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万工程款拖欠7年 嫩江法院不遗余力促执结
2017-10-19 15:28:54
中国法院网讯 (于大军) 10月13日,申请执行人唐某、李某从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56万余元。至此,经过该院执行人员辗转数省、全力执行,一起拖延长达近7年之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2010年9月,中冶公司将由其承建的嫩江县某小区彩钢屋面安装工程分包给唐某、李某二人,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并约定了违约条款。2010年12月工程结束后,中冶公司支付工程款5万元,剩余工程款28.97万元未予给付。2016年11月23日,嫩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中冶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利息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中冶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唐某、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嫩江法院第一时间向中冶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在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公司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并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过多方查询财产线索,最终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开户行发现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国庆节前夕,执行法官不顾舟车劳顿,再次乘坐火车前往郑州市,实地查询被执行人驻地所有银行存款,并成功完成扣划工作。
据了解,自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活动以来,嫩江法院对长期未结以及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案件进行了逐案排查,并根据案件类型及特点制定解决方案,集中攻克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三个月来,该院已执结各类积案326件,实际到位标的额3061.3万元,拘留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0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0年9月,中冶公司将由其承建的嫩江县某小区彩钢屋面安装工程分包给唐某、李某二人,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并约定了违约条款。2010年12月工程结束后,中冶公司支付工程款5万元,剩余工程款28.97万元未予给付。2016年11月23日,嫩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中冶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利息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中冶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唐某、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嫩江法院第一时间向中冶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在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公司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并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过多方查询财产线索,最终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开户行发现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国庆节前夕,执行法官不顾舟车劳顿,再次乘坐火车前往郑州市,实地查询被执行人驻地所有银行存款,并成功完成扣划工作。
据了解,自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活动以来,嫩江法院对长期未结以及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案件进行了逐案排查,并根据案件类型及特点制定解决方案,集中攻克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三个月来,该院已执结各类积案326件,实际到位标的额3061.3万元,拘留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0人,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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