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撰写调研信息宣传材料的技术思考
2016-12-15 08:52: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唐正旭
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虽然不是法院工作的主业,但是法院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搞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事关法院工作的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是各级法院一直十分重视的工作。那么,如何搞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呢?法院的文秘人员既需要全面掌握法院实情,又需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同时,撰写技术亦必不可少。本文拟从技术视角谈谈如何撰写调研、信息、宣传材料,与大家商榷。
一、如何积累知识?
学习,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也是弥久常新的问题。学习是无止境的。毛主席曾经说过,“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理论学习,临时抱佛脚,搞不出高质量的调研信息宣传材料。为了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大家要学哪些知识?
第一、学习政治理论。对于写调研信息宣传材料来说,政治学习不是空的、虚的,说着玩的,更不是图应付了事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基本功。目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政法委书记的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讲话精神都是必须认真学习、深刻掌握的时代脉搏。无论写信息材料,还是写宣传稿件,必须始终围绕习总书记、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的系列讲话精神来写。如果不认真领会这些讲话精神,就难以确保材料的政治方向正确。法院的材料必须政治合格,只要材料的政治方向有问题,不管文字如何优美,逻辑如何周延,在法院也是没有价值的材料。这就是专家学者写文章与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最大区别。
第二、学习法学理论。写调研论文必须要掌握最新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法院的内网开通了法律图书馆,在那里查阅法学资料;在外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建立了国家级、开放型、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平台《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可以免费在线阅读和全文下载文章,可以在那里查阅资料,那里有国内主要的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发表的文章。当然,要正确地对待法学理论,学习法律的第一重境界是顶礼膜拜法学理论,第二重境界是要学会歪和尚念经。歪和尚念经大致意思是:要学习法学理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丰富知识,为了开拓视野,在具体的实践中,要有所鉴别,要看法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社会现实,只要是符合的,我们可以用;不符合的,就不能用。
第三、学习其他学科的理论。有人说,法学是一门幼稚的学科。这不是毫无道理的。因为,法学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来自于其他学科。目前比较流行用经济学、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问题,所以从事法院的调研需要学习经济学、社会学知识。
二、如何确定选题?
法院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服务于法院工作。
写作选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运用理论分析法院现实问题。法院的调研信息工作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纯理论的东西在法院没有市场。对于理论功底深厚的文秘人员,可以找准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或者选择一个真实案例,运用一种新型的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从而实现了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要求。也许分析的是一个老问题,但是如果用新的理论进行分析,同样非常有价值,这与平时我们所说的“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因为采取不同的理论来分析同一个问题,也许结论是不一样的;就算结论一样,同样有价值。比如有的法律条文从注释法学去研究,只要文法上、逻辑上合理就行;但是如果用社会学方法分析,也许会得出注释法学的分析结论对社会发展不利;如果用经济学分析,也许会发现任何一个经济人都不会按照注释法学分析的行事。这些分析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个体的行为以及为今后决策者作出决策是。
第二、写作题材直接从实践中寻求。审判一线经常会遇到很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还没有定论,有的问题是新出现的问题,还没有人思考过。那些没有定论或者新出现的问题都是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选择这些题材来写,一定会与实践联系紧密。比如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法新设置了不少新的特别程序,这些新设置的特别程序究竟如何具体操作,可以去研究,都很有现实意义;司法改革的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均可以选择一个小的问题进行研究;现在审判管理制度不断精细化、科技化,这就为对法院工作开展实证研究创造了条件。目前各地法院在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法院管理系统为展开实证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第三、研究党的政策如何在法院落实的问题。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人民法院的首要职责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严格公正司法。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中央不断颁布新的政策,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这些政策就是很好的研究课题,而且与法院工作实践联系紧密。目前,已经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人民法院如何落实这两项政策呢?大有文章可做。比如全面放开二孩以后,此前生二孩属于超生没有处罚或者处罚没有到位的,现在还是否还可以继续处罚?取消二元户籍制度以后,今后法院判决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否还区别农村和城市?国家推行廉租房制度以实现国家福利政策,那么房产管理部门与廉租房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如果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产管理部门究竟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还是直接下行政处理决定书?这些问题都值得研究,都很有价值。
三、如何提升品质?
在传统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中,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区分得比较清楚,但是现代高品质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需要互相融合、互相渗透。只要融合得好,调研、信息、宣传作品也许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如何融合?总的趋势是: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具体路径如下:第一、调研与信息渗透。调研与信息渗透的方向是调研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调研化。也就是说,信息工作强调资料的真实性、文字的简练性,调研工作强调论证的严密性、观点的新颖性。“调研工作信息化”就是要确保调研数据的真实可靠,调研文章的用语精炼、明确,让人一看就知道调研文章写了什么东西;“信息工作调研化”就是要确保信息材料的观点新颖、论证严密、具有前瞻性。
第二、调研与宣传融合。调研与宣传融合就是要做到“调研工作宣传化、宣传工作调研化”。“调研工作宣传化”就是提倡写调研文章的时候,标题、用语多借鉴宣传稿件的写法,让调研论文不再单调,充满诗情画意,北京大学法学院前院长苏力教授就是这方面的成功例子,全国法学界出现了“苏力热”,很多人不自觉地学习苏力教授的写法,可以说苏力教授开创了中国法学论文写作的新时代。“宣传工作调研化”就是学习调研文章深度挖掘的精神撰写新闻稿件,多做深度报道,多出精品稿件。
第三、信息与宣传统一。信息工作的目标是向决策层反映工作动态,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反映现实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建议;而宣传工作的目标是向社会展示法院工作的亮点、热点,回应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点。信息与宣传的统一就是要让宣传材料向深度发展,在保持趣味性的同时增强知识性;让信息材料摆脱以往的程式化,在保持以往知识性的同时增强鲜活性,让信息材料更加引人入胜。
(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一、如何积累知识?
