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义气帮忙打架致人伤 获刑三年赔偿逾90万
2017-10-25 09:44:36
     中国法院网讯 (朱星霖)  朋友停车引发纠纷,男子给朋友助威帮忙,故意伤害他人,最终承担巨额赔偿还被法院判刑,真是破财没消灾,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7年2月19日13时许,王某驾车载乘家人到临澧县安福镇某粉馆吃饭。离开粉馆时,王某认为江某某停车距自己汽车距离太近,难以开出停车位,二人发生争执,并导致肢体冲突。王某打电话将被害人邓某某叫来现场,邓某某后又给刘某某打电话前来帮忙。江某某亦给被告人李某某打电话要其赶来现场。刘某某赶来先朝江某某踢了一脚,后邓某某及其一方的人上去对江某某喝斥、推搡。被告人李某某见状跑到邓某某身后,双手将其拦腰抱起摔倒在地,导致其因头部受伤当即昏迷,被他人送往医院抢救。

  经临澧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邓某某伤势已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临澧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诉讼前,赔偿了被害人邓某某医疗费人民币16.7万元。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李某某除已经赔偿的医疗费以外,还赔偿被害人邓某某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7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邓某某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该案因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害人邓某某对矛盾激化有过错,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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