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通过司法审判服务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2017-03-12 11:30:1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于子茹
  12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做客新华网2017两会特别访谈,为各位网友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

  在回答“人民群众对于环境污染问题非常关心,在法院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山东德州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保护环境方面还有哪些举措?”问题时,陈志远表示,山东德州的这个案件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这个案件是这样的:山东德州有一家公司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生活,中华环保联合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这家公司多次超标排放污染物,导致大气环境生态功能受到损害,同时侵害了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同时承担向周围居民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所以依法判决公司赔偿损失2198万元,用于环境修复,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这个案件只是我们审理的众多环境案件中的一个。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3.3万件。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为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这个意见在最高法院官网可以查到,提出了保障绿色发展的条措施。我们还会同最高检察院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行为。

  各级法院大力加强京津冀、三江源、长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环境司法保护,开展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试点。特别是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公益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司法审判服务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更多地看到蓝天白云。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