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法官的爱与信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霍振宇法官侧记
2017-10-17 10:37: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戴蕾
  “我在以我自己的方式从事着我所热爱的法官职业,审理案件、总结经验,已成为我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从事司法工作与搞学术研究也有共通之处,那就是秉承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惟其如此,才能求得裁判的公信、公平与公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霍振宇法官在他专著的后记里这样写道。十七年,从书记员到主审法官,他始终坚守在行政审判办案一线,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心中永恒的家国情怀。十七年,以笔为剑,担道义、著文章,他始终坚持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把对审判的热爱和思考融入点滴文字。

  爱审判

  在行政审判领域,霍振宇审理了大量的、各种类型的、在全市或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他的工作能力早已得到领导、同事以及当事人的认可。但说起他获得的“北京市法院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这样的荣誉,他却总是不好意思的笑笑,“做的还很不够,还得继续努力”。

  “位卑未敢忘忧国,从事行政审判的人心里都有点家国情怀,往大了说,就是希望能为社会的进步、法治政府的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霍振宇话不多,但说起行政审判,他眼睛里突然闪耀起别样的光芒——

  “北京某公司诉北京市密云县政府环境噪声污染行政处罚案,是北京市首例噪声污染环境保护行政案件,这个案件受到的关注度很高,各方都期待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说实话,当时压力很大。但越是这样的案子,我越觉得是‘好案子’,因为一旦确立了审判标准,对今后这类案件的解决有很大帮助,对社会民生的影响也很长远。”审理过程中,霍振宇查阅大量资料、仔细咨询相关领域专家,一点点核实细节,案件最终得以顺利解决。这个案件不仅确立了审理相关案件司法审查标准,对国家技术规范在行政案件中的审查适用也起到了指导性作用,还入选《中国审判》2011年颇具影响力、典型性的20件大案。

  2015年审理乔某某诉北京市房山区政府行政强制扣押及赔偿案的过程中,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霍振宇建议区政府改进联合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采取卫星定位,现场录像、扣押车辆后公示要求接受处理等方式收集证据。因为涉及2014年2、3月间房山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政策性较强,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影响性,属于大案要案范畴,案件的妥善处理,避免了影响的扩大,也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他在案件审理后,还参与到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涉案相关法律问题研讨,提出了政府联合执法活动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

  在刘某某诉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强制扣押车辆及赔偿案中,霍振宇以司法建议的形式纠正了区县政府长期以来以“打黑办”名义对外执法的不规范行为,建议区政府应对治理黑车专项行动中联合执法行为的合法性高度重视,摆脱以“违法行为”打击“违法行为”的局面,逐步调整运动型治理的执法方式,使多部门联合执法行为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他发出的这份司法建议受到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随后,市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措施调整、规范了本市治理黑车行为。

  “师傅特别‘帅气’,他驾驭庭审的能力特别强。他习惯于在每次庭前写好庭审提纲,用笔在纸上列出审查要点,这些要点总是环环相扣、逻辑连贯,庭审的节奏被他控制得很好,经常有当事人和律师在庭审后向我夸赞霍法官的审判水平高、办案思路清晰、问的所有问题都在‘点’上又不拖泥带水。每每这时我总会暗自窃喜跟了个好师傅,也暗自下决心要好好向他学习。”霍振宇的法官助理这样说。

  “2013年的时候,我审理的李某某诉首都机场海关行政处罚案也是具有很广泛的社会影响的案件,被评为年度的大要案。当时领导跟我商量说要把这个案子开成观摩示范庭,还被作为北京市人大内司委领导和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北京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内容之一的时候,我感觉肩上的责任很重,但是能够代表北京法院系统所有行政审判法官们,在法庭上展现业务水平,又感到非常自豪。”法庭是法官的战场,也是法官的舞台,案件难度不小,庭审又被赋予了重要的任务,霍振宇的压力可想而知。开庭那天,北京市人大内司委领导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院院长、北京海关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5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霍振宇镇定自若,准确把握节奏,展现了高超的业务能力和庭审驾驭水平,得到了参与旁听的领导们和人大代表们的高度认可,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有情怀

