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智慧法院建设巩固司法改革成果
2016-11-25 08:47: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勋
建设智慧法院,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式的监督体系,以技术的客观性、规范性、高效性让巩固深化常态化改革举措成为可能。
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在乌镇圆满落下帷幕,此次分论坛达成了一项重要成果——《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乌镇共识》。在中国与外国最高法院多个代表的见证和参与下,与会各方反复磋商,通过了这个共识,涉及法院信息化、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国际司法信息化合作等各个方面。
法院改革是司法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已经将改革举措全面铺开,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如何巩固改革、深化改革已然是法院未来工作的重要方向。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法院改革举措就包括7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可以说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但是绝大部分改革举措属于体制机制的调整,例如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等,再具体些就是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推动省级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等等。这些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只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即可完成,短期内就能产生改革预想成效,但是法院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公开方式改革等则具有常态化特征,这些常态化举措更是法院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不能通过调整体制机制就能立竿见影,必须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式的监督体系,才能让这些改革举措真正落地生根,充分发挥促进司法进步的作用,更为巩固深化法院改革成效提供坚强保障。《乌镇共识》通过对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展示和对未来的畅想,明确互联网技术是巩固深化法院改革的有效武器,并向世界展示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和坚持改革的决心。积极主动利用互联网技术巩固深化法院改革成果,就是让改革的成果稳定持续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任何变通改革、敷衍改革甚至假改革、不改革的现象无所遁形,让法院改革遇到棘手性问题得以迎刃而解。笔者认为建设智慧法院对巩固法院改革成果最大的作用,就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式的监督体系,以技术的客观性、规范性、高效性让巩固深化常态化改革举措成为可能。
一是切实监督员额法官办案质效。法官员额制改革是法院改革备受瞩目的举措,是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重要步骤。对于员额制改革无论是法院内部还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就是员额法官是否真办案、能办案,如果出现员额法官不办案、少办案或者挂名办案现象,不仅挫伤未入额年轻法院干警的积极性,还会增加员额内真办案、能办案法官的办案压力,导致严重背离员额制改革的初衷。智慧法院建设能够监督员额法官真办案,让员额制改革真正发挥作用。智慧法院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将庭审录音录像保存在数据云,还让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同时所有法官办案痕迹都能通过网络系统实现有据可查。无论是院长还是庭长办了多少案、办的什么案、办案质效如何,都能一键搜索、实时监督,坚决避免某些员额法官不办案、少办案、办易案甚至假办案的现象。这些客观真实的网络信息,无疑是反映法官办案数量及质效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二是让司法责任制真正执行到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其中如何切实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实现该目标的关键。对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干扰因素主要来自党政等部门的领导,以及法院内部的领导,这些干扰因素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法官就会迫于压力被指导裁判。智慧法院建设就让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排除干扰因素成为可能,根据相关制度干预审判的行为都能够通过网络留痕进行追踪,摒弃院庭长签发法律文书的做法,让法官自行签发文书,自己对文书质量承担责任。对法官裁判错误的惩戒依据来自网络信息,这就倒逼法官自觉抵制、忠实记录各种人为干预裁判的行为,利用网络对干预裁判行为进行记录其实就是让法官实现自我保护。
三让司法公开突破时空限制。实践证明司法公开的范围越广、程度越深,司法的公信力越高。尽管法律规定法院执法办案要依法公开,但是在没有互联网技术的时代,司法公开的范围极其有限,通常限制在法庭上的旁听者,这种公开的受众范围极其狭窄,即便有些群众想去法庭旁听庭审,还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所以说普通群众监督司法的成本很高,实现司法公开长期处于理想化状态。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现场网络直播,借助互联网的开放性,让法院审判工作真正实现全球性公开,其公开的广度已经突破了时空限制,消除了群众监督司法的客观性障碍。
建设更加公正高效的法院是任何国家推进司法进步的必然选择,《乌镇共识》通过对中国建设智慧法院的展示,向世界传递着这种共同的法治价值追求。中国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效已经证明,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对保障司法进步具有天然优势,在互联网技术日臻完善的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法院改革恰逢其时,可谓是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互联网技术改变世界的方向不可逆转,借助互联网技术建设智慧法院保障司法改革是必然趋势,全世界的法治事业的建设者们不能辜负互联网时代、不可错过历史性机遇。
