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
2017-04-06 20:19: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昌婵
  这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是我办过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件,但因女方的行为,让我印象深刻。

  男方作为原告第二次起诉与女方离婚,原因是两人性格不合。查阅案卷材料后,得知女方在外地务工,我按法定程序给女方邮寄送达应诉材料。按照起诉状上的地址邮寄,但信件被退了回来。通过电话联系到女方,她表示愿意到法庭调解,等她将手中的工作交接好后会约定男方到法庭调解,她愿意离婚。一段时间过去,我与她又联系过几次,女方不再提调解的事,只说自己没有时间,法庭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我向她要了送达应诉材料的地址,按照女方提供的地址寄了两次信,均被退回,原因是女方不愿签收。我一边积极联系女方,一边劝说男方。女方下了最后通牒,已到青海工作,不能参加庭审。按法律途径,只能如期开庭。在开庭的前一天,女方竟然出现在我办公室,她说既然男方离婚的心意已决,那就成全他,同意离婚,女儿归原告抚养。这正符合原告的意愿,我心里松了一口气。

  在预定的开庭时间,男方和律师,女方和母亲出现在法庭。我组织双方调解,向男方传达了女方的意愿,男方表示同意,小孩抚养费也愿意自行承担。女方则又当庭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女方再婚后,如果没有生育能力,那么小孩的抚养权变更为女方。女方的这个要求很突兀,是我始料未及的,也是男方坚决反对的。看得出,女方情绪很激动,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无法继续进行,只得开庭审理了。当男方的律师宣读完起诉状后,女方要求休庭,说要等她的律师到庭。开庭审理前女方并没有提交聘请律师的委托书,也表示没有确定聘请哪一位律师。考虑到女方在调解过程中情绪激动,我征求男方的意见,是否愿意休庭,男方及其代理人不同意休庭。我向女方行使释明权,女方竟以此为由,要离开审判庭,叫喊着要冲出去自杀。女方的母亲想拦住她,被女方一把推倒在地,重重地摔到地上。事发突然,我立即宣布休庭,赶紧扶起女方的母亲,还好伤势不重,让其母亲坐着休息。女方像发疯了一样,大吵大闹,硬是往外冲,大叫着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她就死在法庭。

  女方的母亲让我拉住她,并好好劝她:“我这个女儿很让我操心,我得时时刻刻跟着她,就怕她做傻事。”我们耐心劝说,讲道理,讲法律,待她情绪慢慢平静下来,我们让她带头母亲到医院检查,看看是否受伤。趁母女俩离开,我做男方的工作,希望他看在多年的夫妻情份上,在财产补偿方面能作让步。男方思索良久,同意补偿一万元。约半小时后,母女俩回到法庭,母亲没有受伤。

  见女方平静,我开始跟她聊天。我劝说她凡事要想开点,她则讲述他们的恋爱经过。两人在同一地方务工时相识相恋,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因为男方家庭贫困,女方的父亲并不同意这桩婚事。为了两人能顺利结婚,女方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哄骗父亲说是男方孝敬的。见女儿态度坚决,父亲只有无奈是同意。婚后,因为小孩问题,女方与婆婆产生隔阂,女方既要工作挣钱又要照料女儿,期间的辛苦可想而知。“我辛辛苦苦的付出,一再宽宏大量的忍让,得到的就是这个结果,这是我万万想不到的。”女方一次次地重复着这句话,泪水直流。婚姻中的鸡毛蒜皮,都跟两个当事人有关,谁对谁错,确实很难说得清楚,所以,婚姻需要包容,而不是斤斤计较和挑剔。我慢慢地劝她:“感情没有了,再强求在一起,只能增加两个人的痛苦,不如就此放手吧,各人都还有机会寻找适合自己的伴侣和生活”。

  慢慢地,女方平静下来。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时,她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必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提出由男方给付她5万元。男方一口咬定那是不可能的,他们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的收入都是由其自由支配,没有作为家庭收入。我们对男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也让女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两人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承担,由男方给付女方2.5万元。一次波折重重的庭审以双方握手言和告终。

  我没想到一个简单的离婚案件引发诸多事故,庭审中寻死的女人那倔强、失望的眼神一直深深的镌刻在我的记忆中,经久不息。每一个案件都有让我深思的地方,每一起纠纷都需我们细心对待。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