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的2016年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7-01-03 10:03: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谭艳
  “法官,谢谢你帮我主持了公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恩情”!

  “这件事情的确是我错了,我一定会对李某作出补偿,请法官放心,也请李某放心”。

  2016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我成功调解了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赔偿纠纷,心中满是喜悦。

  近日,我接到了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赔偿纠纷,案情比较简单,但调解却是花了我九牛二虎之力。2016年7月,田某修筑自己的院坝,隔壁的李某看见后就热心的来帮忙,田某没有拒绝,还每天邀请李某在自家吃饭以示感谢。在修筑院坝的第七天,李某在挑土的时候不小心从坎上摔了下去,造成身上多处受伤,共花去医药费一万余元。李某已经七十多岁,是个单身汉,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居住,生活也很是贫困。这一受伤住院花去了其所有的积蓄,出院后身体也大不如从前,很多体力活都不能做。田某给李某送过几次饭以后就认为自己仁至义尽,就没再过问过李某。李某也觉得是自己不小心才受伤的,不关田某的事,所以从未因此事找过田某。

  一日,李某去赶集的时候向别人说起自己的倒霉事,其中一人给其出主意说像他这种情况是可以找田某赔偿的。回家后李某前思后想,觉得自己身体大不如前,以后的生活很难有保障,决定还是去跟田某提一提赔偿的事。田某听了李某的想法后火冒三丈,觉得李某是借机赖上他家了,对李某说了很多伤其自尊的话。李某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受了很大的委屈,第二天就将田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田某赔偿其医疗费。

  在开庭前和庭审中我都试图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田某一直不愿意。开完庭后我决定再试一次,我翻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给田某看,并细心的将此条的意思给田某解释。并从人性的角度对其进行劝说,邻里之间互相帮助是一件很温暖的事情,李某因为帮助你而受伤,不管如何你还是应对其给予补偿,再说李某孤身一人也很是可怜,如果对李某不管不问从良心上也说不过去。听了我的劝告之后,田某终于答应补偿田某5千元钱,李某对此也表示接受。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回了家。

  在2016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我成功调解了一起纠纷,算是给2016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努力,为我钟爱的审判事业燃烧我的激情,奉献我的光和热。

作者单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