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部署城市洪涝灾害防范 要求消除隐患
2017-05-18 16:37:2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家防办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城市洪涝灾害防范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抓紧疏浚河道、疏通管涵,保持行洪排水畅通;划定洪涝危险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牌;进行防洪工程、排水防涝设施安全度汛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水利部指出,目前我国已进入汛期,气候形势复杂多变,发生灾害性天气事件可能性极大,南方部分地区已发生多次强降雨过程,城市防汛形势严峻。近日,国家防办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市政管委、水务厅(局)及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城市洪涝灾害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汛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督促基层防汛组织充实人员,落实责任,细化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职责。
二是完善预案、加强协调。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修订完善各类防洪应急预案;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手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规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三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抓紧疏浚河道、疏通管涵,保持行洪排水畅通;划定洪涝危险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牌;进行防洪工程、排水防涝设施安全度汛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四是充分准备、提高能力。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及时补充防汛物资物料;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联系,及时通报汛情险情;加强新任责任人上岗培训,广泛宣传洪涝灾害应急避险知识。
五是统筹兼顾、科学调度。统筹城市外洪与内涝关系,优化大江大河、城市河湖、管网、泵站、闸涵等工程汛期调度计划;科学调控城市河湖水位,加强管网、泵站、闸涵管控,充分发挥设施排水能力。
六是强化值守、积极应对。密切监视气象变化,跟踪雨情水情险情发展,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发布雨情、水情、洪涝积水等信息,公告应急响应措施;险情发生后,迅速开展抢护,及时转移安置危险区域群众,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水利部指出,目前我国已进入汛期,气候形势复杂多变,发生灾害性天气事件可能性极大,南方部分地区已发生多次强降雨过程,城市防汛形势严峻。近日,国家防办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市政管委、水务厅(局)及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城市洪涝灾害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汛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督促基层防汛组织充实人员,落实责任,细化行政、技术和管护责任人职责。
二是完善预案、加强协调。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修订完善各类防洪应急预案;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手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规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三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抓紧疏浚河道、疏通管涵,保持行洪排水畅通;划定洪涝危险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牌;进行防洪工程、排水防涝设施安全度汛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四是充分准备、提高能力。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及时补充防汛物资物料;加强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联系,及时通报汛情险情;加强新任责任人上岗培训,广泛宣传洪涝灾害应急避险知识。
五是统筹兼顾、科学调度。统筹城市外洪与内涝关系,优化大江大河、城市河湖、管网、泵站、闸涵等工程汛期调度计划;科学调控城市河湖水位,加强管网、泵站、闸涵管控,充分发挥设施排水能力。
六是强化值守、积极应对。密切监视气象变化,跟踪雨情水情险情发展,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发布雨情、水情、洪涝积水等信息,公告应急响应措施;险情发生后,迅速开展抢护,及时转移安置危险区域群众,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