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知此事要躬行
——记党的十九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金英
2017-10-24 10:16: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怀民
“你不要把我当成法官,这会我和县委施副书记就是你们村的村民,因为宅基地产生了矛盾纠纷,让我看看你们法官、村官怎么解开这个‘疙瘩’?”
“好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10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国鸿谈起党的十九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金英,对其几个月前深入盐池县花马池镇南苑新村了解该院“法官村官双助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时,与法官助理、该村党支部书记包德科的对话,记忆犹新。现场,李金英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局外人,只看看材料、听听介绍,而是当作一名案件当事人,亲身感受基层干部如何化解矛盾纠纷、倾听群众意见。
从高校教师起步,李金英经过了担任宁夏工学院团委书记、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历练,随后又先后担任了宁夏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宁夏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宁夏版权局副局长,固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宁夏妇联主席,宁夏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兼预防腐败局局长等多个领导职务。
工作35年,具有30年党龄的李金英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一路前行,勤政、务实、敬业,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职责使命。
李金英心系妇女“半边天”,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她主持实施以“母亲水窖”为龙头的“六个一工程”、协调推动在法院系统普遍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指导出台《预防制止家庭暴力若干意见》,有效推动了妇女工作科学发展,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其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
党的十八大后,李金英担任宁夏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职责,狠抓“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主持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并进行考核监督、约谈提醒和严肃问责。组织对生态移民工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涉农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饬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区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为净化宁夏政治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担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后,李金英创新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指导,规范制度管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协助院长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动宁夏法院第二批法官遴选入额工作。指导出台《宁夏法院为自治区法治核心竞争力提供司法保障若干意见》和《宁夏法院全面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意见》,协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成立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破解执行难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执行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作为一名法院系统的十九大代表,李金英不仅为国家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倍感振奋,同时也对涉及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格外关注。她说:“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17项司法改革任务、四中全会提出司法领域84项改革任务,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系统可行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司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抓紧落实有关改革举措,取得重要进展,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做成了想了许多年、讲了许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李金英说,沉甸甸的责任感油然而生。“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对于我来说,是一生最高的政治荣誉,是一次最生动的党内政治生活、最深刻的党性洗礼、最高规格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也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我在出席党的十九大前夕深入基层调研,与100多名‘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广泛座谈交流,深刻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党的十九大召开的热切期盼,深刻感受到十九大代表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我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积极投身到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宁夏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好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10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国鸿谈起党的十九大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金英,对其几个月前深入盐池县花马池镇南苑新村了解该院“法官村官双助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时,与法官助理、该村党支部书记包德科的对话,记忆犹新。现场,李金英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局外人,只看看材料、听听介绍,而是当作一名案件当事人,亲身感受基层干部如何化解矛盾纠纷、倾听群众意见。
从高校教师起步,李金英经过了担任宁夏工学院团委书记、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历练,随后又先后担任了宁夏人民出版社副社长、宁夏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宁夏版权局副局长,固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宁夏妇联主席,宁夏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兼预防腐败局局长等多个领导职务。
工作35年,具有30年党龄的李金英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不忘初心,一路前行,勤政、务实、敬业,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职责使命。
李金英心系妇女“半边天”,为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她主持实施以“母亲水窖”为龙头的“六个一工程”、协调推动在法院系统普遍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指导出台《预防制止家庭暴力若干意见》,有效推动了妇女工作科学发展,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其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广。
党的十八大后,李金英担任宁夏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职责,狠抓“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主持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并进行考核监督、约谈提醒和严肃问责。组织对生态移民工程、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涉农扶贫领域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饬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区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为净化宁夏政治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担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后,李金英创新工作思路,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指导,规范制度管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协助院长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动宁夏法院第二批法官遴选入额工作。指导出台《宁夏法院为自治区法治核心竞争力提供司法保障若干意见》和《宁夏法院全面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意见》,协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成立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破解执行难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执行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作为一名法院系统的十九大代表,李金英不仅为国家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倍感振奋,同时也对涉及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格外关注。她说:“司法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17项司法改革任务、四中全会提出司法领域84项改革任务,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全面系统可行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司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抓紧落实有关改革举措,取得重要进展,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做成了想了许多年、讲了许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党的十九大代表,李金英说,沉甸甸的责任感油然而生。“当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对于我来说,是一生最高的政治荣誉,是一次最生动的党内政治生活、最深刻的党性洗礼、最高规格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也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我在出席党的十九大前夕深入基层调研,与100多名‘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广泛座谈交流,深刻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党的十九大召开的热切期盼,深刻感受到十九大代表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我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好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积极投身到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宁夏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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