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法院将赡养款送到84岁申请执行人家中
2016-11-23 08:38: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明龙 邹余宝
  近日,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将执行赡养款送到84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手中。张某将未尽赡养义务的大儿子李某诉至法院,调解无果判决后李某依然没有尽孝道。执行法官得知张某常年卧病在床,生活艰难,先后6次到李某家做思想工作,最终李某将赡养款交到法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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