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十大亮点
2017-10-11 09:19:06 | 来源:法制日报
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摘自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增强政法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善于运用换位思维,从群众立场、社会视角分析问题,增强政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善于运用创新思维,以改革精神攻坚克难,推动政法工作发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平安中国。
要顺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趋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努力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
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增强抵制干扰的定力,打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运用人民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把关键的案事件事实、证据和要紧的工作,向人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增强政法宣传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摘自2014年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政法十大亮点
深改小组明确司法改革路线图
2014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6月6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12月2日,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严格规范减假暂指导意见出台
2014年2月24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充分体现从严精神,从严规定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纪律责任。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的承办人、批准人,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执法司法人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吃请的,一律清除出执法司法队伍;对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原则上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成立
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检察院在上海设立。这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四项相互关联、“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任务。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意见出台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整体部署。2014年5月27日,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职务犯罪案信息发布常态化
2014年三四月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成立的最高检新闻办公室通过最高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以及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2014年6月,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使最高检新闻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2014年9月,最高检网上发布厅启用。截至2014年12月,最高检“两微一端”订阅数已达1660多万,发布各类信息21300多条,其中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280多条。
司法机关加大纠正错案力度
2014年,全国司法机关继续加大纠正错案力度。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申诉人请求予以支持,对辩护人辩护意见和检察机关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一件件错案得以纠正,得益于司法机关对司法理念的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努力。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有错必纠,彰显了司法理性回归。
174个无律师县问题全部解决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司法部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截至2014年6月,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及以上区域全覆盖。此前,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174个县没有律师,其中既无律师事务所又无律师的132个,有律师事务所而无律师的42个。2013年7月,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此后,司法部、全国律协会同各地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迅速落实意见部署,克服种种困难,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了174个县无律师问题。
“猎狐”抓获近七百外逃人员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截至12月31日,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全国公安机关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的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政策感召作用,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宣传,形成了追逃强大声势,在海内外引起强烈震撼。
审理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发布
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司法解释还规定,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严厉查处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2014年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报,该局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专案组查明,21世纪网与公关公司相勾结,指使媒体记者通过各种途径挖掘、采编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负面信息,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收取“保护费”,涉嫌勒索资金共计两亿余元。该案是2014年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波及面最广的一起案件。
感 动
2014这一年,政法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忠诚履职、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惩恶扬善、服务人民的英模人物。他们的英雄事迹,口口相传,可歌可泣,感动了无数人。当年,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支持,评选出了“年度法治人物”。今天,我们从中选出8位代表,展示其风采。
邹碧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年仅47岁。1988年,邹碧华进入法院系统工作。26年来,他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写下10多部著作。他一直致力于法律共同体建设,2010年,在其担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时,长宁法院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引发律师界震动。他坚持每天阅批群众来信,曾在短短4个月内阅批各类群众来信106封,推进落实化解措施。曾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王俊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司法部于2013年7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作为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带领全国律协,认真落实司法部部署,积极组织协调,采取多种措施,解决174个县无律师问题。通过组织安排规模较大、社会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到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县(市、区)设立分所,指导没有律师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选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没有律师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等措施,至2014年6月,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
戴新福,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作为分管金融犯罪侦查工作的副总队长,近年来,戴新福探索创新建立了金融犯罪专业侦查打击体系。在他的直接指挥下,仅2013年以来,上海警方接连侦破了“8·13”泛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3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亿元。2014年8月,戴新福带领专案组从举报线索入手,历时6月、辗转7地,开展了艰苦的取证工作,成功侦破一起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抓获30余名犯罪嫌疑人。
