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女法官之那孩子竟然一直恨我到现在
2017-06-08 16:32: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京宇
中午吃饭的时候,刑庭的一位同事走来和我坐在一起,边吃边对我说:“今开上午我们开庭了。”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开庭?这不是很正常吗?”
他说:“是啊,很正常,可是,那个被告人说认识你,十年前就认识了。”
“十年前?认识我?叫什么名字?”
同事说了一个名字,很陌生,我没有一点印象。
于是问他是什么案子。
他说是一个犯罪团伙,几个人结伙盗窃、抢夺、抢劫。同事说认识我的那个被告人还很年轻,二十一岁,家住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
同事还说,涉案的几个人都是年轻人,多数是单亲家庭,而这个被告人也是小时候父母离婚,他随父亲一起生活,但是后来父亲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继母便老是多嫌他,于是他就开始和爷爷住在一起,再后来爷爷过世了,他就住到了他的姑姑家。
他自顾着说下去,我一边听一边想,却是怎么也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同事看我想不起来,便说:“是十年以前你审理过的一个离婚案里的孩子,当时你判他的父母离婚了,所以,他说,他一直在恨你。说是你拆散他的家庭,让他成了没人要没人管的野孩子,所以今天才会犯罪的。”
我不由惊愕,十年以前?离婚案里的孩子?那是哪个案子里的孩子?
我一直在基层法庭,这些年来办理过的离婚案真的不知道有多少件了,一审的离婚案,判离的不多,但调解离婚的不少,双方当事人有刚刚结婚的,也有结婚好久的,有的没孩子,有的有孩子,而且好象有孩子的还不少。还记得,案子在审理过程中,遇见有稍微大一些的孩子,都曾征求过他们愿意和谁一起生活的意见。只是,可能是时间太久了,可能孩子们太多了,也可能是自己感觉麻木了,所有的这些案子,如今都记不大清楚了,连当事人的姓名都记不得了,更别说他们的孩子的名字了。
如果说我办的第一件案子到现在还留有印象的话,那纯粹是因为那是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件案子,而再往后的所有的案子,都在结案以后把他们全部忘记掉了,不是有什么原因,就是太多记不过来了。也以为,他们会和我忘掉他们一样忘掉我,却从来不知道也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人因为案子记得我,更想不到,这么久以来,会一直恨着我,不过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案子,就因为我当初判决或者调解了他父母离婚,便认定是我折散了他们的家庭,恨我到现在。
十年,二十一岁的年纪在当时,也就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他怎么会记得我,恨着我,而且恨我这么久?这么久的恨该是一种多么强烈的恨?
我无法理解,同时也感觉有一种深深的自责袭上心头,这些年来,尽管每一起离婚案件我都是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的想法,真心地劝和不劝离,真心地希望他们能和好如初,每个离婚案我都是调解了又调解,都想尽办法地去化解双方的矛盾。但非常难过,能和好如初的,从来都是少数,多数时候,离婚的双方都是冷若冰霜,咬牙切齿,对另一方恨之入骨,恨不得对方立刻从自己眼前消失,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此时,就算一审判决不离,将二人硬生生再捏在一起,只不过是让他们彼此再多一些时间彼此伤害,终究还是要离的。
如此这般,这么多年来我判决或者调解过多少人离婚?多少个孩子因为我的一纸判决或调解书成为单亲孩子?有多少个曾经的夫妻认为是我解脱了他们?又有多少个孩子认为是我拆散了他的家庭?……
悲哀如我,为了能让反目的夫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在判决或者调解他们离婚时,该如何兼顾孩子们渴求父母同在身边、家庭圆满的愿望呢?
眼前好象有许多双愤怒的眼睛在盯着我,心里堵得难受,有种要窒息一样的感觉,用筷子划着饭粒,却是再也吃不下去……
作者单位: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开庭?这不是很正常吗?”
他说:“是啊,很正常,可是,那个被告人说认识你,十年前就认识了。”
“十年前?认识我?叫什么名字?”
同事说了一个名字,很陌生,我没有一点印象。
于是问他是什么案子。
他说是一个犯罪团伙,几个人结伙盗窃、抢夺、抢劫。同事说认识我的那个被告人还很年轻,二十一岁,家住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
同事还说,涉案的几个人都是年轻人,多数是单亲家庭,而这个被告人也是小时候父母离婚,他随父亲一起生活,但是后来父亲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继母便老是多嫌他,于是他就开始和爷爷住在一起,再后来爷爷过世了,他就住到了他的姑姑家。
他自顾着说下去,我一边听一边想,却是怎么也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同事看我想不起来,便说:“是十年以前你审理过的一个离婚案里的孩子,当时你判他的父母离婚了,所以,他说,他一直在恨你。说是你拆散他的家庭,让他成了没人要没人管的野孩子,所以今天才会犯罪的。”
我不由惊愕,十年以前?离婚案里的孩子?那是哪个案子里的孩子?
我一直在基层法庭,这些年来办理过的离婚案真的不知道有多少件了,一审的离婚案,判离的不多,但调解离婚的不少,双方当事人有刚刚结婚的,也有结婚好久的,有的没孩子,有的有孩子,而且好象有孩子的还不少。还记得,案子在审理过程中,遇见有稍微大一些的孩子,都曾征求过他们愿意和谁一起生活的意见。只是,可能是时间太久了,可能孩子们太多了,也可能是自己感觉麻木了,所有的这些案子,如今都记不大清楚了,连当事人的姓名都记不得了,更别说他们的孩子的名字了。
如果说我办的第一件案子到现在还留有印象的话,那纯粹是因为那是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件案子,而再往后的所有的案子,都在结案以后把他们全部忘记掉了,不是有什么原因,就是太多记不过来了。也以为,他们会和我忘掉他们一样忘掉我,却从来不知道也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人因为案子记得我,更想不到,这么久以来,会一直恨着我,不过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案子,就因为我当初判决或者调解了他父母离婚,便认定是我折散了他们的家庭,恨我到现在。
十年,二十一岁的年纪在当时,也就是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他怎么会记得我,恨着我,而且恨我这么久?这么久的恨该是一种多么强烈的恨?
我无法理解,同时也感觉有一种深深的自责袭上心头,这些年来,尽管每一起离婚案件我都是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的想法,真心地劝和不劝离,真心地希望他们能和好如初,每个离婚案我都是调解了又调解,都想尽办法地去化解双方的矛盾。但非常难过,能和好如初的,从来都是少数,多数时候,离婚的双方都是冷若冰霜,咬牙切齿,对另一方恨之入骨,恨不得对方立刻从自己眼前消失,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此时,就算一审判决不离,将二人硬生生再捏在一起,只不过是让他们彼此再多一些时间彼此伤害,终究还是要离的。
如此这般,这么多年来我判决或者调解过多少人离婚?多少个孩子因为我的一纸判决或调解书成为单亲孩子?有多少个曾经的夫妻认为是我解脱了他们?又有多少个孩子认为是我拆散了他的家庭?……
悲哀如我,为了能让反目的夫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在判决或者调解他们离婚时,该如何兼顾孩子们渴求父母同在身边、家庭圆满的愿望呢?
眼前好象有许多双愤怒的眼睛在盯着我,心里堵得难受,有种要窒息一样的感觉,用筷子划着饭粒,却是再也吃不下去……
作者单位: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