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房地产管理局违规发放租赁补贴415万元被诉
2016-11-28 09:19:36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王地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11月24日,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因费县房地产管理局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费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3年至2014年期间,费县房地产管理局违反国家关于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贴资金,分别向山东梦奇电器有限公司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贴资金80万元,向费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拨付专项补贴资金335万元,造成国有资金流失计415万元。2016年8月4日,费县人民检察院向费县房地产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收回违规向山东梦奇电器有限公司和费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贴资金415万元。费县房地产管理局逾期未回复建议落实情况。经核实,费县房地产管理局违规发放的国有资金415万元至今未按规定收回,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费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