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的法官感悟
2017-07-20 09:26: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严琼
  “小严,工作怎么样啊,最近我去了一趟法院,好多都是新面孔啊,我们真是老了……”前几日,偶遇一法院退休老干部,与其交谈许久,在一起感怀过往的时光。临别之时,我目送他随车而去,见他渐行渐远,我思绪起伏。

  一起案件,做出一本案卷,反映的则是一段酸甜苦辣的故事,作为法官,只需不断对案情抽丝剥茧,可我时常在思考,除此之外,我又能给当事人带来些什么。多年来法院工作经历带着这种疑惑,让我体会那些抑或心酸、抑或甜蜜,抑或沉重的情感。

  犹记得今年年初,我经手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刘某驾驶机动车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陈某因伤势过重,在送去医院途中就死亡了。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判决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50余万元。

  就案情而言,这是一件涉民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两家人的情绪确实非常头疼。陈某今年仅36岁,平时在工厂里上班,妻子就在家中照看年迈的婆婆,家中还有个尚在读小学的儿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陈某的突然离世对家人来说可谓是灭顶之灾。年迈的老母每天以泪洗面,陈某的妻子屡次来到我的办公室,提出要求刘某赔偿。反观刘某,也是30岁出头,同样上有老下有小,同样家庭条件不是很好,出事以后,刘某家中也乱了套。一起惨痛的事故,带来的却是两个家庭的悲剧。

  刘某,无疑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如何让陈某的家属在经受不幸之后获得一些补偿,这一直我焦虑的,也需要我的努力。受案后,我把双方亲属都请到了法院商讨如何执行赔偿款一事,此刻最担心的还是发生了,陈某的母亲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本来强忍着泪花的被告人的妻子也开始抽泣起来。

  “大家不要太激动,不幸的事情既然发生就无可挽回,一味伤痛换不回亲人的重生,我相信这肯定也是大家不愿看到的。”说着我从抽屉中拿出刘某写的悔过书,并递给被害人亲属:“你们两家的很多情况都一样,将心比心,刘某也清楚自己的这次过错给你们家庭带来的伤害,也表示会尽力给予补偿。”从被害人家属逐渐平息的抽泣声中我知道刘某的悔过绝不是敷衍的忏悔。

  也许是我的不懈努力和调和,双方从相互对立渐渐变成了宽容和理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人亲属一次性赔偿20万元。事情就这样处理完毕,其中被执行人有这么一席话,让我深有感触。“我很对不起被害人和他的亲属,是我的过失让这个原本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我也对不起我的父母妻儿,是我的不负责任导致他们劳心劳力。同时我也感谢法官,是他们给了我一次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被告人哽咽地说道。

  是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悲剧既已发生,便无可挽回,而我们的努力却可以避免让这样悲剧的梦魇折磨终身。作为执行法官,职责是要将一份份判决,转换成当事人感受到温暖的关怀;法官秉承的信念,也不是粗暴地使用法律惩罚被执行人,而应以一次的责任让其换来终生的铭记;法官追求的目标,也不是将案子简单地处理完,还要努力做到既息诉又宁人。

  作者单位: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