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7-03-14 17:20:24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题中之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始终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深化司法公开工作面临着党和国家工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信息时代新挑战,愈发重要而紧迫。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期待更加强烈。伴随大数据、云计算、新媒体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模式、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公众对司法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在新形势下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充满巨大挑战。
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始终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深化司法公开工作面临着党和国家工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信息时代新挑战,愈发重要而紧迫。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期待更加强烈。伴随大数据、云计算、新媒体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模式、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公众对司法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在新形势下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充满巨大挑战。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