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
2016-12-29 21:07: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 阳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西安挂牌成立。作为新设立的审判机构,第六巡回法庭如何贯彻执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措施?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将发挥哪些作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回答了记者相关提问。
记者:请问第六巡回法庭巡回区包含哪几个省区?受案范围是什么?
张述元:根据中央批复的《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有关案件。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第六巡回法庭的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情况?
张述元:人员配备是巡回法庭组建的第一要素,在中央批复我院关于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后,本着“优中选优、人岗相适”的原则随即开展了人员选任工作,确定了第六巡回法庭的领导班子、主审法官、综合行政及其他辅助人员,并从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借调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作为法官助理。庭长由我兼任,还配备了两位副庭长,一位是张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一位是杨永清,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12名主审法官平均年龄 47岁,具有博士学位的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同时,从院本部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择优选派综合办公室人员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团队,做好审判服务工作。
在机构设置方面,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由我兼任书记,张明同志任副书记,杨永清同志任党组成员。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立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分别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等工作及立案登记、巡回区内来信来访事项。
记者:作为新设立的审判机构,第六巡回法庭将施行怎样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张述元:设立巡回法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做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第六巡回法庭将借鉴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审判权运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保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继续实行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深入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庭长、副庭长将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除自己承办案件担任审判长外,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规定。合议庭随机组成,不设固定合议庭。同时,根据巡回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案件特点,积极探索符合本辖区特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运行机制改革积累更多经验。
记者:第六巡回法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是什么?
张述元:第六巡回法庭将接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要抓好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庭,全面加强巡回法庭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进行思想理论武装,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设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根据巡回法庭组成人员的特点和工作任务的不同,抓紧细化巡回审判、案件管理、办案责任、党务政务、廉政风险防控、行政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使巡回法庭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发挥基层党团等组织的作用,关心解决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营造团结友善、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做好开庭审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六巡回法庭将抓紧梳理巡回区案件,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熟悉巡回区情况,针对挂牌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综合研判,做好工作预案,保障良好的审判工作秩序。加强诉讼服务和巡回区内的巡回审判工作,努力使司法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群众。
第三,坚持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借鉴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经验,将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实施的各项改革措施在巡回法庭加大推进力度,紧密结合西北五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紧密针对巡回区司法审判工作面临问题的特点,研究探索司法审判规律,研究采取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办法。
第四,坚持司法公开、信息化驱动,加强与巡回区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巡回法庭将按照最高法院统一安排,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巡回法庭信息化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更快地了解司法,监督司法。适时向巡回区内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巡回法庭的组建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征询意见和建议。适时召开与巡回区内五省区律协的座谈会,研究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的基本路径,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参与处理涉诉信访等改革事宜。与巡回区内政法院校开展合作,发挥司法智库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使司法理论教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记者:请问第六巡回法庭巡回区包含哪几个省区?受案范围是什么?
张述元:根据中央批复的《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有关案件。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第六巡回法庭的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情况?
张述元:人员配备是巡回法庭组建的第一要素,在中央批复我院关于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后,本着“优中选优、人岗相适”的原则随即开展了人员选任工作,确定了第六巡回法庭的领导班子、主审法官、综合行政及其他辅助人员,并从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借调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作为法官助理。庭长由我兼任,还配备了两位副庭长,一位是张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一位是杨永清,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12名主审法官平均年龄 47岁,具有博士学位的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同时,从院本部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行政部门择优选派综合办公室人员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团队,做好审判服务工作。
在机构设置方面,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分党组,由我兼任书记,张明同志任副书记,杨永清同志任党组成员。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立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分别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等工作及立案登记、巡回区内来信来访事项。
记者:作为新设立的审判机构,第六巡回法庭将施行怎样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张述元:设立巡回法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做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第六巡回法庭将借鉴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审判权运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保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继续实行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深入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庭长、副庭长将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除自己承办案件担任审判长外,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规定。合议庭随机组成,不设固定合议庭。同时,根据巡回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案件特点,积极探索符合本辖区特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运行机制改革积累更多经验。
记者:第六巡回法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是什么?
张述元:第六巡回法庭将接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要抓好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庭,全面加强巡回法庭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进行思想理论武装,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设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根据巡回法庭组成人员的特点和工作任务的不同,抓紧细化巡回审判、案件管理、办案责任、党务政务、廉政风险防控、行政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使巡回法庭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发挥基层党团等组织的作用,关心解决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营造团结友善、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做好开庭审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六巡回法庭将抓紧梳理巡回区案件,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熟悉巡回区情况,针对挂牌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综合研判,做好工作预案,保障良好的审判工作秩序。加强诉讼服务和巡回区内的巡回审判工作,努力使司法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群众。
第三,坚持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借鉴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经验,将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实施的各项改革措施在巡回法庭加大推进力度,紧密结合西北五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紧密针对巡回区司法审判工作面临问题的特点,研究探索司法审判规律,研究采取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办法。
第四,坚持司法公开、信息化驱动,加强与巡回区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巡回法庭将按照最高法院统一安排,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巡回法庭信息化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更快地了解司法,监督司法。适时向巡回区内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巡回法庭的组建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征询意见和建议。适时召开与巡回区内五省区律协的座谈会,研究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的基本路径,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参与处理涉诉信访等改革事宜。与巡回区内政法院校开展合作,发挥司法智库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使司法理论教学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