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述评
2017-10-18 09:03: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许聪
旗帜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习近平
2017年7月3日,北京,东交民巷27号院内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宣誓仪式。
当天,最高人民法院366名员额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这场宣誓活动,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入额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开始扬帆远航,可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缩影。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陆续出台,改革呈现出渐次展开、破浪前行的壮美景象。
改革蹄疾步稳
回望来路,不忘初心,戮力前行。
党的十八大明确发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占据了相当篇幅,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司改蓝图更是灿然绘就。
在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改革试点的框架性意见;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
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法官员额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全国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一项项改革举措渐次推出、落地生根。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特别在坚持正确政策的同时,注意遵循司法规律,同时抓住了妨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症结,如重塑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实现去行政化,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欣慰和鼓舞。”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说。
以改革促进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雕刻在人民内心深处的价值坐标。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每一项举措、每一点进步都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红利在渐渐展现。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
为推进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庭审公开四大平台,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立案难题,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陈满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为构建防范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在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下,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敢真正“动奶酪”
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触动的是灵魂深处。
推行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
为此,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裁判文书由办案法官自行签发,院长、副院长、庭长对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开始逐渐在全国法院推行。
目前,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试点法院全面推开,绝大多数案件取消了院庭长审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专业法官会议等组织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日益发挥作用。
“院庭长原来享有的案件审批权、文书签发权等都被削减了,他们的权力被明文关进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责任清单的笼子里,说明这场改革是真正‘动奶酪’的改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
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认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另一重头戏。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就是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其中核心的内容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因其是对法院工作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被视为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从全国法院范围来看,这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已经被总体“啃下”。据了解,全国各级法院已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共产生入额法官12万余名,约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2.8%,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随着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举措的逐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司法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
但改革没有休止符,改革一直在路上。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的人,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
唯其艰难,方知勇毅;唯其磨砺,始得玉成。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习近平
2017年7月3日,北京,东交民巷27号院内正在举行一场特殊的宣誓仪式。
当天,最高人民法院366名员额法官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这场宣誓活动,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入额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开始扬帆远航,可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缩影。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一系列改革举措陆续出台,改革呈现出渐次展开、破浪前行的壮美景象。
改革蹄疾步稳
回望来路,不忘初心,戮力前行。
党的十八大明确发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改革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占据了相当篇幅,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司改蓝图更是灿然绘就。
在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改革试点的框架性意见;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着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将84项四中全会改革举措逐项具体化,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提出可检验的成果要求,提升了改革举措的可操作性。
针对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法官员额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全国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一项项改革举措渐次推出、落地生根。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特别在坚持正确政策的同时,注意遵循司法规律,同时抓住了妨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症结,如重塑司法权运行机制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实现去行政化,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欣慰和鼓舞。”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说。
以改革促进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雕刻在人民内心深处的价值坐标。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每一项举措、每一点进步都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红利在渐渐展现。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
为推进司法公开,最高人民法院着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庭审公开四大平台,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立案难题,201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呼格吉勒图案、念斌案、陈满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为构建防范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在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下,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敢真正“动奶酪”
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破的是利益藩篱,触动的是灵魂深处。
推行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
为此,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裁判文书由办案法官自行签发,院长、副院长、庭长对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开始逐渐在全国法院推行。
目前,司法责任制改革在试点法院全面推开,绝大多数案件取消了院庭长审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专业法官会议等组织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日益发挥作用。
“院庭长原来享有的案件审批权、文书签发权等都被削减了,他们的权力被明文关进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责任清单的笼子里,说明这场改革是真正‘动奶酪’的改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
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被认为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另一重头戏。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就是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其中核心的内容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因其是对法院工作人员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涉及每一位干警的切身利益,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被视为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从全国法院范围来看,这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已经被总体“啃下”。据了解,全国各级法院已全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共产生入额法官12万余名,约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2.8%,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随着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等改革举措的逐步完善,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主体框架已经基本确定,司法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
但改革没有休止符,改革一直在路上。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的人,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
唯其艰难,方知勇毅;唯其磨砺,始得玉成。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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