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笔录 几许情怀
2017-03-24 10:16: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文海
“我们两老一定要抚养孙子,”这句话一直重复出现在我的这份询问笔录中,内心积蓄的感触驱使我要完整讲述自己最近参与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例。虽然只是平时办案过程中的琐碎片段,看似平凡和渺小,却有着几许情怀。
案例的主人公何某和杨某六年前登记结婚,2014年5月,何某外出后,与妻子和家人失去了联系。杨某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未得到支持后,于今年初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何某某。三月,我和承办法官李姐驱车辗转四个小时来到了孩子的家,孩子的爷爷何老早已明白我们的来意,何老年逾古稀,世事的无常让他的身体日趋残破。询问中,何老叙述儿子三年前一次外出后,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至今杳无音信。近年来,因儿子失联,家庭没有了往日的温暖,孙子从小就随两老生活,这几年来支撑家庭生活的希望就是可爱的孙子。对于儿媳提起离婚一事,何老显得无奈、惋惜。何老直言,为了我们家的事,法院工作人员不止四次上门给我们做工作,每次来都是讲道理、讲事实、解释法律,你们不辞辛劳登门了解实情,我们感谢你们。但对于孙子抚养问题,何老提出,不管如何处理,一定要由两老来抚养孙子,对于何老的“唯一”要求,我们从孩子的抚养权、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明理析法工作,承办人李姐结合孩子成长环境实际出发,对如何促使孩子能够快乐成长,原告的诉求于法于情予以接受,兼顾老人的愿望得以实现的处理意见作了细致的分析说理,在法官的真诚沟通后,何老渐渐接受我们的意见,也被我们的真诚所感动,并表示会遵守法律。
在回来的路上,沿途谷拉河与323国道夹峙在群山中,一路风景秀丽,而我却无心欣赏,内心陷入深深的沉思中,这份笔录促使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对法官这份职业应具备什么的精神品质,具备什么样的司法情怀多了些感悟,是的……
法官应有用心释法的情怀,韩愈在《进学解》中有: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大意是学业因勤奋而精通,却能荒废在戏耍中;事情因慎思而成功,却能毁灭于随性中。法官需慎断,故而在工作中,要求做到细心分析案情、耐心说服当事人、热心答疑解惑,将“三心”贯穿于工作始终。只有浸透心血,才能完成好每一起案件,才能真正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法官应有以情融法的情怀,以情融法并非片面地理解为将法官的个人感情色彩融入案件的审判执行中,而是心怀“柔情办案润心田,春风化雨细调解”的处理纠纷意识。所谓铁面包公亦有情,法条是冰冷的,如何使法条有温度,就需要法官真情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了解和掌握当事人的所盼、所忧、所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耐心沟通,把情理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矛盾纠纷自然能平和解决。
法官应有以理服人的情怀,讲理,侧重入情入理,以理服人,基层审判工作中,要将法理和情理结合起来,让百姓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也体会到法律的温暖。进行法理分析要与情理、与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实际,与家境变迁的实情,与民俗的评价尺度,社会的善良风俗和传统道德观念相结合,只有公允的说理,切合实际的说理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其实,我们身边的同事,在工作中无不整日奔波在田间地头、城乡之间、国门边境,用尚法、慎断、恪廉、为民,践行着为民司法的理念,每个办案人都怀揣这样的责任和担当,用全心全意为民司法的“洪荒之力”,为民司法的情怀谱写着基层法院的美好未来。
作者单位:云南省富宁县人民法院
案例的主人公何某和杨某六年前登记结婚,2014年5月,何某外出后,与妻子和家人失去了联系。杨某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未得到支持后,于今年初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抚养孩子何某某。三月,我和承办法官李姐驱车辗转四个小时来到了孩子的家,孩子的爷爷何老早已明白我们的来意,何老年逾古稀,世事的无常让他的身体日趋残破。询问中,何老叙述儿子三年前一次外出后,与家人失去了联系,至今杳无音信。近年来,因儿子失联,家庭没有了往日的温暖,孙子从小就随两老生活,这几年来支撑家庭生活的希望就是可爱的孙子。对于儿媳提起离婚一事,何老显得无奈、惋惜。何老直言,为了我们家的事,法院工作人员不止四次上门给我们做工作,每次来都是讲道理、讲事实、解释法律,你们不辞辛劳登门了解实情,我们感谢你们。但对于孙子抚养问题,何老提出,不管如何处理,一定要由两老来抚养孙子,对于何老的“唯一”要求,我们从孩子的抚养权、监护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明理析法工作,承办人李姐结合孩子成长环境实际出发,对如何促使孩子能够快乐成长,原告的诉求于法于情予以接受,兼顾老人的愿望得以实现的处理意见作了细致的分析说理,在法官的真诚沟通后,何老渐渐接受我们的意见,也被我们的真诚所感动,并表示会遵守法律。
在回来的路上,沿途谷拉河与323国道夹峙在群山中,一路风景秀丽,而我却无心欣赏,内心陷入深深的沉思中,这份笔录促使我对这份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对法官这份职业应具备什么的精神品质,具备什么样的司法情怀多了些感悟,是的……
法官应有用心释法的情怀,韩愈在《进学解》中有: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大意是学业因勤奋而精通,却能荒废在戏耍中;事情因慎思而成功,却能毁灭于随性中。法官需慎断,故而在工作中,要求做到细心分析案情、耐心说服当事人、热心答疑解惑,将“三心”贯穿于工作始终。只有浸透心血,才能完成好每一起案件,才能真正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法官应有以情融法的情怀,以情融法并非片面地理解为将法官的个人感情色彩融入案件的审判执行中,而是心怀“柔情办案润心田,春风化雨细调解”的处理纠纷意识。所谓铁面包公亦有情,法条是冰冷的,如何使法条有温度,就需要法官真情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了解和掌握当事人的所盼、所忧、所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耐心沟通,把情理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矛盾纠纷自然能平和解决。
法官应有以理服人的情怀,讲理,侧重入情入理,以理服人,基层审判工作中,要将法理和情理结合起来,让百姓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也体会到法律的温暖。进行法理分析要与情理、与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实际,与家境变迁的实情,与民俗的评价尺度,社会的善良风俗和传统道德观念相结合,只有公允的说理,切合实际的说理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其实,我们身边的同事,在工作中无不整日奔波在田间地头、城乡之间、国门边境,用尚法、慎断、恪廉、为民,践行着为民司法的理念,每个办案人都怀揣这样的责任和担当,用全心全意为民司法的“洪荒之力”,为民司法的情怀谱写着基层法院的美好未来。
作者单位:云南省富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