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法院抓好三项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
2016-11-03 10:40:42 | 来源:重庆五中法院 | 作者:陈莉 李天全
今年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新任来自基层社区、机关单位、民办企业等多个单位的人员陪审员18人,陪审员名单库已达60人。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达70%,涵盖教育、医疗、交通、社保等八大行业。2016年1-10月,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1386件,陪审率达90%。
一是严格选任条件促进量与质的变化。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充分考虑候选人的专业与特长,陪审的积极性以及德行操守等,注重吸收不同职业背景和年龄层次人员,其中具有教育行业工作经验者2人、交通行业工作经验者2人、基层社区工作者18人,为婚姻家庭审判、交通事故审判、医疗纠纷审判等提供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在实际审判中,采取随机抽选与指定相结合的参审模式。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进行随机大循环,每位人民陪审员轮流参审。另外,将人民陪审员的知识水平、职业背景和专业特长等进行了摸底统计,综合运用到审判活动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
二是强化履职管理把握陪与审的关系。加强业务培训管理。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庭审观摩相结合,案例研讨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专业培训5次,开展庭审观摩12次,进行案例分析350件次,召开陪审工作座谈会4次,有力强化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意识及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消除“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把握陪与审的关系。要求由审判长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实行案件审理分阶段合议机制,分为事实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阶段,在事实认定阶段,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进行独立判断。
三是完善补贴机制做好工与酬的统计。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订了《荣昌法院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陪审员的交通、就餐、办案补贴等报销和补助标准。确保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交通、误工待补助费用。另外,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电子档案、人民陪审员陪审业绩档案及履职信息与业绩评价档案,实现人民陪审员管理信息化,加强人民陪审员工酬统计管理。
一是严格选任条件促进量与质的变化。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充分考虑候选人的专业与特长,陪审的积极性以及德行操守等,注重吸收不同职业背景和年龄层次人员,其中具有教育行业工作经验者2人、交通行业工作经验者2人、基层社区工作者18人,为婚姻家庭审判、交通事故审判、医疗纠纷审判等提供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在实际审判中,采取随机抽选与指定相结合的参审模式。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进行随机大循环,每位人民陪审员轮流参审。另外,将人民陪审员的知识水平、职业背景和专业特长等进行了摸底统计,综合运用到审判活动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
二是强化履职管理把握陪与审的关系。加强业务培训管理。采取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庭审观摩相结合,案例研讨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专业培训5次,开展庭审观摩12次,进行案例分析350件次,召开陪审工作座谈会4次,有力强化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意识及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消除“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把握陪与审的关系。要求由审判长引导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实行案件审理分阶段合议机制,分为事实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阶段,在事实认定阶段,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进行独立判断。
三是完善补贴机制做好工与酬的统计。按照“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订了《荣昌法院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陪审员的交通、就餐、办案补贴等报销和补助标准。确保足额发放人民陪审员交通、误工待补助费用。另外,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电子档案、人民陪审员陪审业绩档案及履职信息与业绩评价档案,实现人民陪审员管理信息化,加强人民陪审员工酬统计管理。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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