  “初识霍法官是在四中院刚成立的时候。那时他从二中院遴选成为院里的主审法官,而我有幸成为了他的书记员。当时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相当冷峻的,带着古代文人书生的气质和‘距离感’。后来在工作中接触多了,我才慢慢发现,他看似高冷的外表下其实有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火热之心。特别是他对待当事人,真的是非常耐心,就没见他着过急。”曾担任霍振宇法官书记员的张媛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这样说。

  曾经有个当事人,由于案件涉及的拆迁问题比较复杂,其户口问题直接影响到第三代的就学问题,情绪比较激动。开庭前,霍振宇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一直担心这位当事人会在法庭上不配合工作。然而,庭审过程中,霍法官耐心细致、有礼有节,在当事人的不理解或是不理智的时刻,他总是能够心平气和,庭审结束后,他还主动跟那位当事人解释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庭审后,他协调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案件涉及的拆迁和户籍情况,并将事情的进展及时向当事人作出释明。案件判决后,这位当事人虽然没有胜诉,但他仍然表达了对霍振宇的敬佩之情,“虽然没赢,但我相信霍法官”,当事人的话虽简单质朴,却分量千钧。

  在包某某诉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案中,由于涉案土地权属争议已经持续六年之久,被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书》先后三次被法院判决撤销重做,当事人都已经是身心俱疲,对立情绪严重。为了促进案件所涉及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霍振宇带领书记员进行实地勘察,并在现场办案,在裁判文书中具体详细的表明法律意见,并附了具体解决方案的司法建议,最终使纠纷化解,三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我们去的那天天气特别热,当事人见到我们的时候很感动,而且之前我们做了大量工作,这些当事人也都知道,那天当场就把问题全解决了,三方当事人都很满意。我其实希望我手里的案子都能得到实质的解决,真正地给老百姓解决问题,避免程序空转浪费司法资源。”霍振宇说。

  “2012年我在二中院的时候审理的陈某某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案,是当年兰海高速公路新七道梁隧道“4.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论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部委级行政复议案件,这种受到广泛关注的案子,一旦处理不慎,就很可能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舆情,影响咱们人民法院公信力不说,对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属还会造成二次伤害。但每次遇到这样难啃的‘硬骨头’,我都反而会觉得很幸福,因为案件的涉及面广、涉及的人多、涉及的利益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一纸判决的分量也就更加沉甸甸,而这也会让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官,工作很有价值,因为对社会的贡献方式是别的职业不能比的。”

  他将法学理论、法律规定恰当运用到个案审理之中,也将对社会的责任、对人民的赤诚融入审理、写进判决。霍振宇对判决书的有种追求完美的执念,他的判决书规范、说理透彻,裁判结果精准,曾在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两次荣获过一等奖。“判决书是国家审判权的书面体现,上面署着我的名字,我就得对判决书负责,一字、一句、一个标点都得负责,容不得出错,这不仅是对我所行使的审判权的敬畏,也是对当事人、对自己的尊重。”“他是个特别认真的人,校对他的判决是个学习受教的过程,也是个挺省心的活儿,因为他的判决不但逻辑清晰、说理透彻、文笔流畅、一气呵成,而且几乎没有一个错别字”,他的助理这样说。

  善思考

  “霍老师像在椅子上生了根,每次去他办公室,看到的他都是一个姿势——坐在电脑前,眼睛盯着屏幕,手放在键盘上”,张媛媛笑着说,“桌上还摆着案卷和书,不是在敲字,就是在思考如何敲字,感觉他沉浸在自己思想的世界里,有时候已经站他背后了,他也发现不了,但是他还是很乐在其中的,不觉得写东西是个苦差事”。