学习,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也是弥久常新的问题。学习是无止境的。毛主席曾经说过,“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理论学习,临时抱佛脚,搞不出高质量的调研信息宣传材料。为了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大家要学哪些知识?
第一、学习政治理论。对于写调研信息宣传材料来说,政治学习不是空的、虚的,说着玩的,更不是图应付了事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基本功。目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政法委书记的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讲话精神都是必须认真学习、深刻掌握的时代脉搏。无论写信息材料,还是写宣传稿件,必须始终围绕习总书记、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的系列讲话精神来写。如果不认真领会这些讲话精神,就难以确保材料的政治方向正确。法院的材料必须政治合格,只要材料的政治方向有问题,不管文字如何优美,逻辑如何周延,在法院也是没有价值的材料。这就是专家学者写文章与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最大区别。
第二、学习法学理论。写调研论文必须要掌握最新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法院的内网开通了法律图书馆,在那里查阅法学资料;在外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建立了国家级、开放型、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信息平台《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可以免费在线阅读和全文下载文章,可以在那里查阅资料,那里有国内主要的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发表的文章。当然,要正确地对待法学理论,学习法律的第一重境界是顶礼膜拜法学理论,第二重境界是要学会歪和尚念经。歪和尚念经大致意思是:要学习法学理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丰富知识,为了开拓视野,在具体的实践中,要有所鉴别,要看法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社会现实,只要是符合的,我们可以用;不符合的,就不能用。
第三、学习其他学科的理论。有人说,法学是一门幼稚的学科。这不是毫无道理的。因为,法学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来自于其他学科。目前比较流行用经济学、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问题,所以从事法院的调研需要学习经济学、社会学知识。
二、如何确定选题?
法院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服务于法院工作。
写作选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运用理论分析法院现实问题。法院的调研信息工作具有极强的实践性,纯理论的东西在法院没有市场。对于理论功底深厚的文秘人员,可以找准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或者选择一个真实案例,运用一种新型的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从而实现了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要求。也许分析的是一个老问题,但是如果用新的理论进行分析,同样非常有价值,这与平时我们所说的“换汤不换药”、“新瓶装旧酒”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因为采取不同的理论来分析同一个问题,也许结论是不一样的;就算结论一样,同样有价值。比如有的法律条文从注释法学去研究,只要文法上、逻辑上合理就行;但是如果用社会学方法分析,也许会得出注释法学的分析结论对社会发展不利;如果用经济学分析,也许会发现任何一个经济人都不会按照注释法学分析的行事。这些分析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个体的行为以及为今后决策者作出决策是。
第二、写作题材直接从实践中寻求。审判一线经常会遇到很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还没有定论,有的问题是新出现的问题,还没有人思考过。那些没有定论或者新出现的问题都是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选择这些题材来写,一定会与实践联系紧密。比如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法新设置了不少新的特别程序,这些新设置的特别程序究竟如何具体操作,可以去研究,都很有现实意义;司法改革的的一些具体操作问题,均可以选择一个小的问题进行研究;现在审判管理制度不断精细化、科技化,这就为对法院工作开展实证研究创造了条件。目前各地法院在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法院管理系统为展开实证研究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第三、研究党的政策如何在法院落实的问题。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人民法院的首要职责是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严格公正司法。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中央不断颁布新的政策,人民法院如何贯彻落实这些政策就是很好的研究课题,而且与法院工作实践联系紧密。目前,已经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人民法院如何落实这两项政策呢?大有文章可做。比如全面放开二孩以后,此前生二孩属于超生没有处罚或者处罚没有到位的,现在还是否还可以继续处罚?取消二元户籍制度以后,今后法院判决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否还区别农村和城市?国家推行廉租房制度以实现国家福利政策,那么房产管理部门与廉租房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如果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产管理部门究竟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还是直接下行政处理决定书?这些问题都值得研究,都很有价值。
三、如何提升品质?
在传统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中,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区分得比较清楚,但是现代高品质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需要互相融合、互相渗透。只要融合得好,调研、信息、宣传作品也许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如何融合?总的趋势是: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具体路径如下:第一、调研与信息渗透。调研与信息渗透的方向是调研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调研化。也就是说,信息工作强调资料的真实性、文字的简练性,调研工作强调论证的严密性、观点的新颖性。“调研工作信息化”就是要确保调研数据的真实可靠,调研文章的用语精炼、明确,让人一看就知道调研文章写了什么东西;“信息工作调研化”就是要确保信息材料的观点新颖、论证严密、具有前瞻性。
第二、调研与宣传融合。调研与宣传融合就是要做到“调研工作宣传化、宣传工作调研化”。“调研工作宣传化”就是提倡写调研文章的时候,标题、用语多借鉴宣传稿件的写法,让调研论文不再单调,充满诗情画意,北京大学法学院前院长苏力教授就是这方面的成功例子,全国法学界出现了“苏力热”,很多人不自觉地学习苏力教授的写法,可以说苏力教授开创了中国法学论文写作的新时代。“宣传工作调研化”就是学习调研文章深度挖掘的精神撰写新闻稿件,多做深度报道,多出精品稿件。
第三、信息与宣传统一。信息工作的目标是向决策层反映工作动态,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做法,反映现实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建议;而宣传工作的目标是向社会展示法院工作的亮点、热点,回应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点。信息与宣传的统一就是要让宣传材料向深度发展,在保持趣味性的同时增强知识性;让信息材料摆脱以往的程式化,在保持以往知识性的同时增强鲜活性,让信息材料更加引人入胜。
(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