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在乌镇圆满落下帷幕,此次分论坛达成了一项重要成果——《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乌镇共识》。在中国与外国最高法院多个代表的见证和参与下,与会各方反复磋商,通过了这个共识,涉及法院信息化、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国际司法信息化合作等各个方面。
法院改革是司法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已经将改革举措全面铺开,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如何巩固改革、深化改革已然是法院未来工作的重要方向。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法院改革举措就包括7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可以说涉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但是绝大部分改革举措属于体制机制的调整,例如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等,再具体些就是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推动省级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等等。这些涉及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只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即可完成,短期内就能产生改革预想成效,但是法院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公开方式改革等则具有常态化特征,这些常态化举措更是法院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不能通过调整体制机制就能立竿见影,必须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式的监督体系,才能让这些改革举措真正落地生根,充分发挥促进司法进步的作用,更为巩固深化法院改革成效提供坚强保障。《乌镇共识》通过对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展示和对未来的畅想,明确互联网技术是巩固深化法院改革的有效武器,并向世界展示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和坚持改革的决心。积极主动利用互联网技术巩固深化法院改革成果,就是让改革的成果稳定持续地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让任何变通改革、敷衍改革甚至假改革、不改革的现象无所遁形,让法院改革遇到棘手性问题得以迎刃而解。笔者认为建设智慧法院对巩固法院改革成果最大的作用,就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式的监督体系,以技术的客观性、规范性、高效性让巩固深化常态化改革举措成为可能。
一是切实监督员额法官办案质效。法官员额制改革是法院改革备受瞩目的举措,是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重要步骤。对于员额制改革无论是法院内部还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就是员额法官是否真办案、能办案,如果出现员额法官不办案、少办案或者挂名办案现象,不仅挫伤未入额年轻法院干警的积极性,还会增加员额内真办案、能办案法官的办案压力,导致严重背离员额制改革的初衷。智慧法院建设能够监督员额法官真办案,让员额制改革真正发挥作用。智慧法院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将庭审录音录像保存在数据云,还让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同时所有法官办案痕迹都能通过网络系统实现有据可查。无论是院长还是庭长办了多少案、办的什么案、办案质效如何,都能一键搜索、实时监督,坚决避免某些员额法官不办案、少办案、办易案甚至假办案的现象。这些客观真实的网络信息,无疑是反映法官办案数量及质效最有说服力的证据。
二是让司法责任制真正执行到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其中如何切实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实现该目标的关键。对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干扰因素主要来自党政等部门的领导,以及法院内部的领导,这些干扰因素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情况下,法官就会迫于压力被指导裁判。智慧法院建设就让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排除干扰因素成为可能,根据相关制度干预审判的行为都能够通过网络留痕进行追踪,摒弃院庭长签发法律文书的做法,让法官自行签发文书,自己对文书质量承担责任。对法官裁判错误的惩戒依据来自网络信息,这就倒逼法官自觉抵制、忠实记录各种人为干预裁判的行为,利用网络对干预裁判行为进行记录其实就是让法官实现自我保护。
三让司法公开突破时空限制。实践证明司法公开的范围越广、程度越深,司法的公信力越高。尽管法律规定法院执法办案要依法公开,但是在没有互联网技术的时代,司法公开的范围极其有限,通常限制在法庭上的旁听者,这种公开的受众范围极其狭窄,即便有些群众想去法庭旁听庭审,还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所以说普通群众监督司法的成本很高,实现司法公开长期处于理想化状态。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现场网络直播,借助互联网的开放性,让法院审判工作真正实现全球性公开,其公开的广度已经突破了时空限制,消除了群众监督司法的客观性障碍。
建设更加公正高效的法院是任何国家推进司法进步的必然选择,《乌镇共识》通过对中国建设智慧法院的展示,向世界传递着这种共同的法治价值追求。中国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效已经证明,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对保障司法进步具有天然优势,在互联网技术日臻完善的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法院改革恰逢其时,可谓是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互联网技术改变世界的方向不可逆转,借助互联网技术建设智慧法院保障司法改革是必然趋势,全世界的法治事业的建设者们不能辜负互联网时代、不可错过历史性机遇。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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