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京津冀督察司法改革推进情况时强调
强化责任担当 狠抓任务落实 坚决打赢司法改革攻坚战
2017-06-11 20:10: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孟振宇
  6月5日至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率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督察组对北京、河北、天津三地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督察调研。督察组认真听取了三地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徐家新代表督察组充分肯定了三地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强调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综合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地法院、检察院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3、34、35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严守改革时间节点,立足于巩固改革成果,逐项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前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徐家新指出,京津冀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在三地党委及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检察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后发优势,司改工作蹄疾步稳、有序推进,配套措施逐步健全、陆续到位,特别是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认均已完成,河北已启动等级按期晋升工作,北京、天津全面落实了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河北6月底将完成绩效奖金发放工作,切实释放了改革红利,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徐家新强调,通过督察推动工作落实,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抓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方法和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要严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中央改革部署;要根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建立台账、倒排工期,以高度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抓好司法改革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司法改革督察常态化机制,做到改革进展每月调度、重点事项专项督察,突出问题通报整改,问责追责制度真正落实,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

  徐家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进一步规范来逐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进一步推进员额制改革,明确入额即办案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办案量标准落实好入额领导干部办案问题,健全完善“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员额动态调控机制。要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数量,防止出现片面强调办案量冲击院庭长管理职责有效履行的现象,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院庭长有时间、有精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改革的“牛鼻子”,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制度措施,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要加强研究探索,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分类明晰、权重科学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同时注重增强操作性,防止考核过于繁琐,为绩效奖金发放提供坚实基础。要高度关注未入额法官、检察官思想动态,下大力气彻底解决未入额法官、检察官办案问题,因地制宜做好未入额法官、检察官的分流安置工作。要贯彻落实好新近出台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解决好司法辅助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加强办案团队建设。要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下步工作重点,注重上下协同联动,建立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尽快释放改革整体效应。

  徐家新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司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领导干部要带头吃透司改政策,成为改革的行家里手,及时分析把握司法改革过程中干警的思想新动向、心理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拥护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加强改革成效的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司法改革和司法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认同感,凝聚改革正能量,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改革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督察期间,徐家新一行还到部分中基层法院、检察院,采取“听、查、访、评”相结合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干警谈话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查阅制度文件和办案系统等途径,实地督察了解司法改革推进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仚生,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分别参加相关督察活动。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