  霍振宇说,其实他一直在思考,作为法官,应该而且能够生产出怎样的知识产品,这是司法工作的特性决定的,而司法的知识作品不应过分关注书斋中形而上的宏大叙事,也不能沦为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法宣传材料,应该面对审判当中的疑难问题,探究法理、阐释法条、研判案件,以谋求理论与实务的相互沟通。他法学专业理论造诣深厚,对审判实务和法律问题有着非常深入研究,坚持在“运用”上下功夫,致力于从学理中提炼、细化可供审判实践操作的具体规则,应用于个案的裁断之中,同时寻求不同部门法理论之间的视域融合,探究其中蕴含的共通法理。

  “师傅曾经说,想要将理论恰当的运用于实践,前提就在于打牢理论的基础,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所以他在审判工作中有一个习惯,遇到问题,总喜欢翻翻书本,找找答案。”霍振宇的法官助理说,“有次我问他一个关于工伤的问题,他竟然从案头一尺多高的材料中翻出了一叠订好的法规和指导意见汇编,并且告诉我这是他多年在工作中积累下来的,遇到相关的规定或者内容,他就会分好类放在一起,时不时拿出来翻翻看看,这样再遇到类似案件,心里就会更有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是合议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他总能快速从书柜中找出一本相关的书、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用来找到审判的思路或是佐证支持自己的观点。每每此时,我总是心生佩服,能快速找出相应的书籍或者法条,说明这满书柜的书,他都看过并对其中的内容了如指掌,对各层级的法律法规、各高级法院的指导意见都心知肚明。”

  初入法院,霍振宇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工作之余,他总结实践中的问题,小试牛刀,文章就发表在《人民司法》和《北京审判》,后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更是在工作之余,完成了个人专著《行政登记与司法审查》。由于出色的调研写作能力和丰富的一线审判经验,霍振宇曾被借调到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参与相关课题调研的工作。

  在工作中,霍振宇从来没有停下思考和写作。参加工作以来,曾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合著著作4部;论文所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三等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二等奖;执笔过最高法院、市高级法院及院、庭多项重点调研课题,如《关于审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调查研究》(2011院级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的调查研究》(2012市高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审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调查研究》(2013市高院重点调研课题)等等。他还参加了最高法院2015年度审判理论重大课题“设置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研究”课题组并作为执笔人;执笔所在法院法院承担的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并起草行政诉讼登记立案司法解释试拟稿;他参加北京市高院初任法官培训教材编写工作,参加北京市高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前沿实务问题”重点调研课题组、完成“行政登记证据适用部分”的写作。在最高人民法院用于指导全国行政审判工作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刊物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在《人民司法》、《人民法治》、《法学杂志》、《人民法院报》、《法庭内外》、《中国审判》、《审判前沿》、《北京行政诉讼案例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共计30余篇……

  其实霍振宇是个有点“不接地气”的人,手机里没有淘宝客户端、也无法进行网上支付,他从来只在网上买一样东西,那就是书。如果看他接了一个电话就兴冲冲的跑到楼下,过一会儿抱上来的肯定是一箱子书。拆开箱子,他常会像个孩子得到心爱的玩具那样跟办公室的人介绍,“你看这本书,特别好,作者是XXX,写的是……”他买的多是些行政审判领域相关的书籍,也有高深的政治学理论类书籍、大部头的历史类书籍,也有当下最流行的网络小说,《琅琊榜》、《余罪》、《心理罪》……都是他买了还没看就被庭里的小伙伴们拿去传阅了。每次同事们在聊天中说起某本书,他总能说出书的大致内容、书中细节或是他读这本书的感受、作者的其他作品。据说他家里有一墙的书,大量的书籍已经占据了家里的很多空间,而他却还在不停的买,为此也常常被妻子数落埋怨。当问到他如何应对妻子的不满,他笑着说,“每次我都跟她说,我不抽烟不喝酒,就看书这么一个爱好,不求支持,但希望你能理解。”

  霍振宇在自传中这样写道,“十七年从业,我以布衣之身完成四级法院之旅。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我这种经历,自当倍加珍惜。我性情疏懒、资质平庸,惟有爱与信仰始终不曾改变,这使我远离急功近利,坚守人间正道。好在前行的路上有我始终钦佩的优秀的行政法官,他们是我永远的榜样,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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