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三巡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统一巡回区司法裁判尺度 以一流审判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7-06-08 23:48:55
     中国法院网讯 (臧震)  今天(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统一行政案件裁判尺度、规范法律适用,提高巡回区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水平,确保中央设立巡回法庭的改革目标落地生根,为巡回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以一流审判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江必新强调,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八个方面关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一是要把握好服务大局与坚持法律底线和红线的关系;二是要把握好依法保护诉权与解决滥诉问题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好坚持正当诉讼程序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关系;四是要把握好结果正确与理由正当的关系;五是要把握好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六是要把握好审判第一要务与审判职能延伸的关系;七是要把握好行政裁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关系;八是要把握好依法审判与改善行政审判外部环境的关系。

  江必新指出,要进一步确保行政裁判法律适用统一,努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统一适用法律规范,既是树立法律权威的需要,也是树立行政审判权威、司法权威的需要,更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召开巡回区行政审判专题研讨会,交流意见,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指导案件审判;要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功能,及时研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问题,统一巡回区司法裁判尺度;要梳理分析巡回区行政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发布典型案件裁判文书选编,提供“精品案例”,统一裁判观点,提升文书质量;要及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丰富行政诉讼理论,尽快出台与新行政诉讼法配套的司法文件;要善于借用外部智力资源,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学术研讨会,研究“PPP”等前沿疑难法律问题,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江必新强调,要精心谋划、努力促进行政审判长足进步和发展。要进一步推进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确保立案登记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机关共同被告等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新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要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的实质内涵,完善人民法院立案与行政审判部门对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要认真贯彻中央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要积极拓展行政审判业务领域,加强合作行政、服务行政、绩效行政、社会行政等新型行政行为的研究,努力探索新的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提升行政审判水平;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府”“院”互动、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有益做法,总结提炼各具特色的亮点经验,努力促进巡回区行政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信息化工作,紧紧抓住建设“智慧法院”有利契机,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大胆尝试“互联网+”行政审判工作模式,探索与行政机关共享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信息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司法公正水平,实现行政审判的现代化。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座谈会,对近年来上海法院行政审判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上海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努力按照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不断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努力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机制,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为推进法治上海建设,将上海建设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主持。上海市嘉定区委副书记、区长章曦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第三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综合办负责人,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各高院有关负责人、行政庭负责人及部分中、基层法院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