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连翩至 细读“两节”通知中的新规范
2017-01-01 10:28:05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李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包括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坚持勤俭文明过节、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等在内的八项要求,其中包括一些区别于以往的新要求,为今年有序度过“两节”做出了规范。
新增要求 关注热点
2016年年末下发的《通知》,是继2014年、2015年后,中办、国办连续第三年下发“两节”期间的规范通知。
与前两次相比,2016年的《通知》新增了一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其中关注的,都是2016年与民众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比如《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房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要“深化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泄露、传销和各类‘盗抢骗’等问题的打击整治”。在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扎实推进的背景下,在新一年的节日期间,加大对这些民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领域的关注,体现出了以民众利益为中心的态度。
此外,随着民众对互联网需求的增加,“两节”期间保障网络安全也成为重点工作之一。2016年的《通知》中,就特别与时俱进地指出,要“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空间清朗”。
换届之年 严明纪律
在连续3年的“两节”《通知》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是一直被重点强调的。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钟进文认为,节日的主要功能是强化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些人却利用节日大搞利益交换,扰乱了风气,也违背了节日的初衷。
自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以来,在重大节日期间反复强调政治纪律和规矩,已成为从严治党的“常规动作”之一,有效地遏止了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
2017年,将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一个“换届之年”,“两节”期间的风气引导显得格外重要。《通知》再次严令禁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指出对各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将会严肃查处、及时曝光、坚决防止反弹,还特别增加了在此次“两节”期间“严明换届纪律”的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勤俭文明 保障福利
勤俭文明过节,既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能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通知》指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通知》也指出,要“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那么,节日期间“违反纪律”与“正常福利”之间的界限在哪里?许多单位及员工并不清楚。事实上,中华全国总工会两年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已作出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都属于“正常福利”。而根据其补充通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是指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这一标准,则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北京市规定,节日慰问品全年最高支出总额不超过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河北、江西、新疆等地规定人均不超过1200元;山西、安徽、甘肃等地规定人均不超过1000元等。
新增要求 关注热点
2016年年末下发的《通知》,是继2014年、2015年后,中办、国办连续第三年下发“两节”期间的规范通知。
与前两次相比,2016年的《通知》新增了一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其中关注的,都是2016年与民众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比如《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房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要“深化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泄露、传销和各类‘盗抢骗’等问题的打击整治”。在2016年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扎实推进的背景下,在新一年的节日期间,加大对这些民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领域的关注,体现出了以民众利益为中心的态度。
此外,随着民众对互联网需求的增加,“两节”期间保障网络安全也成为重点工作之一。2016年的《通知》中,就特别与时俱进地指出,要“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空间清朗”。
换届之年 严明纪律
在连续3年的“两节”《通知》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是一直被重点强调的。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钟进文认为,节日的主要功能是强化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些人却利用节日大搞利益交换,扰乱了风气,也违背了节日的初衷。
自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以来,在重大节日期间反复强调政治纪律和规矩,已成为从严治党的“常规动作”之一,有效地遏止了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
2017年,将举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一个“换届之年”,“两节”期间的风气引导显得格外重要。《通知》再次严令禁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指出对各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将会严肃查处、及时曝光、坚决防止反弹,还特别增加了在此次“两节”期间“严明换届纪律”的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勤俭文明 保障福利
勤俭文明过节,既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能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通知》指出,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通知》也指出,要“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那么,节日期间“违反纪律”与“正常福利”之间的界限在哪里?许多单位及员工并不清楚。事实上,中华全国总工会两年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已作出规定,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都属于“正常福利”。而根据其补充通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是指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这一标准,则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北京市规定,节日慰问品全年最高支出总额不超过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河北、江西、新疆等地规定人均不超过1200元;山西、安徽、甘肃等地规定人均不超过1000元等。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