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偷盗婴儿 一审双双获刑
2016-11-29 15:49:25 | 来源:毕节法院 | 作者:何祥猛
  近日,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盗婴儿的刑事案件,依法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胡某、邹某是一对80后年轻夫妇,二人共同生活期间,胡某因身体原因不幸两次流产。2015年6月,胡某第三次怀孕后又不幸流产,因担心影响夫妻感情,遂向邹某谎称自己仍怀孕。今年端午节,二人途经李某甲家门口时,见到了李某甲刚出生五个多月的孙子李某乙,胡某便产生“偷盗”李某乙充当自己孩子之意。次月,二人驾车再次到李某甲家时,胡某趁李某乙的母亲与丈夫在房外谈话之机,将李某乙从房内抱到邹某驾驶的车内后排座位上,并用床单和被子遮盖,随后谎称家中有事与邹某驾车离开。返回县城后,胡某称其腹中胎儿即将降生,邹某遂下车取钱。趁邹某下车取钱之机,胡某将李某乙衣服脱掉,并向取钱返回的邹某谎称李某乙系其刚生育的孩子。邹某辨认出李某乙后,二人共谋将孩子带回家中抚养。次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乙被成功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邹某以收养为目的,采用盗窃手段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均构成拐骗儿童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中,胡某提起犯意,且系具体行为实施者,起主要作用,认定为主犯;邹某起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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