黄志丽,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01年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共5034件,通过扎实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2014年6月19日,黄志丽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程然,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2014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程然“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程然从检17年,视检察事业如生命,视责任如泰山,视群众如家人,先后获得湖北省和孝感市“先进检察官”“焦裕禄式好干警”等荣誉。因长期劳累工作,她病倒在岗位上,后被确诊为胃癌三期,2014年1月,程然的胃被全部切除。
王林华,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2014年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52名小学生生命受到威胁,面对劫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点燃爆炸物的危境,他毅然挺身而出替换人质,尝试尽一切努力劝说嫌疑人冷静下来,寻求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他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的智慧,用义勇担当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2014年7月23日,王林华被中宣部评为“见义勇为最美人物”。
杨斌圣,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原副镇长、司法所原所长。1983年4月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30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00余件,为外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由于处事公道、调解成功率高,作为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杨斌圣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判官”。2011年3月22日,杨斌圣被诊断为“右肺癌”,但他仍坚守岗位,2014年12月18日,因病抢救无效去世。他先后获得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等40余项荣誉。
李剑涛,公安部治安局副巡视员,“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负责人。2011年8月28日11时20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向网民发出了第一声问候。3年多时间里,“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已成为公安部警务公开、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引导舆论的一个新平台,已吸引两千余万“粉丝”,成为全国首个“粉丝”数量突破1000万的新浪政务机构微博。
感 言
● 重庆铁路公安处民警白光荣:“我们希望车上没有事情发生,把事情做到实处。让旅客平安到家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摘自2014年1月28日《法制日报》二版《旅客平安到家是我们最大心愿》
●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金建宇:“只要带着真情实感,就没有做不好的信访工作。”
——摘自2014年3月26日《法制日报》二版《“信访硕士”的“三板斧”》
● 河北省新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高娟:“人的生命有长短,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
——摘自2014年4月26日《法制日报》一版《女警高娟:命有长短服务无限》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查缉大队大队长詹勇:“守牢这道关卡的责任如山重,在这里,要跟毒贩们斗勇,更要斗智。”
——摘自2014年6月25日《法制日报》一版《在这里,要跟毒贩斗勇更要斗智》
● 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林华:“担当意味着付出,既要为自己的职责担当,还要为群众的利益担当。要做到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善担当。”
——摘自2014年8月8日《法制日报》一版《王林华:为群众利益担当是职责所在》
● 浙江省嘉兴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翁勤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明确要求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者队伍,并提出了一系列机制保障,这使我们工作更具底气和信心。”
——摘自2014年10月25日《法制日报》一版《各地政法干警热议四中全会公报》
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摘自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增强政法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善于运用换位思维,从群众立场、社会视角分析问题,增强政法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善于运用创新思维,以改革精神攻坚克难,推动政法工作发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平安中国。
要顺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趋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提高执法司法透明度,努力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
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增强抵制干扰的定力,打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运用人民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把关键的案事件事实、证据和要紧的工作,向人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增强政法宣传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摘自2014年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政法十大亮点
深改小组明确司法改革路线图
2014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6月6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12月2日,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严格规范减假暂指导意见出台
2014年2月24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主要指保外就医)充分体现从严精神,从严规定实体条件,从严规范程序,从重追究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纪律责任。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的承办人、批准人,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执法司法人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吃请的,一律清除出执法司法队伍;对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原则上不适用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成立
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检察院在上海设立。这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四项相互关联、“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任务。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意见出台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整体部署。2014年5月27日,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意见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任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职务犯罪案信息发布常态化
2014年三四月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成立的最高检新闻办公室通过最高检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以及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2014年6月,最高检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使最高检新闻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2014年9月,最高检网上发布厅启用。截至2014年12月,最高检“两微一端”订阅数已达1660多万,发布各类信息21300多条,其中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280多条。
司法机关加大纠正错案力度
2014年,全国司法机关继续加大纠正错案力度。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申诉人请求予以支持,对辩护人辩护意见和检察机关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一件件错案得以纠正,得益于司法机关对司法理念的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努力。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有错必纠,彰显了司法理性回归。
