职责。
上海法院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共受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24件,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15件,排除非法证据4件。
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将数据化、模型化的统一证据标准嵌入刑事审判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把机器智能审查证据与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有效防止刑事案件“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
推进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工作
为破除诉讼“主客场”现象,探索建立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新型诉讼格局,2014年12月,在北京、上海分别设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负责审理跨地区重大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等。
北京四中院集中受理全市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后,该类案件立案率从32%提升至9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上海三中院成立后,全市行政案件年均收案量比2014年增长8.3倍。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截至2017年9月,三个法院共受理案件5.4万件,审结3.8万件。在江苏等7个省设立10个专业知识产权法庭,实现知识产权审判的专门化。
强化诉调对接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着力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广“眉山经验”“潍坊经验”“马鞍山经验”,整合社会资源,强化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化解矛盾。
以现代科技应用助推
人民法院告别人工统计时代,实现各类信息实时统计、实时更新、互联互通。
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建立案件权重系数和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法官工作量,科学进行员额分配、案件分流和业绩考核等,促进了改革的精准化、精细化。
运用司法人工智能
运用司法人工智能,推动改革创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建设各类智能化平台,提升办案质效。
江苏苏州中院等法院深度应用语音识别技术,庭审笔录的完整度接近100%,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30%。
运用信息化平台
安徽、江苏、广东等地法院使用新一代智能导诉机器人,福建法院自主开发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等,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文字:王俏 制图:许丽莎 程国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