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中时光
2017-02-10 15:13: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温义甫
上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恢复了高考制度,中考也开始实施了,延续多年的初中升高中“一盘端”的免试入学局面宣告结束,高中提高了她的门槛。当年,我以平时的努力学习,轻松的通过了中考,踏入了高中的大门。
读高一时,学习还不算多么紧张。那时学习辅导书很少,每科也就是教材这一本书。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就设法自己“编书”,然后在学校刻板印刷,免费分发给每一名学生。我就被老师选中做了这个刻字的活,每天课外活动时间我就到老师的屋里“写书”。记得我的化学老师编了两本资料,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刻字,“写”了这两本16开本的大书。刻字是个很累的活,铁笔钢板铁对钢啊,每一笔画不用力都不行,当刻完那两本书之后,我握笔的中指处就被铁笔磨出了厚厚的茧子,直到现在这个茧子都没有退去,算是给刻字留下了永久的纪念。所以我从那时就练成了“遒劲有力”的钢笔字,通过刻字后,我平时写过的钢笔字,下页的字的印痕都看得很清楚,第三页也能看得出,第四页还会有字迹。不过还好,我这样把老师编的书写了一遍,其中的内容我也记得差不多了,因此我的化学课没费多大的劲,就保持了好的成绩,一直在班级的前列。
硬笔字练了,软笔字也得写,当时我的高中从高一就设有大仿课,因为习惯了硬笔书写,当这毛笔字一写,硬笔软笔一硬一软可真是不好转换,直到现在有人看我的毛笔字就像钢笔字,大概就是这样的原因。也正是高中的毛笔课练习,使我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毛笔书写运用自如。
高中的课外活动时间比较充裕,同学们做什么的都有,有在教室学习的,有上体育场打球的。而我呢,一般就是到学校的图书室看书借书。学校为每名同学办理了借书证,我记得第一次借书是借阅了《现代汉语》和鲁迅的《呐喊》两本书,通过阅读开阔了视野。大量的藏书让人感到欣喜和过瘾,我在庞大的图书室里读看各种书籍而乐此不疲。
当时在同学们中有一个口头禅叫“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受此影响,我也在高二分文理科的时侯报了理科,但这出于老师和同学们的意料之外,他们都以为我是文科的苗子,为什么会报理科呢。其实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是专心,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数理化三科在我的专心致志下,一直保持了很好的成绩。在高三的后期,学校做了摸底考试,我记得数学考试我一气做完,得了满分,物理、化学也都在97、98分,语文和政治呢,虽没有用很多的功夫学习,但却从来没拉过我的后腿,在这次考试中我名列前茅,并以优胜者登上了学校的红色光荣榜榜首。
应当说高中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很重要的岁月,这是因为许多人的最基础的理论知识大部分是这一阶段打下的,也是冲刺高考,人生学习最刻苦的阶段。要问读高中时给人记忆最深刻的是什么?那当属同学们在高三那年闻鸡起床、挑灯夜读的情景。为了能在高考取得好的成绩,许多同学天不亮就起床,摸到教室点起自制的煤油灯刻苦学习。通红的灯光映红了教室,也映红了那一张张青春的脸庞。虽不是头悬梁锥刺股,但也可以称得上是三更眠五更起,并且有的同学经常如此,想起这些,总是叫人感慨万千。为了能考上大学,同学们也是拼了。他们从各种途径借来了学习资料,努力钻研学业。通过刻苦的学习,许多同学的知识水平在某一方面甚至超越了老师,遇到不会做的题问老师时,不少情况下老师都答不上来。老师为了教好学生,也是不断的加强学习。
我对高中的课程每科基本上是均衡发展的。要说在高中读书时我的优秀之作是什么,当算我的语文作文了,一次老师出作文题目是“我可爱的家乡”,因为这个题目太容易让人发挥了,其实也太好写了,来自各乡镇的同学都把自己的家乡写了一遍,我也写了我的家乡我的村,写完后,语文老师认为我这篇作文写得很好,在一次语文课上以范文的形式讲解了我的这篇作文。
在高中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课文叫《天山景物记》,开头一句是“朋友,你到过天山吗?”首先一下就提高了读者的胃口。我觉得这篇课文写得真好,非常喜欢这篇课文。讲这一课的时候,语文老师并没有依惯例自己先通读整篇课文,而是点名让我读,我站起来,用普通话朗读了这篇课文。因为课文的文字写的朗朗上口,加上我朗读的声音很大,也读出了课文作者的感情,老师对我的朗读非常满意。这也是老师对我莫大的鼓励了。
在高三,我还是班组的组长,行组里的管理之责,颇费心思和精力,高中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毕业前夕,老师宣读了一篇《森林外也能成大树》的文章,这也是当时回响在学校师生们中的最强音,因为大家都清楚,受招收名额的限制,能够考上大学的同学只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同学上不了大学,不可对大学的梦想寄予唯一的希望,还要在以后的岁月中不断的学习成长。高中的时光现已过去多年了,已经成为了美好的回忆,但母校和老师的许多批语和鼓励,却时时在激励着我。也正是自己在高中时期打下的坚实的知识基础,才使我在以后的司法审判岗位上如鱼得水,在书写法律文书时出手成章,游刃有余。感谢我的母校,感谢我的老师,我将会把这份感情永远的留在自己的记忆中。