174个无律师县问题全部解决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司法部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截至2014年6月,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及以上区域全覆盖。此前,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174个县没有律师,其中既无律师事务所又无律师的132个,有律师事务所而无律师的42个。2013年7月,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此后,司法部、全国律协会同各地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迅速落实意见部署,克服种种困难,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了174个县无律师问题。
“猎狐”抓获近七百外逃人员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截至12月31日,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全国公安机关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的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政策感召作用,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宣传,形成了追逃强大声势,在海内外引起强烈震撼。
审理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发布
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司法解释还规定,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严厉查处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2014年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报,该局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专案组查明,21世纪网与公关公司相勾结,指使媒体记者通过各种途径挖掘、采编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负面信息,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收取“保护费”,涉嫌勒索资金共计两亿余元。该案是2014年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波及面最广的一起案件。
感 动
2014这一年,政法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忠诚履职、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惩恶扬善、服务人民的英模人物。他们的英雄事迹,口口相传,可歌可泣,感动了无数人。当年,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支持,评选出了“年度法治人物”。今天,我们从中选出8位代表,展示其风采。
邹碧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年仅47岁。1988年,邹碧华进入法院系统工作。26年来,他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相结合,写下10多部著作。他一直致力于法律共同体建设,2010年,在其担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时,长宁法院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引发律师界震动。他坚持每天阅批群众来信,曾在短短4个月内阅批各类群众来信106封,推进落实化解措施。曾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王俊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司法部于2013年7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的意见》。作为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带领全国律协,认真落实司法部部署,积极组织协调,采取多种措施,解决174个县无律师问题。通过组织安排规模较大、社会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到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县(市、区)设立分所,指导没有律师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选派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到没有律师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等措施,至2014年6月,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
戴新福,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作为分管金融犯罪侦查工作的副总队长,近年来,戴新福探索创新建立了金融犯罪专业侦查打击体系。在他的直接指挥下,仅2013年以来,上海警方接连侦破了“8·13”泛鑫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3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亿元。2014年8月,戴新福带领专案组从举报线索入手,历时6月、辗转7地,开展了艰苦的取证工作,成功侦破一起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抓获30余名犯罪嫌疑人。
黄志丽,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01年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共5034件,通过扎实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与“心结”,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2014年6月19日,黄志丽入选“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程然,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2014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程然“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程然从检17年,视检察事业如生命,视责任如泰山,视群众如家人,先后获得湖北省和孝感市“先进检察官”“焦裕禄式好干警”等荣誉。因长期劳累工作,她病倒在岗位上,后被确诊为胃癌三期,2014年1月,程然的胃被全部切除。
王林华,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2014年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人质事件,52名小学生生命受到威胁,面对劫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点燃爆炸物的危境,他毅然挺身而出替换人质,尝试尽一切努力劝说嫌疑人冷静下来,寻求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他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基层政法综治干部的智慧,用义勇担当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2014年7月23日,王林华被中宣部评为“见义勇为最美人物”。
杨斌圣,江西省芦溪县宣风镇原副镇长、司法所原所长。1983年4月开始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30年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700余件,为外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由于处事公道、调解成功率高,作为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杨斌圣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判官”。2011年3月22日,杨斌圣被诊断为“右肺癌”,但他仍坚守岗位,2014年12月18日,因病抢救无效去世。他先后获得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等40余项荣誉。
李剑涛,公安部治安局副巡视员,“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负责人。2011年8月28日11时20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向网民发出了第一声问候。3年多时间里,“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已成为公安部警务公开、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引导舆论的一个新平台,已吸引两千余万“粉丝”,成为全国首个“粉丝”数量突破1000万的新浪政务机构微博。
感 言
● 重庆铁路公安处民警白光荣:“我们希望车上没有事情发生,把事情做到实处。让旅客平安到家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摘自2014年1月28日《法制日报》二版《旅客平安到家是我们最大心愿》
●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金建宇:“只要带着真情实感,就没有做不好的信访工作。”
——摘自2014年3月26日《法制日报》二版《“信访硕士”的“三板斧”》
● 河北省新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高娟:“人的生命有长短,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
——摘自2014年4月26日《法制日报》一版《女警高娟:命有长短服务无限》
● 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查缉大队大队长詹勇:“守牢这道关卡的责任如山重,在这里,要跟毒贩们斗勇,更要斗智。”
——摘自2014年6月25日《法制日报》一版《在这里,要跟毒贩斗勇更要斗智》
● 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林华:“担当意味着付出,既要为自己的职责担当,还要为群众的利益担当。要做到敢担当、能担当、会担当、善担当。”
——摘自2014年8月8日《法制日报》一版《王林华:为群众利益担当是职责所在》
● 浙江省嘉兴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翁勤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明确要求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者队伍,并提出了一系列机制保障,这使我们工作更具底气和信心。”
——摘自2014年10月25日《法制日报》一版《各地政法干警热议四中全会公报》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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