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法院为少年犯撑起特殊保护伞
2016-12-27 16:13:51
     中国法院网讯 (梁旭娇)  “谢谢法官,我一定会服从管教,积极改造,努力参加化妆技能培训,等服刑完出去开一家化妆店,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小华(化名)是一名女性服刑人员,因为年幼无知,运输毒品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目前正在少年管教所改造。

  近日,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市关工委一行六人联合组成帮教团来到云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因触法在这里服刑的39名蒙自籍未成年服刑人员。

  在帮教会上,帮教团成员们播放了蒙自发展宣传片,介绍了家乡的变化。帮教团成员与39名服刑人员面对面座谈帮教,询问了服刑人员在少管所的学习改造和生活情况,转达了家乡亲人的思念和嘱咐,勉励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到家乡,为家乡的建设做贡献。帮教团向学员们赠送了书籍,希望他们多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少管所的技能培训,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一句句情真意切的话语温暖着少年犯的心,他们依次汇报了自己的改造情况,表示一定会努力改造,早日出来回报社会。

  为使未成年服刑人员充分感受社会温暖、坚定改造的信心及有效避免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巩固审判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给少年犯创造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环境,蒙自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和判后的整个过程中,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防并重的工作原则。24年来,该院坚持到未成年人管教所回访帮教少年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承担起进一步教育挽救失足少年的社会责任,掌握未成年犯判后改造情况,积极拓宽帮教途径,帮助未成年犯重获新生。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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