作者单位: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读高一时,学习还不算多么紧张。那时学习辅导书很少,每科也就是教材这一本书。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就设法自己“编书”,然后在学校刻板印刷,免费分发给每一名学生。我就被老师选中做了这个刻字的活,每天课外活动时间我就到老师的屋里“写书”。记得我的化学老师编了两本资料,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刻字,“写”了这两本16开本的大书。刻字是个很累的活,铁笔钢板铁对钢啊,每一笔画不用力都不行,当刻完那两本书之后,我握笔的中指处就被铁笔磨出了厚厚的茧子,直到现在这个茧子都没有退去,算是给刻字留下了永久的纪念。所以我从那时就练成了“遒劲有力”的钢笔字,通过刻字后,我平时写过的钢笔字,下页的字的印痕都看得很清楚,第三页也能看得出,第四页还会有字迹。不过还好,我这样把老师编的书写了一遍,其中的内容我也记得差不多了,因此我的化学课没费多大的劲,就保持了好的成绩,一直在班级的前列。
硬笔字练了,软笔字也得写,当时我的高中从高一就设有大仿课,因为习惯了硬笔书写,当这毛笔字一写,硬笔软笔一硬一软可真是不好转换,直到现在有人看我的毛笔字就像钢笔字,大概就是这样的原因。也正是高中的毛笔课练习,使我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毛笔书写运用自如。
高中的课外活动时间比较充裕,同学们做什么的都有,有在教室学习的,有上体育场打球的。而我呢,一般就是到学校的图书室看书借书。学校为每名同学办理了借书证,我记得第一次借书是借阅了《现代汉语》和鲁迅的《呐喊》两本书,通过阅读开阔了视野。大量的藏书让人感到欣喜和过瘾,我在庞大的图书室里读看各种书籍而乐此不疲。
当时在同学们中有一个口头禅叫“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受此影响,我也在高二分文理科的时侯报了理科,但这出于老师和同学们的意料之外,他们都以为我是文科的苗子,为什么会报理科呢。其实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是专心,就没有做不好的事情。数理化三科在我的专心致志下,一直保持了很好的成绩。在高三的后期,学校做了摸底考试,我记得数学考试我一气做完,得了满分,物理、化学也都在97、98分,语文和政治呢,虽没有用很多的功夫学习,但却从来没拉过我的后腿,在这次考试中我名列前茅,并以优胜者登上了学校的红色光荣榜榜首。
应当说高中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很重要的岁月,这是因为许多人的最基础的理论知识大部分是这一阶段打下的,也是冲刺高考,人生学习最刻苦的阶段。要问读高中时给人记忆最深刻的是什么?那当属同学们在高三那年闻鸡起床、挑灯夜读的情景。为了能在高考取得好的成绩,许多同学天不亮就起床,摸到教室点起自制的煤油灯刻苦学习。通红的灯光映红了教室,也映红了那一张张青春的脸庞。虽不是头悬梁锥刺股,但也可以称得上是三更眠五更起,并且有的同学经常如此,想起这些,总是叫人感慨万千。为了能考上大学,同学们也是拼了。他们从各种途径借来了学习资料,努力钻研学业。通过刻苦的学习,许多同学的知识水平在某一方面甚至超越了老师,遇到不会做的题问老师时,不少情况下老师都答不上来。老师为了教好学生,也是不断的加强学习。
我对高中的课程每科基本上是均衡发展的。要说在高中读书时我的优秀之作是什么,当算我的语文作文了,一次老师出作文题目是“我可爱的家乡”,因为这个题目太容易让人发挥了,其实也太好写了,来自各乡镇的同学都把自己的家乡写了一遍,我也写了我的家乡我的村,写完后,语文老师认为我这篇作文写得很好,在一次语文课上以范文的形式讲解了我的这篇作文。
在高中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课文叫《天山景物记》,开头一句是“朋友,你到过天山吗?”首先一下就提高了读者的胃口。我觉得这篇课文写得真好,非常喜欢这篇课文。讲这一课的时候,语文老师并没有依惯例自己先通读整篇课文,而是点名让我读,我站起来,用普通话朗读了这篇课文。因为课文的文字写的朗朗上口,加上我朗读的声音很大,也读出了课文作者的感情,老师对我的朗读非常满意。这也是老师对我莫大的鼓励了。
在高三,我还是班组的组长,行组里的管理之责,颇费心思和精力,高中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毕业前夕,老师宣读了一篇《森林外也能成大树》的文章,这也是当时回响在学校师生们中的最强音,因为大家都清楚,受招收名额的限制,能够考上大学的同学只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同学上不了大学,不可对大学的梦想寄予唯一的希望,还要在以后的岁月中不断的学习成长。高中的时光现已过去多年了,已经成为了美好的回忆,但母校和老师的许多批语和鼓励,却时时在激励着我。也正是自己在高中时期打下的坚实的知识基础,才使我在以后的司法审判岗位上如鱼得水,在书写法律文书时出手成章,游刃有余。感谢我的母校,感谢我的老师,我将会把这份感情永远的留在自己的记忆中。
作者单位: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