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微笑划出司法为民“最美弧度”
——记党的十九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小红
2017-10-18 08:59: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勇 蔡蕾 涂莉 刘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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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层工作13年,跑遍了辖区的60余个社区和30余个小商品市场,累计审结案件4000余件,保持了无裁判差错、无超审限、无申诉上访案件的“三无”纪录,这就是被群众称为“微笑法官”的党的十九大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小红。

  街道社区是她工作的舞台

  2007年,郑小红来到了刚成立的江汉区法院民意街巡回法庭。民意街是个老城区,窄街小巷多,郑小红常常要送达文书、上门调查调解。

  为方便工作,郑小红学会了骑自行车,从此,一辆自行车不离身穿梭于街坊里弄成了她最鲜活的“标签”,骑坏了,就换一辆,后来又换成电动车。

  几年来,她带着法庭的同志跑遍了辖区每一个角落,哪里有纠纷,法庭就流动到哪里。摊位前、小巷内、当事人的病床前,都是她开庭、调解的场所。每当穿行在熟悉的街巷,总会碰到热情的面孔,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和她打招呼,他们都亲切地喊郑小红“街坊法官”。

  亲切笑容是她工作的法宝

  郑小红总是用微笑来面对群众,她说:“微笑能让人感到温暖,我希望用我的笑容将司法的温情传递给群众。”

  一次,一位老人怒气冲冲地来到法庭,冲着郑小红大吼:“这件事如果法院一个月不解决,我就到法院吃,到法院住。”郑小红微笑着端来一杯热茶,请老人坐下,细细问起缘由。

  原来,老人家里的房屋常年漏水,苦不堪言,加之身染重病经济拮据,而他起诉的开发商却已不知去向。为了尽力帮助这位老人,郑小红多次与街道、社区联系,向有关部门求援。一次不行,跑两次,两次不行,就跑三次。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最后与案件无关的房管所答应了帮老人免费维修。郑小红又亲自到老人家中陪着维修队进行现场测量、指导施工。

  重新住进新家的老人,喜笑颜开,拉着郑小红的手说:“你和我素不相识,却尽心尽力地帮我解决困难,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真的很满足。”

  为民情怀是她工作的动力

  多年的办案经历,使郑小红深深体会到,很多民事案件并不是黑与白、是与非的简单利益冲突,而是包含着当事人之间的内心隔阂,甚至是爱恨情仇。不把理说透,不把当事人的心结打开,即使法律适用再准确,也不能彻底化解矛盾。

  为此,法台上,郑小红总是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法台下,她总是尽力做让老百姓感到贴心的事,做一个贴近群众的“平民法官”。

  她办过这样一起继承案件:三年前,李大妈和女儿因继承纠纷生隙,几乎水火不容,在郑小红的调解下,纠纷解决了,但女儿对李大妈的感情降到冰点,甚至连外孙女都不让见。李大妈希望郑小红出面说和,郑小红二话不说答应了,之后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到李大妈女儿家中劝说,母女关系一点一点得到修复。现在,郑小红成了李大妈最信任的人,家中大小事情都愿意向郑小红倾诉。

  李大妈说:”在我的心里,郑小红就是我的亲人,在我最伤心的时候,她关心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她帮助我,在我最失落的时候,她鼓励我,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做出了这么多成绩,郑小红并不满足,她说:“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老百姓认可我办案的态度和方法,我要把我的经验与大家分享,让更多同事特别是年轻同志找到更多更接地气的办案方法服务群众。”

  她用实际行动和榜样力量带动和影响着年轻法官,在她的带领下,江汉区法院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武汉市十佳公正爱民好法官”“讨薪法官”李靖等一批青年法官先进代表,成为江汉区法院审判队伍的生力军。

  代表心语

  我将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我所办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永远做一名百姓心中可亲可信的好法官。

  ——郑小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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